1樓:解旭鋒
交通事故標準不可以用多少項來表明,因為,具體列出的條款是上百項的,但是人體的損傷程度是多種多樣的,不可能一一列出。道路交通標準規定了,具體條款沒有列出的,可以根據交通事故的定級原則(也就是附錄),比照標準中比較類似的進行鑑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gb18667-2002)的全部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
2樓:匿名使用者
六級傷殘的鑑定標準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4.6 ⅵ級傷殘
4.6.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嚴重失讀伴失寫症;或中度運動性失語或中度感覺性失語;
c.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3級以下);
d.單癱(肌力3級以下);
e.**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4.6.2 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
c.雙眼低視力1級;
d.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e.顳下頜關節強直,牙關緊閉;
f.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
g.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0%以上;
i.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
4.6.3 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4.6.4 頸部損傷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4.6.5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4.6.6 盆部損傷致:
a.雙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b.子宮全切。
4.6.7 會**損傷致雙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4.6.8 外陰、**損傷致**狹窄,功能障礙。
4.6.9 肢體損傷致:
a.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70%以上;
b.雙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4.6.10 **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6%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具體內容
3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工傷之外的其它人身傷害傷殘程度評定參照執行。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廢止後,重新鑑定採用什麼標準
4樓:張偉傑律師
適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標準。
的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鑑定標準如何適用
5樓:法律達人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原則、方法和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2.1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種暴力致傷的人員
2.2傷殘 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
2.3評定 assessment
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2.4評定人assessor
辦案機關依法指派或聘請符合評定人條件,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
2.5評定結論 assessment conclusion
評定人根據檢驗結果,按照傷殘評定標準,運用專門知識進行分析所得出的綜合性判斷。
2.6評定書 assessment report
評定人將檢驗結果、分析意見和評定結論製成的書面文書。
2.7**終結 treatment finality
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3 評定總則
3.1 評定原則
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3.2 評定時機
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終結為準。
對**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鑑定,確定其是否**終結。
3.3 評定人條件:
評定人應當具有法醫學鑑定資格的人員擔任。
3.4 評定人權利和義務
3.4.1 評定人權利
a)有權瞭解與評定有關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權向當事人詢問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c)有權依照醫學原則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和要求進行必要的特殊儀器檢查等;
d)有權因專門知識的限制或評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絕評定。
3.4.2 評定人義務
a)全面、細緻、科學、客觀地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檢驗和記錄;
b)正確及時地作出評定結論;
c)回答辦案機關所提出的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d)保守案件祕密;
e)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回避原則的規定;
f)妥善保管提交評定的物品和材料。
3.5 評定書
3.5.1 評定人評定結束後,應制作評定書並簽名。
3.5.2 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3.6 傷殘等級劃分
本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i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傷殘等級劃分依據見附錄a。
4 傷殘等級
4.1 ⅰ級傷殘
4.1.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植物狀態;
b) 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 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 頭面部損傷致:
a) 雙側眼球缺失;
b)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4.1.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1.4 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嚥功能嚴重障礙。
4.1.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1.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 肢體損傷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傷殘鑑定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f) 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1.8 **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4.2 ⅱ級傷殘
4.2.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語;
c) 雙眼盲目5級;
d)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 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4.2.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 雙眼盲目5級;
d)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和“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的問題…傷情如圖所示…請專業人士“詳細解
6樓:康與之
具體要看** 根據描述 有可能 右腿一個九級 肝部一個一個九級或者十級(看具體傷情) 肋骨四根一個等級 看具體情況而定
7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已經是重傷致殘了 具體以法醫鑑定為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8樓:法幫網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終結後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工作應當由法醫進行;無法醫的,由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案人員進行;傷情複雜的,可以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或者委託其他專業傷殘鑑定機構進行。在有條件的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設立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委員會。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可以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重新評定。重新評定的結論為最終結論。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委託其他專業傷殘鑑定機構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重新評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和「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的問題傷情如圖所示請專業人士「詳細解
康與之 具體要看 根據描述 有可能 右腿一個九級 肝部一個一個九級或者十級 看具體傷情 肋骨四根一個等級 看具體情況而定 你這已經是重傷致殘了 具體以法醫鑑定為標準 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一樣嗎 川章劍 傷殘鑑定標準都是一樣的,所以人體損傷殘疾和交通事故受傷殘評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