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 欠條」是一種債權憑證,它起著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作用,是一種財產性利益。我國雖未對財產性利益做出明確規定,但理論認為應將其納入盜竊的物件。一是盜竊「借據」「 欠條」的行為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
雖然「借據」「 欠條」本身並無價值,但實踐中往往盜竊借據」「 欠條」的行為卻給受害人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特別是一些以盜竊方式從債權人處獲取借據並加以銷燬、隱匿企圖賴債違約、情節嚴重的行為。其產生的違法性行為有些是難以通過民事手段恢復原狀,甚至很多情況下比詐騙行為恢復原狀更難,因為詐騙行為往往多出被害人基於意思瑕疵處分行為的環節,會留下有關案情的「蛛絲馬跡」,證據的獲取有時反而更加容易。而盜竊「借據」「 欠條」的行為則不同,由於民事訴訟中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被害人難以獲得足夠證據支援自己的主張,特別是「借據」「 欠條」作為被害人實現債權的唯一證據時。
2樓:戚廣利
借款人偷借條就是盜竊,如果超過3000元就構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1次會議、202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樓:愛笑的賽宗妤
你說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因為從別人那裡借款,借條實際上是抵押在那裡的憑證,行為人以祕密手段竊取借條的行為顯然具備了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所以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當事人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其返還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還沒有納入罪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犯盜竊罪,如需幫助來電諮詢
借條是否一定要借款人親自寫,借條是否一定要借款人親自寫
楊文戰律師 關鍵是簽字,前面到不一寫必須是欠款人寫的。反正字不是隨便籤的,如果有你說的情況,要看具體證據。 法律求學者 借條不需要借款人親自寫,如過有別人 必須有 授權書,人在 許可權內有被代里人承擔.如果 人超越 許可權有其自己承擔 還有借條的數額必須有啊拉泊數字和中文大寫一致才有效 笨貓多隻 1...
借條不是借款人寫的,他只按手印有效嗎
借條應當是借款人寫,並且還有簽字或者按指紋,這樣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 債權人姓名 借款金額 利息計算 還款時間 違約罰金 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 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 借款金額 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借條和借款人簽名都是債權...
借款人拿發票衝賬時需要給借款人開收據嗎
小t學姐 無論拿回的發票可衝賬多少 發票大於借款或小於借款還是正好是借款數 都應開收據。借款單一般借出款項時交會計做賬,發票衝抵借款時,開出收據給借款人。因為借款時以借據入賬了,不能撤出原借條,衝賬時不給收據,對借款人來講沒有還款的憑證。如果記賬人把賬記錯,記到別人頭上,那麼會出現麻煩。收據的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