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這家外包公司是否具有經營勞務派遣資質,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如果有,你與這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是有效的,只是勞動合同是否簽訂的全面合理的問題。建議你對照勞動合同法第五章第二節看看,有沒有不合理的、個人權益受到侵害的地方。
2樓:韓飛律師
1、你的工齡應該連續計算;
2、退休金多少主要與你繳納養老保險時間的長短、繳費工資的高低相關。
3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看來你是屬於勞務派遣性質的。不過為什麼你的工齡只有3年?一般來說象你這樣的勞動者工齡是和社保掛鉤的,交多少年就有多少年工齡,中間換多少單位是沒有影響的,難道你以為計算工齡後你可以在這家國有企業養老嗎?
這是不可能的,這家國有企業根本就沒把你當人看,否則他們也不會用派遣性質的勞動者了。勞務公司的行為並沒有違法。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交保險的年限。如果單位沒交。單位給你補交保費和滯納金。。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真不知道怎麼說。
看來你是屬於勞務派遣性質的。不過為什麼你的工齡只有3年?一般來說象你這樣的勞動者工齡是和社保掛鉤的,交多少年就有多少年工齡,中間換多少單位是沒有影響的,難道你以為計算工齡後你可以在這家國有企業養老嗎?
這是不可能的,這家國有企業根本就沒把你當人看,否則他們也不會用派遣性質的勞動者了。勞務公司的行為並沒有違法。
我在一家公司打工,直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公司卻委託第三方公司代繳員工社保,公司做法是否合法?
6樓:蔗糖澱粉葡萄糖
可以委託代繳社保,不違法。
代繳社保對企業的幫助是:提高效率,規避風險,節省成本,促進發展。
具體而言:
1、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複性事務中解脫,專注於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
2、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提高響應的速度與效率;
3、規範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範性、公正性起到促進作用;
4、降低成本,舒緩資金壓力,克服企業很多的規模經濟弱點,在國內由於勞工權利意識的提高、就業安全體系和勞動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間接費用及外圍成本不斷地增加,人力資源管理業務外包可以降低企業風險,擺脫雜務干擾,最終引導企業專心經營核心資源,發展核心競爭優勢;
5、避免大量投資於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合同沒有問題,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您需先檢查下勞動合同的簽約當事人都是誰,裡面約定的內容有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在工作單位交好!舉例子如果你想考一建稽核社保,交社保的單位和你工作的單位不一樣!稽核不一定能通過!
交社保的單位沒有考一建的資格!但是現在工作的單位有資格!耳且報考一建河北要求社保繳納單位與填寫的工作單位一致!
根本沒法弄!所以以後避免勞務派遣!避免在代繳社保的單位工作!
為了自己少麻煩
9樓:龍非一般
不合法,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和外包公司籤合同與正式員工有啥不同?
10樓:從彗雲
1、工資和福利
一般來說,外包員工的工資和福利遠低於正式員工。
正式員工:除工資外,還有五險一金、公司福利等。外包**最多是崗位的正常工資。
2、 職業發展
外包人員很快就會遇到瓶頸,因為只有非核心崗位才會被外包,這樣的崗位缺乏長期發展的空間。
正式員工如果取得了成績或工作了足夠長的時間,就會得到相應的獎勵。
3、工作穩定
外包是一種靈活的僱傭方式,這意味著一旦公司需要裁員,首先要考慮的是外包員工。
正式員工,將會相對穩定,裁員,將會得到相應的法律補償。
4、合同簽署
外包員工合同是與第三方外包公司簽訂的。
正式的員工合同是直接與公司簽訂的。
5、工作範圍
外包公司,一般是一對多,同時服務於多個企業。
正式員工,通常是一對一的,只在公司裡工作。
11樓:匿名使用者
1、薪酬福利
一般而言外包員工的薪酬福利是遠低於正式員工的
正式員工:薪資之外還有五險一金和公司福利等;而外包的**頂多是崗位的正常薪資。
2、職業發展
外包員工很快會遇到瓶頸,因為只有非核心崗位會外包,這類崗位缺乏長期發展的空間。
正式員工,有成績或者呆的年限夠長都回有相應的回報。
3、工作穩定性
外包是靈活用工的一種,意味著公司一旦需要裁員,首先考慮的是外包員工。
正式員工,會相對穩定,裁員,會獲得法律的相應補償。
4、合同簽訂
外包員工的合同,是和第三方外包公司簽訂。
正式員工的合同,是直接和公司簽訂。
5、工作範圍
外包公司,一般是一對多,同時服務多家企業。
正式員工,一般是一對一,只服務於所在公司。
擴充套件資料
1、業務外包合同的內容通常是企業中的某項職能,比如人力資源、採購、物流等,也可能是業務職能內的某些離散活動,如福利管理、戰略採購、倉庫。
2、因此,我們可以把業務外包合同分為兩類:bpo、處理服務
3、bpo:bpo服務是指將一項或兩項以上的完整的業務流程或整個業務職能的管理與執行轉移給一個外部服務**商。bpo服務**商參與被外包的業務職能的決策,其服務水平主要由客戶服務和戰略業務價值決定。
戰略業務價值體現在生產率的提高、新業務機會的發現、新收入的產生、成本削減、業務轉型、股東價值的提高上面。
4、處理服務:處理服務是指將一些活動或單個業務流程的管理與執行轉移給一個外部服務**商,這些活動或業務流程通常工作量非常大,而且可能已經實現了自動化。處理服務的服務水平主要由一些戰術性指標決定,如準確性、時間、效率。
處理服務通常是標準化的,針對各個客戶的定製很少或幾乎沒有。
參考資料
12樓:在乎於心
與外包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屬於勞務派遣公司的派遣員工。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第五十九條: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簡而言之,就是待遇和福利與正式員工相差無幾。在簽約時間內,派遣人員只需要負責派遣期限內的職務,過了簽訂期限,就會被外包公司分配到其他公司。
對於外包的派遣人員,與外包公司籤合同後,勞動關係是與第三方勞務公司之間存在。所以應該先向勞務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然後由勞務公司通知用工單位。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
而對於正式員工,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勾天籟友範
外企自進入中國以後,一般情況下員工勞動關係和社保都是有外國企業服務公司負責辦理,與員工在簽訂完派遣協議之後,對該外企公司來講,如果涉及到相同崗位的人員,薪酬和待遇是不應該有區別的,勞務派遣最主要的一點就是體現在同工同酬上,從我接觸過的外資企業來看,大多企業這點還是做行,外企一般注重員工的工作效率,像勞動合同簽訂、保險繳費之瑣碎事情轉交第三發個公司去做也屬於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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