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租的土地被國家徵收甲乙方怎麼算補償

時間 2021-08-30 10:50:24

1樓:劉永方律師

對於村集體來說,你仍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人,在土地被國家徵收的情況下,相關的徵地補償款應當屬於你,而你與承租人之間是另一個法律關係,因國家徵地是解除租賃合同的正當理由,所以你們的租賃合同解除,解除合同後,你應當給承租人適當的補償,而且一般只限於直接利益損失補償,主要包括承租人投資的剩餘部分,即將全部投資分配到17年中,由你補償尚餘15年的,也包括承租人多付的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因國家徵用土地是行政行為,也是不可抗力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至於補償款按照國家補償專案計算,該租賃地上的青苗以及地上投資設施的補償部分歸承租人,其他,如地皮款以及生活安置款部份是歸你所有的。

我(乙方)租用了農村(甲方)一塊土地,在合同期限內我可以將這塊土地再轉租給第三方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問題可以轉租,沒有明確的規定就可以轉租。但注意農村的土地避免作為建設用地,地上不要有太多的永久性建築。如果建築多了就是建設用地,就要違法了。

4樓:師寒鑲

根據你的陳述,提供如下法律意見

合同約定了不得轉賣,因為我國土地禁止所有權轉讓,因此此處的轉賣法律上只能理解為轉租。合同禁止轉租,那麼你就無權轉租了。

你可以同出租的村委會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後,進行轉租。

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我國土地國有,所以任何人都不能專賣、變賣土地,因此該合同條款的這一部分部分無效。

合同未約定能否轉租,根據合同法:“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為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他人,直接破壞了出租人對承租人的信任,也直接損害了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造成多層次的對租賃物的佔有關係,增加了出租人要求返還租賃物的困難或使出租物的毀損程度加重,所以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建議你和出租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允許你轉租。

國家徵收土地的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國家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沒有規定具體金額,只有標準,標準如下 1 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 金額由市 縣 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 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 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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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被國家徵收修鐵路,賠償的錢會跟沒被徵收到山地的人有關嗎?有多少項賠償的

征戰天下家不還 有補償。雖然地是國家的。但地上的東西是個人的。 想聽天天好新聞 承包山被徵收公路地面物補償歸誰 樂觀的撇捺人生 根據物權法確權的應該是無關。您好,請問鐵路建設用地中被徵用的山地有什麼賠償標準嗎,地面作物是 我是你二姐敲 你好,根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