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辦法也不是沒有。不過證據比較難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0條規定,「贈與人為了逃避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他人,如果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應當認定贈與無效。
《合同法》第74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法律是有相關的規定,但是你要舉證說明對方有上述法律規定的行為,而對方一般會做得比較隱蔽,或者是利用其他合法的手段來掩飾該非法的行為。希望這兩個法條對你有參考意義。qq253035440
2樓:
判決生效後,被告如不完全按判決書履行,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必須是在判決生效後2年時效內申請。
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你應該儘可能提供被告的可執行財產線索。
3樓:匿名使用者
真可氣!為什麼法律就是管不了欠款不還的人呢?任他們逍遙法外,財產轉移,換個名字就可以輕鬆逃避法律執行,真是可笑!法院為什麼就無法執行呢???
4樓:另眼看紅塵
中國法律的漏洞還很多 法制執行人員素質還很差 都是上一代當兵退伍 而且沒有什麼文憑的 人後期自學的 本身在你打官司之前就應該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讓法院凍結賬戶 等等 否則你就變成被動了 法官法律知識有的都沒有新出道的律師強 這就是現狀 看看是不是可以從 公司法中入手吧
有一樁官司 法院已下了判決書 待到執行局執行時 執行局的人說這判的不公平 原告應該還要拿錢出來給被告
永不暗淡的光 執行局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不執行你可以投訴他們。他們沒有權利改變判決。 百姓的法律顧問 您可以依據 如上法條 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戚廣利 執行局法官無權對判決書說三道四...
法院不下判決書,我該怎麼辦,法院判決書已下對方拒不執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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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服中級法院判決,向法院申請再審無回覆,我該怎麼辦
1 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了法院裁定再審的期間是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 民訴法第181條 符合條件的,裁定再審,不符合的,裁定駁回。同時 民訴意見 第206條規定了法院受理的應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不受理的用通知書形式駁回。2 就你的情況而言,法院的做法是不正確的。但是由於已經過了兩年申訴期,所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