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飯店裡摔跤摔碎35萬手鐲看看法院怎麼判

時間 2021-08-30 09:22:40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很難說!你要拿出你的證據證明,他要你索賠他也要拿出證明(比如確實是你的責任的話,他應該提供他玉鐲的發票)

顧客在消費場所因摔傷而引起的糾紛屢見不鮮,法院認為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顧客摔傷後提供服務者應提供自己無過錯的證據,

餐廳、飯店都是公共場所,應該保證消費者的安全。如果在這些地方摔傷,責任誰來負?我認為,公共場所確實應該提供安全保障和到位的服務,如果摔傷是因為這些場所的設施存在安全隱患,如地面潮溼不及時清理,不出示警示,或者使用材料易滑,那麼主要責任應該在這些場所,但是如果作為孩子或者老人的監護人監護不力,造成摔傷,則監護人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發生這樣的情況一般採用協商解決的辦法,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法律訴訟途徑來解決,問題是,需要有足夠的證據

以下是參考:

作為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組織,有義務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由於你餐廳的路面不平坦,而且餐廳亦“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而導致顧客摔傷,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同時,顧客在餐廳行走時,未盡注意義務而摔倒,本身也存在過失,因此,應適當減輕餐廳的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的地面不是特別滑並且附近扶手設施齊備或有可手扶的設施,那麼可免除你的法律上規定的義務。

其次,對方摔倒,你們帶去檢查,也確定摔倒行為未造成其傷殘,則可免除酒店的賠償責任。至於其他損失法院基本不會支援。行為人自己有責任。

報警解決不了問題,此情況(賠償損失)也不是警察能確定的。最終她若想拿到賠償手鐲的錢只能到法院起訴。而法院對手鐲的鑑定會最終確定它的價值。

否則每個人帶個2元的手鐲到酒店摔個跟頭…… 酒店也就沒法經營下去了。

不用怕她,如她再來,做好錄音的準備,將其所說的話等錄下來,去法院時,法官會產生反感的。你則會是被同情的物件。最終判決你不會有太大損失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是什麼樣的情況,餐廳不可能顧忌到每個客戶的行為,在就餐跌倒如果是因為客戶的個人本身問題造成的話那餐廳是沒必要為此事負責,但是餐廳在平時也要做好自己餐廳服務和環境的安全措施。

4樓:匿名使用者

記得在餐廳廁所旁樹上標牌“地面滑,小心滑倒”,這樣應該會算是它的責任,別擔心,相信你會沒事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報了警,就不要怕他們會叫人,去上洗手間本來就應該顧及到洗手間的地面溼滑,是他自己不小心而已.而且,他還說要叫人砸你的餐廳,這就等於犯了恐嚇罪

6樓:稻草人幻想

叫他砸你的餐廳。砸完後報警說價值150w的餐廳被砸了。

7樓:雪之韻

你碰上楞岔了,認倒黴的同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找關係,這個傢伙好像不是那有修養的主,正道你肯定要吃虧的。

8樓:北京一個百姓

讓他對方提出書面要求,上法庭解決。否則告他敲詐勒索。

9樓:邢丹楊虎

他能叫部隊來砸你場子~~一定是東北人。傻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個法治社會,沒必要怕他!想要賠償需要證據!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餐廳如果沒有明顯的註明小心地滑的字樣的話,那確實應該付一些責任,不過對方對於賠償數量純屬漫天要價,你先根據具體情況,去律師事物所詳細諮詢下,如有必要必須經過法院的審理和判決,這個解決辦法不是他同不同意所決定的,至於他的揚言,不要太在意,畢竟是法制社會,在猖狂他也不敢亂來

總之一切的一切,待律師事物所給你解答後在做決定

這個問題我建議你以後不要來知道問,不會有什麼結果.而且要是碰到來騙分得胡亂給你指揮一下,你哭都來不及

自己不慎在飯店摔倒,如果起訴法院會判店裡多少責任

12樓:

飯店作為公共場所,在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時,應當在合理限度範圍內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如店內負責人沒有在合理限度範圍內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至少可以賠你250萬

客人在我飯店摔倒受傷,我該負什麼責任 15

14樓:陽光彩虹小可樂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餐館未盡到全面警示風險提示的安全保障義務,對於損害的發生應當承擔次要賠償責任。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證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按照上述規定,若飯店經營者未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根據其過錯程度,對顧客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6樓:慕容惜飛

不需要負責。不過為了人道主義立場,店裡可以慰問下傷者。

你們呢可以拒絕賠償,如果他們不服,可是上告。法院會給予合理判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吧,你那裡有明顯的標誌,又那麼大,他看不到那是他的事了,你有盡到責任,那你理應不用賠償。

看著辦吧。祝你好運!

1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付50%的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負任何責任,你們店裡有明顯的指示牌,不過你們也可以表示慰問下那位老人.

20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還是詢問律師比較好。

21樓:煉獄

1、如果是因為酒店的設施等不安全導致的,酒店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如果是客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原則上酒店無責任。

3、如果雙方都有過錯的,按過錯比例承擔,具體的劃分,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客人主張酒店賠償時,要舉證酒店有過錯。

4、若是因為酒店未能提供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比如因為地面溼滑導致顧客摔倒,摔傷,則承擔消費者人身安全責任。

就餐時摔壞價值幾百萬的翡翠手鐲,該誰承擔損失?

有客人在餐飲店裡摔倒,需要我們賠償?

22樓:

客人在餐飲店裡摔倒,如果餐飲店已經有明確的標識來警告消費者,造成的損失餐飲店不負責賠償,如果為履行告知義務導致的傷害,需要部分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3樓:太康律師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的司法解釋中,負有安全保險義務的人其中包括餐廳營業者,只是賠償責任應當是多少要根據雙方過錯進行認定。你餐廳是應當賠償的,如果能自行調解好就用不著打官司了,當然為了保險起見,在法院主持下調解更好

24樓:改黎

這要看你們的臺階是否設計合理,有無必要的醒目的提示語,安全防護措施。如果這些都做到了,那你們就是無過錯的。提起法律訴訟對你們有利。

2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具體情況,餐廳要在過錯範圍內承擔對客人的賠償責任,如果已經盡到了警示、注意的義務或者傷害是有第三人造成的,餐廳就可以免責。客人自己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餐廳責任。

《侵權責任法》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的行為是私了性質。

但對方的行為不等於無理,按消費者權益保**,消費者在消費時受到的人身損害,同時該損害是由服務或經營者不當造成的,經營者按過失比例承擔責任。

此事的關鍵在於,認清損害原因,是老太太個人原因?臺階處無提示標誌?工作人員沒有預見到高齡消費者可能在此處發生的危險?現場服務人員未盡到提醒責任?

損害賠償的原則,是按過失比例承擔。

解決途徑:和解 請律師與對方談判,消費者協會仲裁 法院調解或判決

由於用餐餐廳地面溼滑導致客人摔倒致手上佩帶的玉鐲摔碎,該如何賠償?

27樓:簡單的微風細語

由於餐廳地面是否導致客人摔倒。同時把客人的手鐲摔壞了。那你們必須自己協商著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只有起訴法院了。希望你能採納我的建議,並能幫到你。

28樓:仙彥芝

那看如何認定責任了,

如果確因“地面溼滑”造成客人摔倒,餐廳有責任。

如果餐廳人很多,別人都沒摔倒,只有你一個摔倒,也可推斷,你摔倒也有你自已的責任。

這個問題很麻煩,如何認定責任,還要根據很多細節情況。不好武斷的。

不管你是哪一方,你必須有足的證據,請切記!

2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沒有辦法的,只能怪自己,餐廳是沒有責任的,你這個要是餐廳的責任,那以後誰有問題都能找到人解決了。

30樓:

如果餐廳在石化樓梯處,未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提醒,請您注意腳下溼滑而導致摔傷明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7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比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餐廳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可以像餐廳主張因摔傷所支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本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補助,補助費和殘疾賠償金。

明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可以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定,賓館商店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aq

的aqui理人或者群眾性話動的組

在飯店吃飯地滑摔倒了受傷飯店應該賠償嗎

31樓:文化永生

如果餐廳在溼滑樓梯處未設定明顯

的警示標誌提醒您注意腳下溼滑,而導致您摔傷,明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7條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餐廳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可以向餐廳主張因摔傷所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建議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依法委託鑑定機構對您的傷殘等級進行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計算具體的賠償數額。

32樓:愛問題小丫

應該由飯店負責!

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經營者有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的義務。在你的案子中,飯店的服務管理沒有盡安全保障的義務,構成侵權。應當承擔責任。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或者其他宿舍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示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飯店在拖地的時候沒有提示顧客地板滑,小心摔倒,明顯沒有盡到合理限度內的義務,應當承擔責任。

由於顧客在這沒有明顯過錯,我認為不應當承擔責任。

但是可能 有人會認為根據一個常人的理解,拖過的地板應該會滑,自己應該小心,可能這些人會認為你有過錯。

對於該事情的解決方法,你可以跟飯店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請示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再不行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

本案,你可以起訴飯店違約,或者起訴侵權,至於有什麼訴由由你自己決定,但是如果起訴侵權的話你要舉證飯店有過錯,而違約之訴的話,只要飯店有違約行為就可以了,不用舉證其存在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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