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否合法就看你們的合同約定是不是一個月後的某一天發工資。如果是的你也簽字同意了。那就合法。因為勞動法規定是約定的時間要付,那如果約定的就是一個月後的某一天那就不違法。
當然如果合同裡沒有約定或約定是下個月某天就發前一個月的工資而沒有按時發就違法了。
2樓:權修文
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所以你的公司這麼做是違反法律的。
3樓:
扣押工資肯定違法!
但我不理解什麼叫發了你來之前半個月的工資?你來之前這家企業為什麼要發你半個月工資?你來之前付了什麼對價阿??
第一個回答的人,你說的哪條和他說的有關係?他們的合同你見了麼?
朋友 你看看你和企業籤的合同 對扣押一個月工資這塊,有明文約定麼?如果沒有就拿著合同到勞動局告他!由勞動局責令限期給你補發工資!
逾期不支付的,勞動局會責令你的企業按應該付給你工資的一半以上全額工資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也就是你會拿到1.5倍的工資到兩倍工資之間的錢.
建議 謹慎的處理~一旦告了 你也就要做好不繼續在這家工作的準備.找好下一家,再告!
但是如果合同上有,那你應該也簽過字了.那就等於你同意企業扣一個月工資不發哦!
要辭職了 ,公司要壓一個月的工資等到三個月以後才發,但是我看以前離職的員工走了好幾個月了都沒有發呢,
4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確認一點,公司這樣做是不合法的。
2、員工離職,公司應該在員工離職時一次性結算完畢所有工資和補償等。
3、沒有籤合同的,從到到公司滿一個月以後開始支付雙倍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滿一年不籤合同的即預設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你離職時應該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注意保留提交給公司離職申請的書面證據,如簽收記錄等)。從提交離職申請起滿一個月以後不管公司是否同意你離職,你都可以離職,並且要求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如失業辦理等,並結清工資。
5、如果公司違背了以上內容,你可以像勞動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內容包括:支付雙倍工資、結清拖欠的工資、辦理完善離職手續,並且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補償金的標準為沒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其基數為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平均)。
6、注意收集和儲存你在公司工作的記錄,如考勤表,工資單,銀行劃轉工資的記錄等,這些是你仲裁的依據的一部分。
以上還有不明白的,諮詢一下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
5樓:
1.勞動者離職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其剩餘工資,不得拖欠,否則就是違法的。
2.找新人(即招聘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事情,與勞動者沒有任何關係,勞動者沒有為用人單位找新人的義務。
3.勞動者離職前的工作交接只限於在提出辭職一個月內,如果用人單位在這最後一個月內沒有安排來人交接工作,那麼勞動者在滿了一個月後就可以離職,用人單位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在提出辭職滿一個月後沒有交接工作和培訓新人的義務。
4.公司未籤合同屬於違法,應當支付你從入職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或者離職前一天)期間的雙倍工資的賠償。
5.如果提出辭職30天后單位拒不支付工資,也不辦理離職手續,那麼你可以向當地區縣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
6樓:林莎
首先:公司沒有給你籤合同,責任在公司,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上班超過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合同的的前一日。
其次:1)如果公司簽定有合同,在合同期內,個人提出離職,可以協商解除,如果單位不同意,約定了違約金的,個人需支付違約金給公司。2)可以法定解除: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該結清工資。勞動者不需支付違約金。
7樓:匿名使用者
提出辭職30天后單位如果拒不支付工資,也不辦理離職手續,那麼你可以向公司所屬的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進行勞動仲裁。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8樓:ˉ阿德
現在很多地方都要壓工資但是一般壓工資都是說如果你要辭職的話要提前多久講 或者是等她找到人了才給辭職包括押金都給。 主要是你去做的時候他有沒有跟你說要壓工資。
辭職 一個月後,公司又多發了一個月工資我 怎麼處理
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多發了一個月工資的,勞動者應當歸還給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拒絕歸還的,用人單位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歸還其多發的一個月工資的。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樓:涵子02583茸用
這是個比較為難的問題,但最好還是要協商好。要不然他起訴你,你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至於他扣你的錢,他扣得有憑有據。
你拿了他的錢,是憑什麼呢?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上,這錢應該要歸還。但站在個人角度上,還了又不甘心,所以出個下策,錢放銀行不要動。
拖!!!反正你錢打我卡我不知道,那張卡你也就別去再看了。拖一段時間看他怎麼處理!!!!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個月,當時沒簽合同,明明到了發工資的時間了,但是老闆現在拖著工資不發。
11樓:蝶小白
您好。1、該公bai司行為明顯du違法。
2、《勞動合同法zhi》實施
後,用人單位dao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時回間簽訂書面勞答動合同的,不僅不會規避法律的規定,而且還會產生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3、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您擅自離職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建議你積極維權,爭取雙倍工資賠償。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不成就向法院起訴。注意保留就職證據。
四二三公益律師團隊為您作答,滿意請按贊採納。謝謝。
12樓:草原歸來的馬
首先,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回用工之日起一個月答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該公司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顯然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其次,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後,應當按照先前的約定在薪酬發放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而該公司在約定的薪酬發放日未按約定執行,顯然也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在綜合考慮上述情況之後,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作期間的雙倍工資,並及時發放薪酬。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明顯的拖欠工資,有權利告他的
14樓:nn橙
樓主可以和另外的兩個離職人一起到勞動局備案,告他
在我愛我家工作多月了了,心好累啊,沒客戶,58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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