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幫網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二)醉酒導致**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員工受傷雖為其自身違規操作所造成,但顯然不是上面說的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也不是因為醉酒導致**或者自殘及自殺的,仍應認定為工傷,也就是說,工人因違規操作受傷也應當認定為工傷。
自己違反操作規程受傷了算工傷嗎
2樓:
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的受傷,都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是採取無過錯原則的,如果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是故意犯罪或自殺的,都應該認定工傷。
違反操作規程,勞動者固然有錯。但企業也存在管理不嚴、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的問題。舉個最簡單的說法,真的是那個受傷人第一次違反規程嗎?
其他人有沒有類似的問題?管理人員真的沒有發現過違反操作規程的問題嗎?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作中受傷,是工廠違規操作造成的,當事人要如何應對
可以通過聯絡工廠的負責人 或者是聯絡當地街道的一個居委會 當然也可以聯絡警察協助處理。筆者認為主要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處理工廠員工操作過程中由於安全事故引起的相應糾紛。一 通過聯絡工廠的負責人 對於當事人而言,如果發生了一些安全事故的問題,可以選擇主動聯絡工廠的負責人進行相應的處理,畢竟這是一種非常...
環衛工人工作中受傷,算工傷嗎
存在勞動關係,工作中受傷的,屬於工傷。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
退休人員再就業,工作中受傷是否為工傷,為什麼
一 國發 1981 164號文規定,再聘人員的工傷待遇應由聘用單位支付。這是過去和現在都應有效的原則。二 無論是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還是 工傷保險條例 都只適用於企業的在職職工。退休人員被再聘,雖然有權得到聘用單位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但並非在冊職工,按照工傷法規的規定,他們不在企業必須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