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訴訟行政不作為?行政不作為訴訟時效

時間 2021-08-11 16:44:38

1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行政不作為是行政主體不履行法定職責,並因此產生了設立、變更或者終止特定行政法律關係的法律行為,其前提是行政機關在一定期間內沒有任何作為。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該條是關於作為的起訴期限的一般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

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緊急情況下請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履行的,起訴期間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該條不僅明確規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行為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且規定了起訴的時機。

擴充套件資料:

一般訴訟時效

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現《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內容已失效,已經開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2023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23年10月1日起為3年。

特別訴訟時效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一、短期時效。

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兩年的時效。

2樓:小揚說歷史

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申請行政複議,行政機關應當履行而沒有履行而導致當事人利益受到損害時,公民可以在任意時間內提起訴訟,但是最長不能超過自知道行政機關不作為之日起兩年內請求。

公民在提出申請事項時,行政機關即使不批准也要給其書面答覆。因此,如果公民在法定的時間內沒有受到行政機關的任何迴應,當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機關詢問情況,仍不予答覆則可以在期間屆滿之日起二個月內提起訴訟。

當事人在提起訴訟後,可以請求行政機關履行職能,需要提出申請的公民可以補充資料後再次申請。但如果當事人已經沒有履行的需要,則可請求行政機關賠償當事人因不作為而遭受到的財產損失。

3樓:磨士恩儀媼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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