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上幹活時摔傷了,責任在建築公司還是在包工頭,是因為安全防護沒做好的

時間 2021-07-24 08:21:31

1樓:

用工主體是建築公司,可以其為物件申請工傷。

2樓:僑又晴

應該都有責任,你應該去律師事務所好好的諮詢一下律師。

工人在建築工地受傷的責任賠償如何劃分

3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建築公司沒有賠償責任的,除非是有過失;包工頭屬於僱傭人,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實際的勞動關係是產生的,所以由包工頭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勞動關係確認規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4樓:聲霞月

一個工人在工地上幹活不笑心把手子頭弄斷了該如何賠償?

5樓:

工人不是在單位而是在私人家做事出了事,應像誰賠償呢

6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責任人是建築公司,第二責任人才是包工頭,一般的話都是建築公司承擔一切責任的,因為超過一定的金額包工頭是付不起的。起訴包工頭是不成立的,只有他起訴公司才能成立的。

7樓:

算是工傷,可以申請工傷鑑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

8樓:王振官律師

工人與建築公司應當認定為勞動關係,其所受傷害應認定為工傷

9樓:

1、構成工傷;

2、單位有義務申請工傷認定。

3、如構成殘疾,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4、如經鑑定構成傷殘等級,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5、如單位未買保險,比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地工人受傷是叫工人來的包工頭負責還是承包商負責

10樓:木兮兮悅

工地工人受傷是由包工頭負責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在建築工程中,工地工人是受包工頭僱傭的,實則就是工人的僱主,工人受傷時依據上述法律,可以要求包工頭賠償相應的損失。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工傷法律援助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

2、與本案有關並且有事實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的證據材料,具體如下:

(1)已經立案的案件,應提交受理案件通知書、仲裁申請書、起訴書或答辯狀等;

(2)工傷者的身份證、戶口簿、勞動合同、工作證、員工證或可以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等證據;

(3)工傷者在受傷前12個月的工資收入證明;

(4)工傷者經有關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確認為工傷的職工工傷確認表;

(5)工傷者醫療終結後經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作出的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表;

(6)工傷者受傷住院期間確需人護理、補充營養以及需要繼續**的醫院證明;

(7)工傷者住院、在門診**的病歷和有關的有效的醫療費用憑證、購買殘疾用具發票等;

(8)工傷者需要撫養、贍養人員的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撫養、贍養人員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村民委員會證明;

(9)護理人員的交通費、住****以及護理人員所在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村民委員會證明護理人因從事護理工作耽誤工作而減少經濟收入的證明(計算護理人員有關費用的人數不超過3人為限);

(10)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關材料。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可以有兩種解決方法。

1、走工傷賠償:先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做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出來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也就是平時說的傷殘鑑定,司法鑑定的不要,走這條路司法鑑定的傷殘級別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不認可的)。等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後(一般要等到15日的行政訴訟期過後),再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注:這個路一般賠償金額是最高的。但是,就是索賠週期長,正常的再4個月左右。

如果遇上對方不認賬,行政訴訟,上訴,再上訴。那你這個官司就得打個2年左右了。提醒一下,如果要走這條路的話,雙方如果能通過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調解解決的話是最好的。

因為這樣可以得到資金的及時兌現(調解金額肯定要比自己申請的要少些,具體少多少,那就是你們自己協商了)。

2、走人身損害賠償:將工頭,建築公司以及相關工程建築的責任人或單位共同作為被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這個路要快捷一點,只是賠償金額要比工傷賠償少一點。

具體走哪條路,還是自己決定了。

12樓:

走工傷賠償:先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做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出來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也就是平時說的傷殘鑑定,司法鑑定的不要,走這條路司法鑑定的傷殘級別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不認可的)。等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後(一般要等到15日的行政訴訟期過後),再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合同也沒有保險相關的合同制度 都可以不負責 如果不想負責的 但這種情況基本都是 包工頭負責的 如果是嚴重的情況下 承包商也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但沒有合同還挺麻煩的

14樓:庹珈藍惠

我是工頭工人與我是承包關係,我也給工人上了工傷意外傷害保險,工人在工地受傷了。誰負責

15樓:勿忘他

工地工人受傷史是由承包商負責

16樓:李小興律師

這個屬於工傷,找承包商、發包商一起承擔,這樣才有保障!

17樓:八怪二十

只要產生僱傭關係都得賠償

工人病死在工地應該賠償多少錢,工人在工地上由於疾病死亡應該怎樣賠償在工地幹活中應病死亡算I傷嗎?

屬於工傷。最好當地諮詢律師,是突發疾病還是自身就有病。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

東家叫包公頭幹活,包公頭叫的工人摔傷了責任怎麼劃分

東家和包工頭都有責任,應該都要賠償工傷損失。具體法律上怎麼劃分的,推薦去律伴,找個律師問一下。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這邊已經看到您的問題了 東家和包工頭都需要承擔責任的哦 提問東家有沒有責任 回答東家有責任 提問如果東家要不掏錢怎麼辦 回答起訴的方式有兩種,書面方式和口頭方式,主要以書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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