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怎麼樣才能開無違法犯罪證明

時間 2021-07-23 03:17:56

1樓:息知問答

已判刑的無法開。建議具體到派出所諮詢

怎麼開:

1、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證明,居委會相關負責人知道具體的填寫內容,然後蓋章,簽字;

2、報片民警,簽字蓋章(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會協助幫你找到報片民警的姓名,****的);

3、到派出所最後簽字、蓋章。 或者,直接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不過一般都會很扯淡的卡流程,要求你回去居委會開證明,其實根本不需要。居委會又不知道。

到哪開: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外地有暫住證什麼的不能開的。

注意事項:

保險起見,建議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等。

被判緩刑還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嗎?

2樓:知道法也團隊

不能。緩刑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被宣告緩刑說明構成犯罪,自然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部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一)建立犯罪人員資訊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資訊的有效管理,依託政法機關現有網路和資源,由公安機關、****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資訊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資訊庫。

犯罪人員資訊登記機關錄入的資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況等。

(二)建立犯罪人員資訊通報機制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資訊通報犯罪人員資訊登記機關。

監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寄送被釋放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資訊登記機關。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社群服刑人員矯正期滿通知書》寄送被解除矯正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資訊登記機關。

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資訊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資訊,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三)規範犯罪人員資訊查詢機制

公安機關、****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稽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

上述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資訊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

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被執法機關依法封存的除外。

3樓:匿名使用者

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根據法律規定,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因此被判處緩刑的人員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4樓:等風吹霾的日子

肯定不可以的,緩刑也是針對構成犯罪的人,明顯與《無犯罪記錄證明》衝突。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5樓:匿名使用者

緩刑是你犯罪了只是暫緩處罰而已,你也是犯罪了。因此無法再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說法,估計是因為法院認定你再次發生危害行為的可能性或其他原因而暫緩執行的判決,並沒有認定你無罪,也並非因你緩刑完畢而消除你的犯罪事實,因而不可以!

7樓:

不能,緩刑是指被判定有罪而緩期執行,緩刑期後不執行刑罰的一種方式,並不等同於無罪,所以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緩刑也是一種刑罰措施。

9樓:深圳伊頓商務

不能,有犯罪行為的人士,是不能出具無犯罪證明的

被判緩刑還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嗎

10樓:華律網

判處緩刑bai的,也屬於刑事處罰,du會留下犯罪zhi

記錄。犯罪記錄永久dao儲存,不能消專除。除非犯罪時未年滿

屬18週歲,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法院會依法對犯罪記錄進行封存。《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11樓:饒天纂

開得來bai。

“無犯罪記du錄證明”的法律依據是zhi刑法的100條,dao原文是這樣規定的版:“依法受過刑事

權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立法的原意是指犯罪且受過刑罰處罰的情形,當然不包括有罪而未罰的情況。實踐中不能對“無犯罪記錄證明”做擴化大的解釋。

***是有罪但免除了刑罰,她也可以開具證明的。你說的情況是有罪但有條件的沒有執行刑罰,當然也可以開具證明的,如果公安機關不開的話,那是對法律的曲解與誤讀,對公民權利的侵犯。你可先以我的說法為大綱略加補充和這幫鳥人理論一番,如無果可提行政訴訟。

祝好運!

12樓:太史韶疏瓏

當然不可以,所謂無犯罪記錄證明就是由國家公安機關開出的用於證明居民“無犯罪事實”的一個證明。開具這種證明必須要求行為人沒有犯罪記錄,被判處過緩刑那是犯過罪,只是沒有收監執行而已,不叫沒有犯罪記錄。

13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殺死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應該判緩刑能開無犯罪記錄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開不了了。。已經不清白了,不過找人找關係試試看有可能可以

15樓:踩扁上帝頭

不能,要是沒有犯罪法院就應該判你無罪,判了緩刑代表你有罪

被判緩刑的經濟犯罪如何開無犯罪記錄證明

16樓:匿名使用者

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版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權判處的刑罰。根據法律規定,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因此被判處緩刑的人員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17樓:法律快車專家

被判緩刑,屬於犯罪。正常情況下,開不了無犯罪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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