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松本千秋
您好,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對教育費的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額進行約定,並以書面方式落實。教育費屬於廣義上的撫養費,適用關於撫養費的有關規定。
我國《婚姻法》第30條 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支付方式:雙方可以協商,一般而言是按月給付,但也可約定期其他方式和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如您有其他婚姻問題,歡迎來電138加,2431,和6788諮詢。
2樓:慢慢傾聽我
幼兒園屬於教育範疇。孩子應該在戶口所在地上學,如果因為擇校產生的擇校費由雙方協商解決,另一方不同意支付擇校費,一方請求另一方支付這些費用的訴訟請求將無法得到支援。因此,如果是男方決議不讓孩子按國家規定上學的,女方可以起訴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孩子的上學問題,或者要求男方支付所有擇校產生的費用。
父母應負擔的子女教育費僅指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一般費用。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子女上大專及本科院校的費用很高,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法律將尚在校就讀的學歷限定在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以此作為父母的法定義務,而上大專及本科院校的費用不是必須由父母支付的,是否支付完全取決於父母的意願。即便是子女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父母需要支付的也是一般的教育費用。
3樓:莉
關於教育費的標準,只能按普通標準計算。幼兒園也屬教育範疇。至於學校,應該在當地學校,外地學校,只能在雙方協商一致情況下。
4樓:保險理財代表
當然從幼兒園算啦。教育費用包括因教育問題而支出的費用。
5樓:網友
那當然也算是費用一部份嘍。
計提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
肆無的努力 計提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 營業稅金及附加 城建稅 營業稅金及附加 教育費附加 營業稅金及附加 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 應交稅費 城建稅 應交稅費 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 地方教育附加 繳納時 借 應交稅費 城建稅 應交稅費 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 地方教育附加 貸 ...
協議離婚關於孩子撫養費的事,雙方協議離婚,法律關於孩子撫養費有什麼標準
想徹底撇清不太可能,即便你可以通過私下協議一次付清所有以後可能的費用,但是當孩子遇上大病等情況,女方無力繼續支付醫療費用的時候,法院還是會讓你進行支付的,這也是出於對孩子的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8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
離婚時在協議書上簽字承諾女兒的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一人承擔,現在想起訴要女方承擔一半,可以嗎
皆有可能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