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答應的條件,如果沒有兌現,該怎麼辦?
1樓:合訪彤
我認為老闆能做到給工人正常工資, 那也就不錯了。關於他答應的任何條件,那也是看公司的效益怎樣。如果公司的效益不好,即使老闆答應了條件,那拿什麼去給你,所以說老闆能正常給工人開工資那就不錯了。
不要相信老闆給你的任何條件,要以事實說話。乙個老闆的承諾,只能看乙個公司的效益,如何怎樣!
2樓:網友
小事不兌現就算了,如果是重大事情不兌現,那你就要跟老闆溝通溝通了。也許老闆會跟你說,暫時兌現不了,再說吧。得到這個也行,總比絕望好吧。
3樓:網友
這個老闆說說而已沒有對現你也沒辦法呀,先只能幹著,等機會再說呀,也許老闆沒爭到錢所以先沒有給呢。
4樓:網友
你可以去跟老闆說,如果不兌現,可以去告他。
5樓:網友
這種情況,僅有不規範的字條、錄音,都不如正式的勞動合同,口頭承諾沒有任何意義。
6樓:百姓答人
碰到了乙個說話隨便,不兌現承諾的不靠譜老闆,馬上走離他而去。
7樓:職場導師杜菲
老闆口頭答應的薪酬福利待遇,沒有籤進合同,也沒有成文的考核方案,入職的時候也沒有載明待遇的入職通知,那麼,老闆是可以否認的。
有寫字條或者錄音,可以憑此和老闆談判。也可以用作仲裁的依據,但是具體的需要看內容細節才能確定。
最後,如果老闆對於待遇問題總是口頭許諾,沒有制度,還不兌現,那麼,需要考慮及時抽身止損,另謀出路。
如果老闆口頭答應的不兌現怎麼辦
8樓:
摘要。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果老闆口頭答應的不兌現員工可以向勞動不能投su如果老闆口頭答應的不兌現怎麼辦。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果老闆口頭答應的不兌現員工可以向勞動不能投su親親為您做的法律分析如下:1、當事侍吵人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寬橘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慎談團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2、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cai委員會申請仲cai,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包括同事證言、錄音錄影等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3、如果對仲cai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cai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su。
親親為您整理的相關法律依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鄭配條用人單位應當兆搏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族叢祥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親親,您還有什麼不懂得可以隨時諮詢我,只要您需要,我一直都在。
領導答應的事沒有兌現該怎麼辦?
首先要弄清楚是領導口頭答應的還是書面答應的。如果只是口頭答應的,那還是要領導承認說過的話,得去找領導親自兌現諾言。有的同事礙於面子,不好意思找領導,這就不對。其次,有可能是領導當初答應你,卻因為忙其他重要事情把這個事情忘記了。為了自己的酬勞,哪怕再小心,也要找機會問清楚。處在領導的崗位,有的時候要員...
如果你的老闆突然問你忙不忙,那該忙還是不忙才好?
在職場中,要和領導相處好並不容易,因為很多領導往往行事隱秘,不會一下子把所有事情都說出來。所以我們經常覺得和領導說話很累,不知道他接下來會說什麼,怕自己陷入領導的窠臼。比如工作中,老闆突然問你忙不忙。如何應對又不會太被動?如果領導在你工作的時候,突然問你情況怎麼樣,工作忙嗎。不用說,你的老闆正試圖給...
如果死後沒有繼承人也沒有受遺贈人,遺產該怎麼辦?
1.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一般情況下,如果死者為城鎮居民而非農村居民,其遺留的無人繼承遺產歸國家所有。歸國家所有就是收歸國庫,由 有關部門負責處理。2.歸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因其生前一般都會從集體所有制組織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分紅等經濟利益,將其遺產確定歸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