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晚上加班,規定晚上11點下班,員工提前小時下班,晚上12點左右發生交通事故,屬於工傷嗎

時間 2021-10-14 20:04:09

1樓:手機使用者

不屬於工傷。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裡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這個解釋雖然讓你很難過,但是事實就是這樣。

雖然不屬於工傷,單位不用承擔直接責任,但是單位也會做很多人性化的補償。而且沒有為其買社保本來就違反勞動法。希望能和平解決。

2樓:

關鍵在於,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方是誰?如果是員工,就不會認定為工傷。

如果責任方不是員工,那就得看怎麼判斷提前下班的性質了,因其早退,如果鬧糾紛,工廠完全有理由拒絕按照工傷處理此事。

3樓:

既然是提前一個小時,應該是10點下班,怎麼會是12點左右發生交通事故?

假如的確是下班後直接回家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算工傷,因為加班加點後下班與正常下班是一樣的。假如10點下班後去辦私事,辦完事再回家途中受傷就不能算工傷。不是工傷,既不能享受工傷待遇,也不能用醫保卡看,只能要求交通事故賠償。

因此,就本案而言,單位無論是否給你參加社會保險,無需承擔任何責任,除非第三者無法確定(逃逸)的情況下,你才可以將單位作為連帶責任,告上法庭,要求人身傷害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平時在8小時以外的(週一至週五)算1.5倍工資的加班費,如果是周

六、週日加班的話算2倍的工資算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工資算加班費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請假提前離開了,那麼12點鐘就不屬於下班時間的下班途中了。對於交通事故,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公司加班,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6樓:蘇義飛律師

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所說的事實,轎車車主事由責任的。很難認定工傷,單位一般是沒有責任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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