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廠快兩個月,廠裡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自離幾天。按廠規自離

時間 2021-09-03 09:09:56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解釋一下「自離」,是自動離職的簡稱,就是未經任何程式突然不幹了,不辦理工作交接,不移交手上的工作與資料的行為,稱為自離。自離的話,單位可以無限期的緩發工資,直到交接工作之後才能結算,但不能扣工資。一般意義上國家規定15天不上班,可以按照自離處理,如果單位發了自動離職的通告,那員工什麼權益都可以視為放棄了,可以不發工資了。

你的情況屬於主動辭職,按照國家規定提出辭職,遞交辭職信(辭職信不需要單位批准),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即可,到約定離開時間就可以不上班,並有權要求單位當天結算、發放工資。

你說的廠規是違法的,國家不會支援,你可以要求單位全額支付你在職期間的工資,否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員工是自由的,辭職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未簽訂勞動合同,只要你能拿出證據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係,那麼你可以從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要求雙倍工資。前提是你沒有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建議和單位協商解決問題,解決不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不花錢,但是時間比較久。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樓:

我幹了十三天沒有合同吃過午飯和老闆說不幹了工作太累讓他給我算工資,他不能要等發工資才給,說要扣我三百工資合適嗎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沒簽勞動合同我突然三天不上班就等於自離的吧它把我兩個月的工資扣完這合理嗎?

3樓:資深財務管理答人

根據題主的說法,要想維權:

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最好有單位蓋章)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可以到社保局列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蒐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最好有單位蓋章)。

4、蒐集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蒐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注:如無法蒐集到上述五種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6、同事的證言。

讓同事出書面證言,但此類證據需注意的兩點是,一是打官司時,出具證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證;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也就是說他需要有出具該證言的能力。

7、蒐集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檔案。

比如用人單位下發的含有勞動者名字的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資料。

8、蒐集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檔案等。

比如最為常見的代表公司簽收快遞,該快遞單一般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9、錄音、錄影、**。

有些勞動者可能什麼書面證據都蒐集不到,如果這樣,就需要勞動者去創造證據,比如錄音、錄影和拍照。錄音最好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雙方勞動關係事宜的錄音。拍照和錄影最好是拍攝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內上下班的情況。

10、蒐集網路資訊。

現在很多企業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網路上進行,碰到這種,用人單位網頁登記的各種公告或訊息,或者勞動者與相關人員的去qq等各種即時聊天資訊的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據勞動關係的證據。但這類證據有些難點,比如:聊天資訊的證據需要證明聊天的雙方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這個一般很難做到。

另外,網頁或聊天記錄在作為證據前需要先公證。

11、蒐集手機簡訊與**錄音。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具體

事宜時的手機簡訊往來和**錄音也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但與qq等聊天記錄有同樣的問題,必須先證明手機號的主人身份。

12、蒐集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理結果。

如果勞動者窮盡一切辦法都無法蒐集到上述任何證據,那麼只有最後一個辦法,就是嘗試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讓其幫助勞動者蒐集有利的證據。為什麼說是嘗試,因為此方法不在勞動者的掌控範圍內,最終能否蒐集到有力證據,需取決於諸多因素。

4樓:湛飛舟

為什麼突然三天不上班呢你可以去找人事再問一下,沒有合同也不知道會怎樣

5樓:

你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沒簽勞動合同,你突然三天不上班就等於自離。它把你兩個月的工資扣完這個不合理,違法的,違反勞動法。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雖然沒有籤勞動合同,但是你們有實際的勞動關係。

建議,申請勞動仲裁,這樣的惡霸公司,一定要收到制裁。

7樓:匿名使用者

他扣完你兩個月的工資不合理,你突然不上班也不合理。不籤勞動合同也是不合理的。自己協商解決吧。

8樓:好多大蘿北

個人建議去當地勞動局諮詢一下!

9樓:芬蘭堪書院

這不合理 明顯沒有把你當人 所以請拿起法律保護自己

勞動法有關於自離的規定嗎

10樓:水閏愛樹木

1、勞動法規上沒有「自離」這個法律術語的。是一些企業自己規定的一種勞動關係解除的情形,一般指員工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的,屬於法律上的曠工除名處理。

2、有醫院證明,請病假是有權利,如果公司以你自離而解除勞動關係,你可以申請仲裁或投訴,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工作年限一年兩個月支付雙倍賠償金。或者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1項中的「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

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為自動離職爭議。

擴充套件資料

當前,處理自動離職爭議的主要依據有:

(1)《勞動法》。

(2)《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

(3)《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已廢止)

(4)《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的通知》(勞人計[1983]61號、勞人計[1984]39號)。

(5)《全民所有制單位技術工**動暫行規定》(勞人勞[1987]14號)。

(6)《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3]83號)。

11樓:皮皮郭之歌

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1項中的「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

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為自動離職爭議。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根據《關於職工擅自離職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爭議處理範圍的覆函》(勞辦字〔1992〕45號),《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勞辦發〔[1] 1994〕48號),《關於計算連續曠工時間問題的覆函》(勞社函〔1998〕5號)有關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拓展資料:

自離,即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

員工「自離」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勞動強度大、待遇低,同時又因為工作技術含量低,「他們也不愁找不到工作,現在滿大街都是招普工的廣告。」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私企老闆透露,目前東莞的大部分企業都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員工可以毫無顧忌地「自離」,「其實就算有勞動合同,對員工也沒有什麼約束力,因為員工的去向可以有很多選擇。

12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1項中的「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

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為自動離職爭議。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根據《關於職工擅自離職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爭議處理範圍的覆函》(勞辦字〔1992〕45號),《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勞辦發〔[1] 1994〕48號),《關於計算連續曠工時間問題的覆函》(勞社函〔1998〕5號)有關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覆函規定,這裡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用人單位應依據《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作出除名處理。

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

13樓:

四天前我被公司降職和工資,然後公司那邊問我還要不要繼續回去上班回去上班是做服務員了,說給我三天時間考慮,考慮的三天算我休息,然後昨天我就回去上班了,感覺心太累,被降職下來做的不自在,所以今天就不去上班,然後說上個月的工資是沒有發給我的,說我是自離,自離不是三天不去上班算自離嗎?

14樓:問法網姜律師

不符合規定,在你的醫療期內,單位不能辭退你,否則應該賠償的。

15樓:

你和單位籤勞動合同沒?沒簽合同,就很難說了,簽了合同,就嚴格按照法律辦吧,他們這樣做是不對的。

維權要從根本上維,勞動合同一定要籤的,不能等出了問題後再想解決問題的對策。

16樓:shangpeng公司

1、不符合規定

2、無3、自動離職是勞動者通知單位

4、勞動合同法上有勞動者辭職的規定呀,

5、勞動合同法在全國適用,其中就包含東莞。

祝你好運

請問,進了一個工廠,沒有勞動合同籤,上班發工資,但是就是不可以辭職,自離工資又沒有,請問有解決方法

17樓:呂艾

【1】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讓辭職。

【2】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籤訂勞動合同。

如果工作在一年內,單位應該支付你每個月2倍工資。

【3】勞動者想辭職,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應該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單位不讓辭職,可以以郵寄**信或者發ems形式給單位領導,到了第30日可以離開單位辭職了。

【4】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辭職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第47條得到經濟補償金。

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齡,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單位還要支付勞動因為工作得到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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