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丶薈兮蔚兮灬
首先,你的工作經驗三年的確很長,但是缺與溝通能力和外交能力。
其次,離家太遠,一個月只能回家兩次,這並不是個好現象。
最後,你並不是優先人選,而是替補。
你的公司說,有考慮升另外一個女孩做店長,上司拒絕了因為她才來店裡半年,說對你不公平,但是你先要弄清楚,你已經有了辭職回家的想法,而沒有接受店鋪的想法,所以如果讓那女孩兒當店長,於你也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的。
既然有女孩兒做替補,你就可以放心交辭呈,但是你的態度必須要決絕一些,就是’我一定要辭職,已經打定主意了’,讓你的上司知道你沒有接手店鋪的意思,同時你也可以告訴他,來店鋪半年的那個女孩兒很有經驗,店鋪交給她可以放心,這樣下來,也就差不多。
當然如果你對於做店長的**有動搖的話,就是另一會兒事了,不過我個人建議,離家太遠了,還是回去找其他工作好些。
望採納~
2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是否應該辭職,和有沒有升職,關係不大,如果產生厭倦情緒,或者升職後,不能勝任該崗位,那有關係,是否辭職,主要看以下幾個方面:
1,辭職的理由是什麼,應該怎麼改善(如果是和同事有矛盾,可以和對方溝通,溝通不成,還可以請有公信力的第三人或者領導調解,調解無效才考慮是否辭職。)
2,如果無法改善,本人對將來有什麼打算,如果繼承選擇打工的話,還是要解決本質的問題(就是辭職的原因);
3,如果確實有無法調和的矛盾或者有更好的計劃但是在當前的公司無法實現當事人的預期時,可以辭職。
4,如果是在一個崗位呆得太久,想換崗位的,可以跟公司領導申請,看能否調崗,如果不能,而自己又不想在同一職位繼續工作的,可以辭職;
5,辭職就意味著一段時間內會失去生活**,當事人應該在充分預計自己的承受能力後(失業6個月以上,生活能否正常運轉),再決定辭職與否,不管決定是什麼,選擇了,就不要後悔。
3樓:匿名使用者
銷售員辭職沒什麼捨不得的
我是一個普通員工,不想升職不想加薪,但是領導對我非常非常好,我不知道怎麼辭職,感覺很不好意思 50
4樓:匿名使用者
有升職的機會是好事啊,工作不好找,好好想想,真想辭職態度堅決就好
5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你的權利,他們對你好是人情,不能人情影響你的理性思維,該怎麼做還是得怎麼做,當然可以用別的合法的方法補償他們的人情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己說了,老闆對你非常好,那麼你辭職,領導有可能會同意,因為他喜歡你中用你那麼你想辭職,他如果真喜歡你的話,他會將就你的
7樓:痴狂
既然有辭職的想法,即使堅持也長久不了。遵從你的內心,別因個人感情而改變想法,到時你會後悔的。想辭職任何理由都行嘛
8樓:
謝謝您的好意,我心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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