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尉付友浮月
(1)勞動就業的基本原則是指在勞動就業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它是勞動法中所規定的準則。
(2)關於勞動就業的基本原則,學界還存在一些爭議。一般認為勞動就業的基本原則包括國家促進就業的原則、平等就業和雙向選擇原則和照顧特殊群體就業原則等。
第一,國家促進就業的原則
我國《勞動法》對促進就業作了專門的規定。國家促進就業的措施主要有:①國家通過促進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②國家採取一系列措施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以增加就業機會。
③國家支援勞動者自謀職業。④國家建立和健全勞動就業的服務體系。
第二,平等就業和雙向選擇原則
平等就業是指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均享有平等的獲得就業機會的權利。它具體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就業資格的平等,即勞動者的就業資格是平等的,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二是就業能力衡量尺度的平衡,即社會對公民的勞動行為能力要以同一標準進行衡量。
雙向選擇是指勞動者根據自己的意願、愛好以及才能等自由選擇職業,而用人單位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自主選擇勞動者。雙向選擇有利於發揮僱傭雙方的能動性。
第三,照顧特殊群體就業原則
照顧特殊群體就業原則的主要體現就是為特殊群體提供特殊就業保障。特殊就業保障的物件包括婦女、殘疾人、退役軍人和少數民族人員。《勞動法》第十三條規定: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第十四條規定:
「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這兩條是對特殊就業保障的規定,體現了照顧特殊群體就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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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包括四個方面:擴大就業的原則、市場就業的原則、平等就業的原則、統籌就業的原則.
就業促進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部重要法律.這部法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比較複雜.這位負責人表示,借鑑世界各國就業立法情況,結合我國國情,就業促進立法堅持了以下原則:
一是擴大就業的原則.即,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實現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二是市場就業的原則.
即,深化勞動就業制度改革,完善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保證勞動者擇業自主權和用人單位用人自主權.
三是平等就業的原則.即,禁止就業歧視,為勞動者提供公平的就業機會.
四是統籌就業的原則.即,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勞動就業的特徵有哪些?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a,促進就業的原則b
3樓:匿名使用者
以下僅供參考:
(一)平等原則
(二)合同自由原則
(三)傾斜保護原則. 傾斜保護原則在於彌補平等原則的不足,並通過矯正勞動關係事實上的不平等而實現法律的公平價值。
(四)工資續付原則.勞動者即使未提供勞務給付,但在一定條件下其對僱主的工資請求權仍存在,此時對僱主而言,即存在工資續付義務。
(五)勞動義務不得強制原則
(六)危險責任僱主承擔原則
或者:相關法律依據: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對合同關係的本質和規律進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貫穿於合同法始終的根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平等原則)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自願原則)
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平原則)
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序良俗原則和合同原則)
平等原則: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這決定了民法的根本原則是平等原則。
含義:(1)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主體平等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3)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法律的平等保護;(4)民事主體的民事責任平等。
自願原則是指:自願原則又稱為意思自治原則,是指民事主體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斷,自主參與民事活動,管理自己的私人事務,不受國家權力和其他民事主體的非法干預。
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包含了等價有償的意思,即在民事活動中,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當事人取得他人財產利益應向他方給付相應的對價。
誠實信用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中應誠實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
保護公序良俗原則是指:民事主體的行為應當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風俗,不得違反國家的公共秩序和社會的一般道德。
合同自由原則 合同爭議原則 鼓勵交易原則為合同法的原則
擇業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4樓:紅軍菩提
1\所謂擇業,就是擇業者根據自己的職業理想和能力,從社會上各種職業中選擇其中的一種作為自己從事的職業過程。任何已具備勞動能力的人,都要進入社會職業領域選擇特定的職業。在職業選擇過程中,擇業者不僅要考慮到個人的需要、興趣、能力等因素,還要考慮社會發展的需要。
2\擇業原則
(1)服從社會需要的原則
大學生是祖國是未來,擔負著建設祖國的重任。因此,大學在選擇職業時,應堅持把社會需要始終作為出發點和歸宿的原則,以社會對個人的要求為準繩,去認識和解決擇業問題,進而決定自己的職業。尤其是在擇業時,當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集體利益發生矛盾時,應自覺地服從社會需要,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業。
(2)發揮個體優勢的原則
應該承認,每個人在素質上是有差別的,正可謂「駿馬能歷險,犁田不如牛;堅車能載重,渡河不如舟」。因此,大學畢業生選擇職業時,要真正做到揚長避短,充分認識和發揮自己的素質優勢,以自己的特長或某一優勢來考慮職業選擇,為今後順利、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奠定基礎。這也充分體現了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體現了自己對人生、對事業負責的態度以及對社會高度負責的精神。
(3)有利於成才的原則
成才是每個大學生內在的渴望。但面對各種擇業因素,如何把握成才的原則呢?首先,要樹立正確的成才觀。
從個人職業生涯發展角度進行合理擇業,不能因急功近利而捨棄有利於成才的原則。其次,考慮擇業因素時要分清主次。如從用人單位的情況來看:
有的單位可能性質較,又有較高的社會地位,也容易出成果,但也許其所在地域偏僻,生活條件不好;有的單位可能生活使得,待遇也高,但工作勞動強度大,有風險;有的單位在大城市或沿海地區,文體條件較好但專業不對口,英雄無用武之地;也有的單位雖然生活條件艱苦,基礎條件差,但其發展前景廣闊,而且有利於畢業生的成長和成才。凡此種種,該怎樣取捨、如何選擇呢?事實上,在目前的社會條件下,很少有單位是十全十美的,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畢業生,應從是否有利於自己才智的發揮、是否有符合社會的需要出發,分清主次,作出抉擇,切不可因一味求全、急功近利、好高騖遠而錯失良機。
(4)爭取及時就業的原則
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處於求職期的大學畢業生,必須把握力爭及時就業的原則。一是要調整好擇業心態,合理確立就業期望值,注意克服脫離現實、攀比、盲目選擇等心理情緒的干擾,避免由於自身擇業觀念而導致「有崗上不了、有職任不了、有業就不了」的人為行業情況。二是要正確認識就業的動態性,改變「一步到位」、「從一而終」的擇業觀,避免盲目地東挑西選,或過於精挑細選而錯失及時就業的機會。
三是要採取勇於競爭、不怕挫折的態度,積極主動地探尋就業機會,避免在消極等待中延誤擇業時間。
(5)面向未來的原則
大學生在初次選擇職業時,要立足現實、瞄準長遠,用發展的眼光找準自己的用武之地,牢牢把握職業選擇的主動權。無論你選擇幹什麼,只要你選擇的是正確的人生方向,都有機會走向成功。應該看到,同樣是做基礎性的工作,但由於大學生自身素質高,能夠迅速掌握行業規律,發現商機,提高技術、管理、服務水平,在工作的效果上與沒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是不一樣的。
例如,大學生擦皮鞋擦出了連鎖店,養豬養出了幾百萬的效益,養雞養出了億元戶,志願者當上了村委會主任……現實中,有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選擇從看似不起眼的工作起步,腳踏實地奮鬥,正在為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奠基。
殘疾人找不到工作怎麼辦殘聯和勞動就業局都不幫忙
其實,對殘疾人來說,最主要的是自己創業,在好多一些地方,殘聯只是一個擺設而已,我也是一個殘疾人,我們這兒的殘聯對殘疾人的幫助只是對那些有資金或著是已經有事業的那個別人而已,殘聯的政策是寧可錦上添花,但不雪中送炭,因為,這樣會給他們殘聯的臉上貼上那虛偽的金面,而正真給殘疾人辦事情的殘聯實在是太少了,我...
勞動監察的原則有哪些,勞動保障監察的內容有哪些
勞動監察,是指法定專門機關代表國家對勞動法的遵守情況依法進行檢查 糾舉 處罰等一系列活動。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勞動法規的單位或勞動者,可以依據現行勞動法律 法規 規章的決定,分別給予警告 通報批評 罰款 吊銷許可證 責令停產整頓的處罰 對觸犯其他行政法規的,建議有關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 對觸犯刑律...
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有哪些就業職業及行業介紹?
國家各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 人事管理部門 政策研究部門 企業與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保險公司等。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是我國全面建立和發展社會保障事業的急需人才,具有長久穩定的就業潛力。畢業生可以進入國家各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 人事管理部門 政策研究部門 企業與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