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奇怪書呆
在第三十二集。
《康熙王朝》第32集劇情簡介:
洞庭水師全軍戰敗,但是施琅勝利歸來。康熙皇帝下令索額圖返回北京。姚啟聖要求懲罰,康熙讓他回家。
在姚啟聖離任前,他給了康熙上了一個摺子。他說,攻臺前上過三道急疏,但康熙沒有收到。他非常生氣。
他下令進行徹底調查。軍事部負責**自殺身亡,並在幕後保護主人。
慧妃稱讚胤禔。在康熙病痛中,召胤禔來見,胤禔稱兵部壓制姚啟聖三封奏摺,乃是有意而為。目的是保護索額圖。他還說,上次胤礽在法庭上率先提出攻打臺灣,這也是索額圖的意思。
歷史上在明珠壽宴上送**明珠奏摺的是誰?《康熙王朝》裡是李光地,《大清相國》裡的是張鵬翮,查百度卻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于成龍起頭,徐乾學煽風點火,郭琇開炮。
納蘭明珠,字端範,滿洲正黃旗人。生於天聰九年十月初十,是葉赫貝勒金臺吉之孫。父尼雅哈率葉赫部降於清太祖努爾哈赤,被授佐領官職。
明珠「初任雲麾使,二任郎中,三任內務府總管」,「掌內務政令,供御諸職,靡所不綜」,岳父是多爾袞的親兄英親王阿濟格。康熙五年,任內弘文院學士,參與國政。康熙七年授刑部尚書,奉命和工部尚書馬爾賽調查淮揚水患,查明清口是淮河、黃河匯合處。
康熙九年,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十年二月,充經筵講官。康熙十一年,遷兵部尚書。
主張撤除三藩,大學士索額圖等人主張處死倡議撤藩的人,康熙帝拒絕。十四年,調吏部尚書。十六年,授武英殿大學士,累加太子太師。
他官居內閣十三年,「掌儀天下之政」在議撤三藩,抗禦外敵等重大事件中,起了積極作用。
明珠表面上為人謙和,但他利用康熙帝對他的寵信,獨攬朝政,貪財納賄,賣官鬻爵,與索額圖「權勢相侔,互相仇軋」;2023年冬,直隸巡撫于成龍向康熙密奏:「官已被明珠、餘國柱賣完。」康熙帝問高士奇:
「為什麼沒有人蔘劾?」高士奇回答:「人誰不怕死?
」康熙二十七年,郭琇**明珠、餘國柱「植黨類以樹私,竊威福以惑眾」,被參劾罷政不久,又以功復原級,但任內大臣二十年,竟不復被康熙帝柄用。康熙四十七年四月十五日,病逝北京。康熙帝派皇三子胤祉前往祭奠。
繼《參河臣疏》不久,郭琇緊接著上了第二道疏本《糾大臣疏》,從靳輔身上把筆鋒一轉,單刀直入地指向了大學士明珠及餘國柱等一幫佞臣,揭發他們結黨營私,排隔異已,貪贓枉法等罪行。疏中一針見血的指出:「明珠凡奉諭旨,或稱其賢,則向彼雲:
由我力薦。或稱其不善,則向彼雲:上意不喜,吾當從容挽救。
且任意增添,以市恩立威。因而要結群心,狹取貨賄,至於每日啟奏畢,出中左門,滿漢部院諸臣及其腹心,拱立以待者,密語移時,上意無不宣露。部院衙門,稍有關係之事,必請命而行……靳輔與明珠、餘國柱交相固結,每年糜費河銀,大半分肥,所提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極力庇護……」其措詞之嚴厲,事實之詳盡,將明珠、餘國柱等揭露得淋漓盡致。
當時明珠、餘國柱等人的擅權、貪婪朝人皆知,康熙皇帝一不聾二不瞎,當然也是知道的。但總得有朝廷大臣參他,皇帝才好藉故治其罪。可是,明珠、餘國柱那等權勢誰人敢參!
有幾個言官也曾「頗有參劾,即令借事排陷,聞者駭懼」,再有那個敢以卵擊石呢!所以,郭這一本是冒著極大風險上奏的。康熙曾問侍臣:
明珠如此何無劾奏?待臣答曰:「人孰不畏死?
」郭在疏中也曾明確指出:「臣固知其黨羽實繁,睚眥必報」,「伏見皇上求治,辨別奸賢,正朝野肅清之會。竊思報效,不顧身家。
」當時也有另一種議論,說郭精明異常,早已洞察到康熙勵精圖治,久欲拿權臣開刀,苦於無人上疏,才敢投皇帝下懷毅然上疏。然而,康熙帝卻不這麼看,他認為象郭這樣敢於上《糾大臣疏》的直臣實在太少也實在可嘉。所以,他不但沒有對郭加責,而且立即準了其本奏,並在上諭中作了處分:
「國家建官分職,必矢志清白,**小廉。今在廷諸臣,自大學士以下,惟知互相結引,徇私傾陷。凡遇會議,一二昌率於前,眾附和與後,一意詭隨。
廷議如此,國是何憑?至於緊要員缺,特令會同推舉,原期得人,亦欲令被舉者警心滌慮,恐致累及舉者。而貪黷匪類,往往敗露,此皆植黨納賄所致。
朕不忍加罪大臣,且用兵時有曾著勞績者,免其發覺。罷明珠大學士,交領侍衛內大臣酌用。明珠畢竟是滿族**,且有功於康熙王朝,所以康熙還是為他開脫罪責,從輕發落了。
餘國柱等遂被逐回籍。明珠之流被參倒,郭由此聲名大震,受到康熙皇帝的格外器重,被破格攫升為左都御史,從從五品一躍升至為從一品,連升四級。
初,明珠當國,勢張甚,其黨布中外,乾學不能立異同。至是,明珠漸失帝眷,而乾學驟拜左都御史,即劾罷江西巡撫安世鼎,諷諸御史風聞言事,臺諫多所**,不避權貴。明珠竟罷相,眾皆謂乾學主之。
時有南、北黨之目,互相抨擊。尚書科爾坤、佛倫,明珠黨也,乾學遇會議會推,輒與齟齬。總河靳輔奏下河屯田,下九卿會議,乾學偕尚書張玉書言屯田所佔民地應歸舊業,科爾坤、佛倫勿從。
御史陸祖修因劾科爾坤等偏袒河臣,不顧公議,御史郭琇亦劾輔興屯累民,詔罷輔任。湖廣巡撫張汧亦明珠私人,先是命色楞額往讞上荊南道祖澤深婪贓各款,並察汧有無穢跡,色楞額悉為庇隱。御史陳紫芝劾汧貪黷,命副都御史開音佈會巡撫于成龍、馬齊覆訊,汧、澤深事俱實,復得澤深交結大學士餘國柱為囑色楞額徇庇及汧遣人赴京行賄狀,下法司嚴議。
時國柱已為琇劾罷,法司請檄追質訊,並詰汧行賄何人,汧指乾學。上聞,命免國柱質訊,戒勿株連。於是但論汧、澤深、色楞額如律,事遂寢。
乾學尋乞罷,疏言:「臣蒙特達之知,感激矢報,苞苴餽遺,一切禁絕。前任湖北巡撫張汧橫肆汙衊,緣臣為憲長,拒其幣問,是以銜憾誣攀。
非聖明在上,是非幾至混淆。臣備位卿僚,乃為貪吏誣構,皇上覆載之仁,不加譴責,臣復何顏出入禁廷,有玷清班?伏冀聖慈放歸田裡。
」詔許以原官解任,仍領修書總裁事。
康熙九年郭琇中進士,康熙十七年授江南吳江縣令。康熙二十五年入朝任江南道御史。歷官僉都御史、左都御史等職。
康熙二十七年,郭琇上《參河臣疏》,**河道總督靳輔、戶部尚書佛倫,接著又以《糾大臣疏》**明珠、餘國柱「植黨類以樹私,竊威福以惑眾」,不久升任左都御史。次年又上《參近臣疏》,**少詹事高士奇、原任右都御史王鴻緒、給事中何楷、修撰陳之龍、編修王頊齡等植黨營私,此三疏使得「群黨側目,百端交構」。不久遭明珠餘黨誣陷,罷官。
康熙三十八年,帝南巡,郭琇至德州迎駕。起用為湖廣總督。康熙四十一年,因具報苗民起義失實,又罷官。
康熙五十四年病逝鄉里。
高士奇以諸生供奉內廷,為清聖祖賞識,任「南書房行走」大臣,官詹事府詹事。左都御史郭琇疏劾士奇「欺君滅法,背公行私,其罪之可誅者四也。」副都御史許三禮又疏劾徐乾學與高士奇「植黨營私,表裡為奸,招搖納賄」,解職歸裡。
康熙二十三年,康熙帝南巡見狀,決意救民「於昏墊之中」,即命安徽安察使于成龍分理疏浚下河,使水歸入海,但歸靳輔統轄。二人議不合,引發治理下河方略之爭。康熙帝以「便民」「不害百姓」意矚于成龍方略;明珠則稱「于成龍居官雖清,但河工事宜未經閱歷。
靳輔久任河務,已有成效,似應從靳輔之議。」靳輔執意堅持己見,且不與于成龍及其繼任者孫在豐配合,致康熙帝所親立疏浚下河工程歷兩年之久而不得興。康熙二十六年興工未久,靳輔從工程總體出發,於十月十七日又提出新的方案。
九卿議復,仍按靳輔所議。康熙帝疑其「有阻撓之意」(《康熙起居注》1572頁)。問題的癥結在於河工事複雜,非親歷者不易把握;除明珠於康熙七年曾閱淮、揚河工有過調查研究外,九卿大多不懂河工事,只能出於對靳輔的信任。
康熙帝深知河工事難,儘管多方徵詢不同見解,仍不能洞查河工鎖鑰。而明珠作為朝中為首之大學士,在下河工程「開—停—開—停」過程中,一直支援靳輔。使下河之事久拖不決。
康熙帝「因事之延蔓殊覺厭煩」 (《康熙起居注》1774頁)。多次勸諭九卿、科、道及內閣學士「如有所見都應直言」。於是御使郭琇於康熙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三日參奏:
「靳輔治河多年,迄無成效。皇上愛民,欲拯淮、揚七州百姓,而靳輔……百計阻撓,宜加懲處」。康熙帝進一步追問:
「廷臣中有掣肘河務者,爾本內曾言及否?」郭琇答「無之」。(《康熙起居注》1717頁)。
其後,郭琇再上奏疏劾明珠。揭露其擅政貪賄、賣官鬻爵、排陷異己。二月初九日康熙帝宣佈:
「著革去大學士,交領侍衛內大臣酌用,」並稱「本應發明其事,以肅官方,因不忍遽行加罪大臣,且用兵之時,有勞績者,故免其發明。」(《康熙起居注》1728頁)其後康熙帝更明言「專擅之人,近經黜革」,「前曾將敖拜、班布林善俱行正法,若有敗亂國政者,朕豈加寬宥耶?」明珠罷相之後康熙帝才從容審慎處理靳輔治河之事。
態度寬容客觀,雖最終仍將靳輔革職,但已是兩個月以後的事,而且還批駁了郭琇、于成龍對靳輔的不實指責。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