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局員工工傷該怎麼賠償

時間 2025-04-26 19:01:10

1樓:網友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侍巧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老陪鍵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亂伏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那他們應該都有買保險給你們。全虛猛額賠付。你是有住院補貼。另外還要額外賠鋒譽耐償你。比如你看傷花了3000塊。銀春他們應該給你4000塊。記得選我答案朋友。

國家電網工傷賠償標準

3樓:點行**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標準為5級傷殘14個月,6級傷殘補償12個月。其他患有職業病需要長期**的勞動者,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族空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標準為5級傷殘補助60個月,6級傷殘則補助48個月。標準為7級傷殘的,補助三年,8級簡歷傷殘則補助26個攔穗搜月,補助達到期限後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關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第一款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請的電工受傷了需要賠償嗎

4樓:王崇旭

法律分析:事件性質具體還得看該電工是否所屬另一單位,以及你司外請的方式和約定來定性。 如其能以工傷名義主張原單位賠償,你司知此殲則無需承擔責任。

反之如以提供勞務受害主張你司賠償,則你司不可避免的要承擔相應責任,具體份額又需根據事件本身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扒和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搭衝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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