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沒領證有一小孩 離開他違法嗎?

時間 2025-04-20 21:10:59

1樓:不得瑟中年

不違法。但是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享受一樣的權利,因此你們分手也要對小孩子的撫養問題做好安排。

現在婚姻沒有事實婚了,沒有領結婚證的就不是合法夫妻。自然也沒合法夫妻的限制了。

2樓:公冶霜

設結婚沒領證有乙個小孩,離開他不違法,你們只是同居,但孩子你必須撫養費直到孩子十八週歲,這是你責任和義務否則孩子可以告你會付法律責任的謝謝祝你生活幸福快樂。

3樓:遊韌有餘非尋常

當然是違法的,你倆同居雖然沒有領結婚證結婚證,但是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夫妻關係,並且還有了乙個小孩。作為家長你有撫養的義務,這不是你過家家,今天跟這個男人睡,明天跟那個男人睡,你得給你孩子說乙個正面的形象,不要讓別人在背後指著你的脊樑骨罵你。不要為你幼稚的思想,隨意的改變人生的目標。

於情於理於法都是違規的。就是說老百姓所說的有下蛋的雞。下過蛋就不問事了。

4樓:網友

沒領證沒結婚 有乙個小孩兒離開他 雖然不違法 但你必須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 否則就是拋棄。

5樓:帳號已登出

是屬於違法的行為,離開孩子不撫養是遺棄罪,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6樓:慢慢的注意

你離開他不犯法,你們之間的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你對孩子是有撫養義務的,如果你不能帶孩子走就要給孩子生活費。

7樓:網友

不違法的,因為你沒有結婚證。

8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你們沒領證,法律上你只是他女朋友。

有小孩沒領結婚證違法嗎

9樓:王雷

法律分析:首先,沒有結婚證不能算合法的夫妻。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

就是說合法的夫妻關係是從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結婚證時算起的。法律規定結婚的唯一合法手續是取得結婚證。只有結婚證(包括《夫妻關係證明書》)才是證明婚姻當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據。

雖然有了孩子,但是這樣並不能形成合法的夫妻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敗念中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察山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高如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結婚沒領證現在分開了孩子歸誰

10樓:李紅豔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依照此法條可以看出,法律對非婚生子女實行平等對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受父母撫養教育的權利。因此,當處理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問題時,也會參照法律規定的如下一般標準:

1、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為原則。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孝棚絕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哺乳期後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

一、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和擾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巧姿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如何爭取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

由於父母沒有合法的婚姻關係,非婚生子女往往讓許多人「另眼相看」,承受著不該承擔的壓力。那麼,為了親自撫育非婚生子女,給孩子更多的關愛和溫暖,當事人需要多照顧孩子,與孩子增進感情。同時,需要從以下方面收集證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證明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穩定、對方收入不穩定長期離家不回。

沒領證有孩子合法嗎

11樓:點行**

沒領證有孩子的行為不合法,該行為違反了國家計劃生育條例,沒領證有孩子只能當作同居關係處理,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範疇。建議準備好孩子父母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和孩子出生證明辦理戶口,同時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有了小孩,可是沒有領證,算結婚嗎

12樓:

摘要。親,您好,沒有領證不算結婚的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就生了孩子,最多也只能認為是同居關係。在現在的法律的面前,同居關係是不受保護的。

如果要保證男女之間權益不受侵犯或者分開後的財產糾紛問題,應當領取結婚證為合法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有了小孩,可是沒有領證,算結婚嗎。

說錯了,是領證了,沒有辦婚禮,有了孩子怎麼辦。

辦婚禮時懷孕三四個月,人們會不會笑話?

親,您好,沒有領證不算結婚的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就生了孩子,最多也只能認為是同居關係。在現在的法律的面前,同居關係是不受保護的。如果要保證男女之間權益不受侵犯或者分開後的裂枯亮財產糾紛問題,應當領取結婚證為敗餘合法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肆寬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親,領了證,還沒辦婚禮可以找個合適的黃道吉利辦了,不會笑話的。

雙方家裡有商量什麼時候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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