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虎踞江南
這個應該是你女兒的過錯。
因為首先,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三)項之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也就是說,因為你女兒在工作過程中的失職行為,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害,老闆因此而炒掉你女兒是合理的。
且因此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其次,至於工資方面,雖然根據相關的規定,即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其之前在工作期間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仍須(按期)支付。但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由此可見,你要求公司方面把你女兒的工資結清是合理的,但公司方面要求你女兒對她在公司工作期間給該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是合理的。
如此兩權相較,就看你怎麼取捨了~
2樓:心有靈犀
如果是因為你女兒,才導致訂單出錯,那自然是你女兒的錯,理應承擔責任。
3樓:無所不能超人幫我
如果你女兒是剛去那個公司,應該是公司的責任比較大,新人需要老員工監督檢查工作的,如果你女兒已經是正式員工了,自己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那她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了。
供參考,謝謝。
4樓:網友
你女兒在公司上班,訂單出錯,如果是你女兒管理定單的工作,那就是你女兒的錯。
5樓:貓眼雜糧
如果出錯的訂單,並非是你女兒經手或者並非你女兒乙個人的原因導致訂單出錯,那麼公司不分青紅皂白辭以頂格處罰的辦法退員工,並且無理由的扣發員工工資,這是違反勞動法、合同法和公司法的,你女兒可以向勞動仲裁委申訴並請求勞動仲裁。
6樓:在科隆大教堂壓腿的緋鷗
那你女兒負責的訂單出錯讓老闆炒了,你女兒是過錯方。
7樓:東澤
首先你女兒的工作出錯,是你孩子的錯誤;
公司不給工資是公司的錯誤。
可以和公司溝通溝通,如果不給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8樓:網友
這種情況是老闆的過錯,建議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
員工出錯,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員工應該承擔多少責任!
9樓:扯淡日勺噯清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從勞動者工資中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由於此時公司已與白某解除勞動合同,每月從工資中扣減已無可能,因此經過協商後,扣除的比例可以大於解除勞動合同當月月工資的20%。
但用人單位作為勞動成果的享有者,應承擔企業經營風險,如果嚴格要求勞動者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實質是將企業的經營風險全部轉移到勞動者身上,這對於勞動者並不公平。
10樓:莫衛凳
以合同簽定的工作內容為主,若用人單位要勞動者做超出合同簽定的內容的工作,勞動者有權拒絕,所造成的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 本案中,用人單位未對勞動者應盡的培訓,告知等義務,所造成的損失,由用人單位負責,不得向勞動者轉嫁損失 勞動發生爭議,可向當地所在的勞動仲裁管理部門提起仲裁。
11樓:經萱潛子
這個問題比較麻煩,從法律的角度出發你是不用付的,但你在考慮到你要通過法律程式的話你的錢是不用付了但你的工作可能也就沒有了這是乙個很現實的問題,從這事你要總結出教訓,在做你工作以外的事想的全面一些,不要增加不必的麻煩。
12樓:隱文玉王釵
與公司協商處理,不成,證明公司制度不健全,沒有發展前景,換家公司得了。
13樓:喬亮法嬋
關鍵看你在勞動合同中有未關於這方面的約定,對於勞動者的個人原因照成的損失勞動者應當賠償,但是如果你打算辭職不幹了的話單位找你賠償也還是困難。
請問?老闆把我炒了,又不發工資給我,去勞動局有人管嗎?
14樓:仝頔
前提是你沒有犯錯,他把你吵了,你們如果沒有合同他不會管,但是他不發工資,就應該管的。
15樓:大笑霖
有合同就可以去投訴了。
沒簽勞動合同,被老闆炒了,但是還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16樓:八三老人
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雙倍的工資賠償及拖欠的工資。前提要有證據。
17樓:網友
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算),及拖欠的工資,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當然,你需要有證據證明你和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18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到當地人力和社會保障局舉報 要求支付雙倍工資法律依據。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9樓:貴陽傑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20樓:易濤
回答未簽訂勞動合同,老闆辭退員工的,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如果單位拒絕給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仲裁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還可以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於未籤勞動合同的補償規定: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提問我沒和老闆簽訂合同,現在貴公司說用我是違規的,我想問問這種情況我能有培嘗金嗎,我在公司己經上班兩年多了。
上班兩年多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是違反勞動法的。
建議您申請勞動仲裁。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勞動仲裁需要您出示證據證明您和公司的勞動關係 您可以找找有沒有上下班打卡記錄 每個月工資流水等。
提問我上下班沒打卡,甜領工資就在財務那裡簽名領工資,這樣情況怎麼處理。
那您還有別的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嗎。
提問用***收款。
***收款只要您舉證是工資就可以。
提問沒有工作群,我是在單位打掃衛生,我們這裡只有我乙個人。
提問好的,謝謝。
我跟老闆都是貴州人,老闆的公司在江蘇,現在老闆炒了我並沒給我結工資,請問我?
21樓:環敏慧
有沒有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就要有你在他那上過班的證據,去勞動局告他。
22樓:姚寶寶
留好上班的證據,還有做了什麼事,可以去江蘇的社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去告。
我在公司簽訂了3年勞動合同,工作了1年5個月,如果老闆想炒我要陪多少錢給我,我沒有過錯,是老闆不想要人
23樓:網友
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單位給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即三個月的工作。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4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需要支付你乙個半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的話還需要支付乙個月的工資補償,另外單位如果沒有為你繳納保險,你可以要求其補交保險。
25樓:漢中花鳥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你,或者額外支付你乙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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