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吵翻天,妻子離家出走並要離婚,怎麼辦?

時間 2024-12-23 07:45:17

1樓:忘川河畔遇蘇顏

關鍵是你們倆吵架的原因是什麼,首先要解決你們吵架的原因,然後才能讓你們的婚姻繼續下去,因為吵架是很傷感情的。

2樓:吾思雁

乙個巴掌拍不響,找出吵架的根源,努力地去改變,把愛帶回家,讓妻子感受到你的愛意。

3樓:佳音

我覺得這個時候應該放妻子走,也許出去冷靜一段時間,她才會更珍惜自己的老公,才會珍惜這個家。

4樓:情感繁華老師

兩個人可以冷靜一下,如果自己還愛著自己的妻子,就應該多一些包容和理解,再就是要和對方好好的溝通一下,兩個人一起好好的經營婚姻。

5樓:馬寧學長

首先應該反思自己的問題,將這些問題改掉,然後和妻子面對面交流,並承諾會改掉缺點,讓妻子給予自己一次機會!

6樓:霧拉拉

找乙個合適的時機和自己的妻子好好的溝通,然後再尋找具體的方法去解決問題,不要把離婚放在嘴邊。

7樓:抱香蕉睡覺

我覺得可以離婚了,經常吵架說明性格非常不合適,沒必要在一起。

夫妻吵架老婆離家出走怎麼辦

8樓:賈寶驊

老婆離家出走了,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者一方有準予離婚的法定事由的,一般會判決准予離婚,被判決准予離婚的,就解除了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吵架妻子離家出走老公提出離婚可以嗎

9樓:李紅豔

可以提出離婚一般是到法院起訴,申請離婚。法院受理立案後會發傳票給她,或以公告的方式送達,通知妻子**時間等相關事宜。屆時,如果妻子出庭,法院將按法定程式依法審理,判決不予離婚的(若女方表示悔改或認為感情尚未破裂,堅決不同意的話)或准予離婚;如果女方未出庭,法院可依法做出准予離婚判決(缺席判決)。

但是離家出走超過兩年未歸的起訴離婚,法院會當作感情破裂直接判離婚。

一、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悄汪肆、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啟轎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陵逗效。

2)經調解後,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原告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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