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點行律師**
法律分析:男女離婚時候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3種:
給付彩禮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如果存在以下兩種情況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離婚後男方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2.婚前給付並導致男方生活困難,離婚後男方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能拿回嗎
3樓:雪兒學法
您的問題涉及彩禮糾紛。
結婚不到一年離婚一般不需要返還彩禮。
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
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會判返還彩禮。
提供的必要資訊較少,依據以前處理的婚姻案件經驗,為您站在調解不成、需要訴訟解決的角度進行分析:
-彩禮糾紛---
對於您的彩禮糾紛法院如何判:
根據您提供的資訊,您的彩禮糾紛涉及「大額禮金或貴重首飾等」方面,法院一般情況下的判決如下:
1、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給付金額較大的禮金、戒指手鐲等貴重首飾品等,需要根據雙方的其他情況來推斷返還禮金的數額。
1、共同生活中女方有生育子女?
2、共同生活中女方有過流產、墮胎等情形?
3、男方為女方承擔各種費用?
舉例來說: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但共同生活,雖然男方有欺詐、脅迫行為,但彩禮應返還,數額標準來自法院判決。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但共同生活,且共同生活中女方有生育子女,彩禮一般不予以返還。
3、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共同生活的,彩禮無須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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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蘭鵬軍
如果因為男方給付彩禮,造成男方生活困難的。離婚後,男方有權要求返還,彩禮錢一般不需要退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要離婚彩禮能不能要回
易書科技 婚姻法 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 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的可能較大。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要求離婚,彩禮要還給男方嗎
最後派對 增砆 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彩禮,但彩禮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關於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下稱 婚姻法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離婚未登記彩禮能要回來嗎
正商觀察者 由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麼雙方在解除同居關係時,應該退還彩禮。根據 婚姻法解釋 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 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