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時間的。
2、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性質的建築產權年限是50年。這個要具體看該專案的土地性質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就清楚了,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是有具體的時間顯示的。
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
2樓:法律法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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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親,有房主拿錢續費。因為房子已經歸房主個人所有,與開發商無關了房子已經登記到個人名下,屬於個人財產
我國暫時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如何學費,續費標準如何。根據國土部辦公廳的說法,在尚未對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作出法律安排前,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可以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提問自己買的房子到期了還可以一直用?
回答是的,房子的居住權是永久的,70年是指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更多3條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歸誰?歸**還是自己?續期需要花錢嗎
3樓:
目前還沒有政策,到期後怎麼辦,不過之前有傳言會交一部分土地出讓金,國家不可能收房,把老百姓趕出來的
4樓:財媽說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到底歸誰?法律上終於解決這個問題了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70年產權續期最新訊息
5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並按要求補交延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徵收。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於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築物時,那麼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6樓:鑽誠投資擔保****
可以辦理續期
基層國土部門只能參照國有土地出讓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土地**,根據單位地價或折算出樓面地價, 算出總的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續費方案:
1、無需繳納土地使用費,但房屋自然損毀或者使用壽命終結,則終止續期。此種情況可以加強危房監管,以建築法明確危房處理機制。
2、房屋所有權人需一次性繳納下一個期限土地使用費,在新期限內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按照原有範圍和標準改造或者重建房屋。
3、房屋屋所有權人需繳納土地使用年金。也就是說,將一次性土地使用費轉為按年支付年金,相當於地產稅,也類似於租金,以土地面積和建築面積按照特定標準計算。年金滯納不交者,依據土地規劃用途產生不同的失權效果。
4、無需繳費,回到類似2023年以前城市宅基地所有權狀態。此種情形實質上就是城市住房用地重新私有化,其不足之處在於長時間多方面因素導致的社會資源分配不豐富,會使得富人和窮人差別很大,因而是偏向有房者的私有化。
建設用地使用權,**已經通過出讓的方式讓渡給開發商,開發商又轉讓給業主,也就是說**已經設定過一次權利。按照《物權法》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不是說70年到期權利就作廢,需要重新設定權利,而是到期後自動延期,這意味著權利依然有效,不能重新設定,只需要續期而已,因此續期收費的標準不能按照重新設定權利的標準來收取,而且續期的收費應該比權利設定的收費低很多才合理。
7樓:周蔣周蔣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我正在飛速編輯答案,請稍等我一會兒哦!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如果對我滿意的話,可以給個贊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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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屋言老趙說
70年產權一錘定音,房子70年產權到期自動續期,是真的嗎?
9樓:假裝
首先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只是個期限的問題,實質是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您所說的二者基本沒什麼區別,房子買了始終是您的,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國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樣進行延續,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一般住宅開發70年產權,商業50年,到期以後怎麼辦?現在物權法上暫時規定,到期自動續期;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有可能的。但是沒有明確的是到期以後是「免費」還是「付費」;這是關係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買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誰身上都無法接受,說句玩笑話這麼重大的事情不解決不是要造反嗎?**早晚會給老百姓一個合理的說法,因為這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全國人民面臨的問題,這是關乎民生的問題,所以您不必擔心土地的使用權問題!
只要有條件放心大膽的購買。
10樓:東海帝皇
回答《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
■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
專家:暫未明確
有減免可能
虹口法院民事庭法官曹豔梅表示,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權法的規定,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分別作出了規定。
對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這意味著兩個資訊:
■ 一是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 二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暫未明確,有減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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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產權到期了還要交一定的費用,費用的多少和什麼有關係?
11樓:千錘百煉的柯基
同時,生活成本也不一樣。70年產權的房屋按民用標準收費,**相對較低。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屋按商業標準收費,**貴得多,一般不使用煤氣。
雖然房屋產權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但是,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需要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用什麼標準來償還?
房產的主人願意付嗎?他們能負擔得起嗎?一旦房主不願意付款,土地上的房子怎麼處理?
沒有明確的政策來回答這些問題。此外,貸款條件也不同。購買40年或50年產權的非住宅房屋,一般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如果你申請商業貸款,你只能得到總房價的50%或60%的抵押貸款這個上面也代表不同的產權時間,帶來的東西不同。產權到期後該怎麼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該房屋才能繼續正常使用!
僅僅因為你擁有房子,並不意味著房子屬於你。
12樓:擒獸哥哥丶
我們都知道,產權是我們權益的合法保障的,所以人們比較關注的問題就是70年房子產權的問題,很多人危言聳聽說房子70年之後就不是自己的了,辛苦買房一輩子到頭來70年,會不會沒有了的,那麼,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房屋產權到期續期費用?
房屋產權到期續期費用?
根據《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房屋產權是個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仍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畢竟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而這也是人們會擔心產權到期後的根源所在。
續期**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14樓:mir半
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15樓:
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仍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
16樓:沒有問歌
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
17樓:王兄
你以為癌症離你很遠,其實它離你很近。
因為得癌絕不只是運氣不好,還與你的不良生活習慣,尤其是飲食習慣,息息相關。
多少人得癌後,都後悔自己曾經的肆無忌憚。
18樓:老婆娘
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咋辦?補交土地出讓金可續期
19樓:搜狐焦點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70年產權到期,房子難道就不是我的了嗎?這大概是購房者心裡最大的疑問。
不僅如此,還有40年、50年產權的房子,這些專案到期後產權會不會延長、續期如何續,有沒有法律規定,對買了房的、打算買房的都是關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在「以房養老」政策開始在一些地區試點時,「房子70年後怎麼辦」的問題再次變得迫切和現實。
一、「房屋產權」最多隻有70年
我國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產權計算時間也是從開發商獲得土地時開始計算,而不是從購房人獲得房子的那一刻算起。最常見的也是產權時效最長的就是70年的住宅產權,而商住則多為40年或50年的產權。那麼、40年、50年或者70年後,「我的房子還是我的嗎?
或者說,要怎樣它才能繼續屬於我呢?」
【熱議】70年後,我們的房子該何去何從
土地產權和房屋產權分離到期後可續約
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續期**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
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有些人悲觀地認為,雖然土地產權歸國家,房屋產權是個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仍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畢竟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而這也是人們會擔心產權到期後的根源所在。不過,有業內分析,這不太可能成為一種普遍的方式。
二、國內首個續期先例已出真相是……
**對於產權到期商住樓的處理也為住宅專案提供了借鑑。
深圳的國際商業大廈就是國內第一個續約土地使用權的案例。該專案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在同一棟樓內,有20年、30年、40年、50年這四種年限不一的房產證。最早的20年產權部分早已到期,為此,**出臺的《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指出,到期房地產,業主需繼續使用該土地的,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按有償使用土地的原則,延長土地使用年期,在剩餘年期(國家規定的最長使用年期減去已使用年期)範圍內約定年期的,補繳地價數額為公告基準地價的35%,並按約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該《規定》,國際商業大廈產權到期的**,都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完成了續期,也令眾多商住專案看到了續期的重要依據。
投資購房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07-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為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
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歸誰,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歸誰?
房屋產權是一種物權,根據物權法規定,這是一種永恆的權利,並不存在過期之說。我們平常所謂的70年產權並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佔用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我們城市裡的房子所佔用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只是國家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將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了開發商,開發商則需要向國家交...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房屋7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
搜狐焦點 您好!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 物權法 的保護,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