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猴萄陝
1全部仲裁庭的組成與法院審判庭的組成不一樣。仲裁庭主要根據當事人的意願和本會主任的決定組成。其形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三名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這種形式的組庭方法是由當事人雙方各自選定一名仲裁員或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本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一方為兩人以上的,應當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同一仲裁員。 第二種形式是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獨任審理仲裁案件。這種組庭方式一般由當事人雙方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本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本會主任指定。
仲裁庭組成後,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2樓:匿名使用者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案件由一名仲裁員獨任。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仲裁庭的組成
3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第三十條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4樓:搜律網
涉外仲裁的當事人可以從仲裁員名冊中各自選擇,或者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然後由仲裁委員會主席在仲裁員名冊中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擔任首席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共同審理案件。
如果被申請人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20日內沒有指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仲裁員,仲裁委員會主席有權為被申請人指定仲裁員。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在仲裁員名冊中共同指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員作為獨任仲裁員,成立仲裁庭。
仲裁庭是怎樣組成的?仲裁庭有哪兒種形式
5樓:匿名使用者
仲裁庭的仲裁員由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或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庭有普通和獨任
仲裁庭由哪些組成?
6樓:
3全部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三十條: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第三十七條:仲裁員因迴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聘任仲裁員。
仲裁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二)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滿八年的;
(四)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階職稱的;
(五)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階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仲裁委員會按照不同專業設仲裁員名冊。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7樓:匿名使用者
仲裁庭的組成
第三十條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仲裁庭如何組成?
8樓:法幫網
仲裁庭的組成:
第三十條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仲裁庭如何組成?在哪些情況下仲裁員應當迴避
9樓:殤旎瑜
1全部有兩種,一種是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合議仲裁庭另外一種就是獨任仲裁庭。獨任有獨任仲裁員,而三人仲裁庭是有設定首席仲裁員。
被選定或者指定的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自行向仲裁委員會披露並請求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
(三)與本案當事人、**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人的請客送禮的。
(1110)
10樓:蟲二觀風聽月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迴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迴避申請: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人的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
(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人,或者接受當事人、**的請客送禮的。
仲裁庭至少由幾個人組成
11樓:北京律師許延慶
3全部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一名仲裁員組成。
法律分析
仲裁的法定程式的階段:
1、受理階段。仲裁程式是以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起始。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發出仲裁通知書及附件。
2、組庭階段。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和選定仲裁員。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仲裁庭組成後,仲裁委員會向雙方當事人發出組庭通知書。當事人在收到組庭通知書後,對仲裁員的公正性有懷疑時,可以在首次**前提出迴避申請,同時應當說明理由。
3、**審理階段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在收到**通知書後,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當事人申請仲裁後,有自行和解的權利。
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撤回仲裁申請。在庭審過程中,若雙方當事人自願調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調解。調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據已達成的調解協議書製作調解書,當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據調解協議製作裁決書。
調解不成的,則由仲裁庭及時作出裁決。仲裁庭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可以交由當事人共同約定的鑑定部門鑑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鑑定部門鑑定,鑑定費用由當事人預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三十條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12樓:小小統計員
第三十條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13樓:遠端法律諮詢
可以由一人組成,獨任審判。
14樓:恬淡又儒雅丶比目魚
仲裁庭最少1人組成。
仲裁庭的組成規則是什麼
15樓:水杉盆
1全部較為簡單的庭審 採用一名仲裁員,由仲裁委員會指定。 其他比較複雜或者當事人要求的由三位仲裁員組成,兩名由雙方當事人指定,一名由仲裁委員會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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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仲裁庭作出仲裁裁決的最晚時間 即最長審理期限 為六十日。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的規定,仲裁庭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如果仲裁庭逾...
電腦是怎樣組成的
總的來說是由硬體和軟體組成的。硬體可以劃分為配件 cpu,主機板,顯示卡等 輸入裝置 滑鼠,鍵盤,麥克 和輸出裝置 顯示器,音響 軟體可以分為系統軟體 windows等 和應用軟體 flash,photoshop等 基本是 機箱 顯示器 顯示器不用說了 機箱裡面一般家用電腦的組成有 主機板,c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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