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權利不是憲法賦予的而是與生俱來的,憲法只是確認了這些權利,這是學界的普遍觀點。當然公民權利也不能放棄,比如生命權是不能放棄,你沒有主動放棄生命的自由,你要放棄會有人干涉。像其它一些政治性權利,你可以不去行使,但這項權利依然存在在你身上
2樓:匿名使用者
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可以分成以下幾類:
1 .平等權
2 .政治權利和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權
5 .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取得賠償權
6 .社會經濟權
7 .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8 .婦女的權利,婚姻、家庭、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
9 .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詳細解釋部分:
其中政治權利和自由可分為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表現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權
人身自由可分為 1.人身自由權 2.住宅不受侵犯權 3.人格尊嚴權 4.通訊自由和
通訊祕密權
社會經濟權利
社會經濟權利可分為 1.財產權 2.勞動權 3.勞動者休息權 4.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 5.獲得物質幫助權 6.受教育權
獲得救濟的權利
獲得救濟的權利可分為 1.申訴、控告 2.取得國家賠償權 3.取得國家補償權
社會生活權利
1.宗教信仰自由權利。 2.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3.婦女兒童權利等。
公民的平等權利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如你選擇放棄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當然可以,如你放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到人身傷害時,你放棄賠償權等........
3樓:狀態管理
通常情況下我們得到的是權力和義務,所以這樣有義務跟著的就不能不要,如果沒有義務這一條那要不要就是你的自由了,不要也沒人會逼你,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共問題或者道德底線等等了,那也要因時因事來看了
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權利有什麼意義
在我國,作為國家主人的人民,享有憲法賦予的管理國家等權力。作為國家的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以憲法為核心 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為主要內容的權利保障機制,保障了公民的權利。憲法對公民權利保障的終極目的,體現了國家主人即人民的自由。憲法確認並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範圍是非常廣泛的。公民權...
人生權利屬於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嗎
是的,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憲法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 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
公務員權利義務與公民權利義務的關係
樓上寫的真是好啊,可是能達到的有一個嗎?正確理解公務員的權利是我們做為公民應該瞭解的,當然這個權利公務員比我們瞭解.至於義務.我不知道,估計他們更不知道 公務員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四季如春 公務員的基本權利義務,是公務員普遍和根本的法律義務和權利,是形成公務員與國家之間公職法律關係的基礎,是公務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