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國,作為國家主人的人民,享有憲法賦予的管理國家等權力。作為國家的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以憲法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為主要內容的權利保障機制,保障了公民的權利。
憲法對公民權利保障的終極目的,體現了國家主人即人民的自由。憲法確認並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範圍是非常廣泛的。公民權利是社會成員的個體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映,享有權利是社會成員實現個體自主和自由的具體表現。
立憲正是為了明確界定國家權力執行的範圍和力度,從而賦予公民直接參與國家管理的大部分領域的權利,以及公民在授予國家權力時所保留的自然權利不被侵犯。
只有大家都遵守和履行公民對於國家和社會應盡的各項基本義務,才能保障大家都享受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保障社會主義斜度的鞏固和發展,促進國家的繁榮和富強,不斷提高全體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如果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請別忘採納為滿意答案哦~
2樓:默默懂自己
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沒有什麼意義。首先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在實質上幾乎沒有任何價值意義,有許多權利根本沒法享受。
3樓:匿名使用者
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各種權利,保障公民在生活中能夠愉悅,提高了公民生活的幸福指數。保障公民不受非法侵害。
我國憲法和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4樓:村上春天
人權天賦,與生俱來。並不是誰賦予的,法律是用來保障人權的。是為人服務的。
我國憲法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有何意義,特點
5樓:穎灬彥
我國憲法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的意義及特點是廣泛性、真實性平等性或公平性、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1、廣泛性
我國公民權利的廣泛性,表現在權利的主體的廣泛性,為絕大多數的公民享有,如中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數在總人口中比重日益擴大,被剝奪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佔極少數。
2、真實性
根據我國實際,凡是規定的權利都可以辦到,凡是不具備條件的就不寫進憲法或法律,體現了原則和實踐的統一;其次,在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實現,憲法作了法律上和物質上的保證措施規定。
如憲法關於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除授權性規範外,還有禁止性的規範,而且又有刑法加以具體化,相反,資本主義國家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則是虛偽的,有很大的欺騙性,原則和實踐往往是脫節的。
3、平等性或公平性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這就是說任何公民的權利和合法利益一律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公民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任何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違法和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許享有超越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權。
4、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我國憲法還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在我國國家的集體的利益同公民個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這種權利與義務的一致性是由中國人民民主**的國家性質和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決定的,同一切剝削階級國家公民權利和義務是脫節的、分離的。中國公民利益和義務的一致性,正是人民當家作主的表現。
6樓:du知道君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營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7樓:淵源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具有廣泛性、平等性、現實性和一致性四大特點。
(一)、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
第一、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主體非常廣泛;第二、公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的範圍非常廣泛。
(二)、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平等性
第一、公民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第二、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現實性
第一、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具有現實性;第二、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既有物質保障又有法律保障,因而是可以實現的。
(四)、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第一、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主體是一致的;第二、公民的某些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第
三、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相互促進,相輔相成。
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性規定和意義 10
8樓:陽陽陽得意哈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憲法賦予公民權利後,公民是否一定再有這些權利
公民權利不是憲法賦予的而是與生俱來的,憲法只是確認了這些權利,這是學界的普遍觀點。當然公民權利也不能放棄,比如生命權是不能放棄,你沒有主動放棄生命的自由,你要放棄會有人干涉。像其它一些政治性權利,你可以不去行使,但這項權利依然存在在你身上 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可以分成以下幾類 1 平等權 2 政治...
人生權利屬於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嗎
是的,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憲法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 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
公務員權利義務與公民權利義務的關係
樓上寫的真是好啊,可是能達到的有一個嗎?正確理解公務員的權利是我們做為公民應該瞭解的,當然這個權利公務員比我們瞭解.至於義務.我不知道,估計他們更不知道 公務員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四季如春 公務員的基本權利義務,是公務員普遍和根本的法律義務和權利,是形成公務員與國家之間公職法律關係的基礎,是公務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