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21世紀第一聖人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父死母在,如果孩子未滿十八週歲,應當由本人或者母親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樓:孔雀翎
那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只是單單的孩子父親死亡,那麼母親仍然是孩子的監護人。在母親存在的情況下,爺爺奶奶是無權更改孩子的姓名的。
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已經去世。爺爺奶奶是孩子的監護人的話,那麼爺爺奶奶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變更孩子的姓氏。當然,如果孩子已經已滿18週歲,孩子自己也可以要求變成自己的姓氏。
3樓:開心網咖
我看不行,孩子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有選擇權。孩子說了算。
4樓:早餐吃過了
難道孩子的姓氏不隨爸爸的嗎?爺爺奶奶為什麼要更改?只要你是孩孑的監護人並有撫養權,可更改。
5樓:
沒有,只有孩子18歲自己願意改才行
6樓:阿元
孩子爸爸死亡了,爺爺奶奶也沒有權利更改姓氏,因為孩子的母親可能尚在,只有孩子的母親才有權為孩子改姓改名。
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孩子的爺爺奶奶可能會有權為孩子改姓。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父親死,母親想改孩子的姓,爺爺奶奶不同意,這個糾紛怎麼解決?
7樓:匿名使用者
變更子女姓名需要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因此應與其爺爺奶奶協商一致才可變更。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九十二條 年滿18週歲的公民原則上不予變更現用姓名。公民變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第九十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准予變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三)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且其生(養)父母雙方協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七)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與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八)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資訊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
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不滿16週歲的除外);
(二)學校或單位(社群、村委)出具的證明;
(三)父母親單位或社群(村委)出具的證明(18週歲以上除外);
(四)社群民警調查報告。
第九十四條 除變更婦女去掉夫姓和稱氏改為姓名外,其餘的人在更名後,原姓名應作為曾用名在戶口登記簿上保留。
第九十五條 機關、團體、學校等單位的幹部職工變更姓名的,必須出具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
第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一)正在服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二)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畢的。
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的,才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變更姓名。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在《婚姻法》中有明確規定,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決定孩子跟誰姓,是由父母確定的。即使改變姓氏,仍然是a先生家的血脈。
9樓:講故事完成情緒管理
其實,改孩子姓也不是什麼大事兒
為什麼非要改呢
第一、你要麼改,再去向二老解釋
第二、要麼不要改,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事兒
第三、如果你改了,你就想辦法解釋清楚
第四、如果你已經努力解釋了,還是不行,那麼只能不見他們了第五、如果你不見他們了,就要想好這麼做的後果
孩子父親因病身故,母親改嫁讓孩子改隨繼父姓,為什麼必須得爺爺奶奶同意呢?
10樓:範先生太甩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並不需要爺爺奶奶同意才可以更改姓氏,只要父母同意即可,但是像你這種情況派出所一般都是建議爺爺奶奶同意,一是怕爺爺奶奶來派出所鬧,二是從情感和社會穩定方面考慮,派出所這麼做並沒有什麼錯,而且改姓是需要申請的,並不是你說改就能改的,個人覺得沒必要改姓,對死者,對孩子都是不尊重的行為
11樓:
這個應該是你沒有孩子的撫養權
你得到撫養權之後
還要徵求孩子自己同意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人家的孫子,怎麼可能讓你改姓,改不改有什麼關係啊,你改嫁就改嫁。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媳婦不稱職。還改姓,也不是親生的父親
孩子父親爺爺奶奶都去世孩子改姓需要什麼手續
14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孩子姓名更改等主要是需要父母雙方同意就可以修改,若孩子父親不在了那麼母親可以直接帶上戶口簿等資料到戶籍部門申請變更姓氏的。
我的孩子不是親生的,孩子的親生父親因車禍去世。現在想給孩子改成我的姓。派出所說必須孩子的
15樓:素乀青衫
首先孩子親生父親死了,你要找到他的監護人,經過監護人的同意,才有權利給您的孩子改名,具體的,您可以去當地的律師會務所諮詢一下
16樓:
孩子的父親不在了,就去找其他監護人,當他們同意後,就可以了。
17樓:來自南雁蕩山見義勇為 的周瑜
買兩包煙就能解決了吧
18樓:氣死人不算
需經法定監護人同意。
父親死亡孩子改姓必須的爺爺奶奶公證嗎?
19樓:徐其山
是的,如果孩子隨母姓則不需要,如果改隨繼父姓就一定要。
孩子的父親去世,可以隨繼父的姓嗎?
20樓:
廣東胡律師:
1、孩子改名字是可以的,法律規定了人有姓名自由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意見》第19條的規定雖然針對的是父或母單方將子女姓氏改為繼父或繼母姓氏這樣一個具體情況,但它所依據和確立的是一個基本原則:父或母無權單方面變更子女姓氏為第三人姓氏。依據該原則,這種單方面變更子女姓氏的行為是無效的,行為人所承擔的民事責任是恢復原狀,即恢復子女的原有姓氏。
2、根據《繼承法》,妻子作為丈夫的法定第一繼承人是有權利繼承遺產的,除非丈夫有特別遺囑不給妻子。
《婚姻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有,你妹妹是孩子的監護人,所以他的爺爺奶奶是無權利干涉的
不過我覺得你應該叫你妹妹好好跟孩子爺爺奶奶談談,要告訴他們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不要再去幹涉這些事情.不過最好的方法還是讓孩子姓原來的姓,讓孩子的繼父體諒孩子爺爺奶奶的心情,兒子死了,孫子改姓對他們打擊多大.畢竟在老人眼裡,改了姓了,他們的孫子就是別人家的孩子了.
22樓:千明君
我建議還是別去乾澀了的好!
給孩子一個好的生長環境,不然以後她會恨你們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 我身有體會 我和那孩子差不多。有句老話 紙包不住火孩子早晚得知道的。還有句話狗皮怎麼能貼在豬身上那。
我父母的錯 把我的姓氏改了。我現在想改回來可費事了。畢竟得落葉歸根,你要給孩子改他一定很死你。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嘛不繼父的姓氏好點``
以後長大了,和他說下,他只要記住就可以了``不一定要表現出來的呀``
25樓:匿名使用者
爺爺奶奶怎麼有資格來干涉這些。這個爺爺奶奶做事情很過分,根本不是在為孫子著想,為了寄託對兒子的哀思,不顧孫子現在的幸福和利益,一味的為他們自己著想,根本不是真的愛著孫子,而是自私的表現。
現在孫子的合法監護人是他的母親和繼父,跟著繼父姓,為了孩子的成長,我覺得合情合理。一則,父親去世的時候孩子才9個月,對父親跟本沒有印象,二則,他盡了做父親的責任,孩子以後也應該贍養他,跟親生父親沒有區別,為什麼你的爺爺奶奶非要小孩現在就知道真相,這對他的成長是非常的不利的。
勸你的爺爺奶奶還是為了小孩著想。
26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吧,可以先去諮詢一下律師
父親死了,婆媳關係不好,母親給小孩改姓要什麼手續?可不可以去告爺爺奶奶不扶養小孩?要他們出扶養費? 10
27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父親去世的,需要者監護人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才能申請變更子女姓名。如果母親有撫養能力,是不可以要求祖父母支付撫養費的,只有當母親無力撫養,子女才可由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撫養。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九十二條 年滿18週歲的公民原則上不予變更現用姓名。公民變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第九十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准予變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三)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且其生(養)父母雙方協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七)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與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八)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資訊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
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不滿16週歲的除外);
(二)學校或單位(社群、村委)出具的證明;
(三)父母親單位或社群(村委)出具的證明(18週歲以上除外);
(四)社群民警調查報告。
第九十四條 除變更婦女去掉夫姓和稱氏改為姓名外,其餘的人在更名後,原姓名應作為曾用名在戶口登記簿上保留。
第九十五條 機關、團體、學校等單位的幹部職工變更姓名的,必須出具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
第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一)正在服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二)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畢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2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也不可以,父親不在扶養權歸母親,但是母親多年未盡為母之職,所以你爺爺奶奶可以干涉
29樓:果映秋
他沒找你要贍養費就不錯了
兒子離婚了,孫子判給她媽,做爺爺奶奶的有權利去看嗎
萍萍姐姐 判給誰了也割不斷血緣關係的!有權看!但是如果未成年需要監護人的同意。 鄧駿 雖然兒子與媳婦離婚了,但是孫子與你們還有血緣關係,因為血濃於水,你要去看孫子,是有權力的,但是你要和孩子她媽取得聯絡,約定好時間地點,做好相互溝通,我相信孩子她媽會明事理的,你們爺孫相聚也是可能的。 父親有探視權,...
孩子可以由爺爺奶奶撫養嗎,爺爺奶奶可以爭小孩撫養權嗎
奇農嘉嘉普 除非女方沒有撫養子女的能力,不然,女方是孩子親身母親,是孩子合法監護人和撫養人,只要女方堅持,孩子撫養權就是女方所有。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 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
爺爺奶奶打孩子犯法嗎,爺爺奶奶打孫女犯法麼?
沒有 任何人都是無權打孩子的,即使是孩子的父母無權打孩子。但是在現實中如果爺爺奶奶是處於教育的目的打孩子,且並沒有給孩子造成實質性傷害的,則法律也不會幹。涉。如果毒打孩子 給孩子造成了一定傷害,甚至虐待孩子的,則就是違法行為,甚至會構成犯罪,打孩子的人會被依法處以治安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