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萍萍姐姐
判給誰了也割不斷血緣關係的!有權看!但是如果未成年需要監護人的同意。
2樓:鄧駿
雖然兒子與媳婦離婚了,但是孫子與你們還有血緣關係,因為血濃於水,你要去看孫子,是有權力的,但是你要和孩子她媽取得聯絡,約定好時間地點,做好相互溝通,我相信孩子她媽會明事理的,你們爺孫相聚也是可能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有探視權,可以和孩子的父親一起去探視,但要和孩子的母親協商好時間
4樓:人生夢
夫妻離婚並不影響親人探視的權力,作為爺爺奶奶更是可以去看看孫子的(前提是爺爺奶奶和離婚媳婦的關係不會大差)。
5樓:
夫妻離婚,別管孩子判歸誰撫養,其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有權力看望孩子。
6樓:
可以去探視,但是需要雙方協商好時間,而且時間不能太頻繁,以免影響對方生活。
7樓:艾特過
血緣關係是隔不斷的,爺爺奶奶,當然有權利去看啦,爸爸也有探視權的。
8樓:
我那孩子判給媽媽,一般是他爺爺奶奶,一般是可去醫院看他的,因為有探視權的,應該是有的,可以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兒子和兒媳離婚了,作為孫子的爺爺奶奶,是有權利去看望孫子的,這是我國法律賦予的權力,但是如果爺爺奶奶和兒媳的關係很僵,兒媳不讓看望的話,也很難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探望的權利,但不能太頻繁,而且最好是個你們兒子一起去,每個月看個一兩次倒是沒問題,畢竟人家現在已經跟你們家沒大關係了,你們頻繁去接觸,一個是不方便,另一個也干擾到人家的生活。
有些事都是將心比心,如果之前你們做公公婆婆的時候跟兒媳婦處的和親生一樣,那即便現在離婚了,人家也不可能不待見你們,別說看看孫子,就是把孫子領家裡住個把月都沒問題,但你們能問這個問題,明顯你們處的不行呀!
11樓:ws情書寫給妳
做爺爺奶奶的有沒有權利去看,
要根據曾經的兒媳的意願,
如果自己孫子媽願意的話,
別人是不會阻攔的。
12樓:海博安
血濃如水,當爺爺看孫子天經地義,不管是從法律和人道上都說得上有權看。
1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是沒有的。有人起訴過,最後輸了。
14樓:愛亦凝
有啊,是您的親孫子,不過過去探望之前,先跟她媽媽打聲招呼
15樓:鹿子
有權利!!!必須有權利啊啊!!!!!
16樓:撒的謊
有權力的,雖然選擇離婚了,但是他們之間還是有血緣關係的,親人之間是沒有辦法去拋棄的。
17樓:檸檬網綠
當然是有權利的,雖然他們已經離婚了,孩子判給媽媽,但是作為長輩還是有權利去看的,法律沒有剝奪這方面的權利。
18樓:巨集盛
有權利,雖然說已經離婚了,但是爺爺奶奶如果想要去看這些孫子的話,那麼就可以去看。
19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專業律師溫馨提醒您:夫妻雙方離婚後,作為孩子的爺爺奶奶有權去看望自己的孫子或者孫女。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二人在離婚之後,將孩子判給一方的,另一方有探視的權利。
也就是說,孩子的父親是享有探視權的,那孩子的爺爺、奶奶可以去行駛孩子父親的探視權,但是必須要和孩子的母親先協商,等到孩子的母親同意之後才能夠去探望孩子。爺爺、奶奶想要探望孩子其實也是出於關心孩子,在徵得孩子母親的同意下去探望孩子,是非常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但是,在未徵得這個的孩子的母親的同意的情況下去探望孩子,這樣有可能會激化雙方之間的矛盾,而且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因此,對於爺爺、奶奶是否能去探望孫子或者孫女,最重要的其實是孩子的母親是否願意讓孩子的爺爺奶奶去探望孩子,但徵得孩子的母親的同意至關重要,只有徵得母親的同意才有助於行駛探望權,否則,就算有探望的權利,但是孩子的母親卻不願意,“霸王硬上弓”只會激化兩方的矛盾,而且還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想要去探望孩子,建議應該先和孩子的母親好好溝通,如果溝通沒有任何效果,也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提起訴訟雖然能夠幫助您行使探望權,但是卻不利於雙方關係的發展,更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建議慎重起訴。
總的來講,離婚之後,孩子歸母親管,她的爺爺奶奶是有權去探望他們的,但是能否探望孩子更多的取決於孩子的母親,應該以與孩子的母親協商為最主要、最首要的方式,訴訟只是最後的一道防線。
離婚孩子判給媽媽,就不讓爺爺奶奶去看孩子了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做人做事不用這麼絕的,畢竟婚姻的主題又不是爺爺奶奶的錯。也沒有權利去剝奪孩子應該有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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