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2月份受傷到現在還沒做工傷鑑定,給公司打電話老是讓在家等通知,合同就要到期了,我該怎麼辦?頭

時間 2022-03-20 22:25:17

1樓:

自已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該怎麼辦全套辦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補償。

如果你想解除勞動關係,再看一下用人單位所在省的《某省工傷保險條例》,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肯定在這裡面有相關規定。

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傷殘等級可以根據診斷結論對照《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自己做個初步判斷,最終以勞動部門認可的鑑定機構做出的鑑定結論為準。

2樓:羅長江律師

抓緊時間自己到公司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如可能影響勞動能力,還要在**終結後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向公司主張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樓:不玩遊戲好久了

1、這樣的情況是不能等了,先收集相關的工作證明和醫院看病的一些證據。

2、直接去公司問清楚是什麼原因不肯去做工傷鑑定。有的公司性質有點特殊的,不能出工傷,所以出了工傷一般都是私了。

3、如果公司給出明確的說法,那麼雙方就賠償等等先關方面做出約定,包括賠償的金額、什麼時候付清等等,一定要公司這方面的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4、如果沒有明確說法,那麼把上面收集的證據直接去去勞動部門去做工傷的鑑定,然後走勞動仲裁程式。

4樓:簡簡單單

是沒有做工傷鑑定,還是沒有做工傷認定呢。如果工傷認定都沒有做的話,可以自已去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的,不是非得等公司帶你去認定工傷,工傷認定出來之後,自已再去進行傷殘鑑定就行了。

5樓:潤箎

自己到受傷地勞動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認定後進行工傷鑑定 鑑定後進行調解 調解不了 直接仲裁 程式就是這些

我是工傷做了認定還沒做鑑定等通知,單位說「沒等級就什麼賠償都沒」是嗎?如果我現在辭職有什麼後果?

6樓:

如果沒有社保投工傷險,那就全部由單位賠償。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時間上就不好說了,單位積極辦理,兩個月可以拿到。單位不合作,只能仲裁,時間上可能半年吧。

7樓:王元頁

如果不能進行等級鑑定,就沒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但是你住院期間的醫藥費、誤工費、住院期間的工資之類,單位還是要照常報銷 、發放的

你辭職也不應該影響這些費用的報銷 、發放

8樓:法

這個說法不完全正確,沒有等級說明是傷的不嚴重,但是這個相關的醫療費等都是需要工傷保險**支付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作為一名同樣遭受過工傷的朋友想對你說:認定工傷後再做工傷鑑定,要辭職請等鑑定完以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並辭職,該給的費用都會判給你的,一般工傷很容易構成傷殘等級,即使構不成,相關的醫療費等也都是要賠給你的

工傷認定後勞動合同到期,還沒有做工傷鑑定單位提前通知我不再續簽勞動合同了。單位這樣做違法嗎?請律師

10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這樣做違法,來電諮詢

11樓:臨沂劉行律師

這樣做是不對的,該賠的錢要陪,該上的班還要上

你好,勞動保障中心已經通知公司我是工傷了,可現在已經兩個月公司還沒有讓我去鑑定工傷等級。他這樣做合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自己去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等級鑑定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還沒有拿到手合同到期,公司不按排工作違法嗎?

13樓:英子妮

如果你遇到了難處,你可以去當地勞動局諮詢,他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14樓:e96aed1魚姐姐

在工傷鑑定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企業不得終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滿,企業也要續約合同期限,續約到鑑定結果出來,所以你公司這樣做法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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