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不該離婚?

時間 2022-03-16 13:15:23

1樓:木瓜猴

如果你們吵架大部分是因為過年回家的問題..那還不至於想到離婚..畢竟一年才有一次..

如果是很多問題上都看法不同..那就透徹的聊一下..不用非要改變誰的看法..

最起碼做到正視對方的看法..如果不出現原則問題..學著不發表意見..

畢竟沒有完全一樣的兩個人..而共同語言是可以培養的..一個每天可以生活在一起的人都培養不出語言..

那其他和你有共同語言的人應該只是表象了..至於你說回家過年的事..可以看的出來你是個很孝順的孩子..

孝順是天經地義的..分開過年也是不得已的辦法..至於孩子..

你可以和你的老公商量..由於是你母親帶大的..可以等到過完節你再帶孩子去看他的家人..

至於到時候怎麼去..選擇什麼時間去還可以再商量不是..

2樓:還要硬挺著

你們可以自己過年啊 哪一方的父母都不陪

或是各人陪各人的

也或者是輪流陪著

很簡單的事情啊

3樓:台山龍兒

世間完美的夫妻不多,夫妻能互補走得更遠。你們之間沒有離婚的理由,如果按你所說去離婚,也顯得輕率,最大問題是你們自尊心太強,未能做到換位考慮,替對方著想,可以問題就容易解決了。你上面的問題,是你們的能力範圍能解決的,且對方還有很多可取之處,應該珍惜。

4樓:不怕孤獨的人

哈哈!這個問題不一定要離婚。要慎重,離婚好玩啊?照理說你應該陪你老公去他家,因為你是他家的人啦!夫妻之間要包容嘛!不要動不動就說離婚!

5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的父母叫到一起,把陝西的老母叫到北京去,就當是旅遊,這樣你們就可以一起賠倆爸媽一起過年

6樓:so丶ナ婲

其實你現在需要的是跟你老公好好談談、

大風大雨都挺過來了、不要因為瑣碎放棄愛情、你們都靜下心來。說說彼此的缺點、談談自己的想法、也許會有改變的、

我到底該不該離婚?

7樓:李建成律師

是否解除婚姻關係,自己決定。參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沒有另有所愛等原則性問題,不應該離婚,因為能夠走到一起就是緣分,夫妻之間應該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對,畢竟人還是舊的好!

不過如果你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一方已經另有所愛,建議你還是離婚為佳,因為沒有真情的婚姻只能是悲劇!強扭的瓜不甜!

但願你們是前者,不要離婚!

9樓:幸福怎麼來

感情破裂了到底該不該離婚?

我猶豫該不該離婚

10樓:卻欣榮

人無完人,你與之生活的是老婆,而不是找一個事業夥伴,一個夫妻店的話,也許她又無法在生活中投入更多的精力,這樣的一個老婆你應該感到幸運。

11樓:

你們現在如果有孩子的話,我建議你還是不考慮離婚,否則,孩子從此就失去父愛,或者失去母親,辛苦了孩子們,做人不能太自私,為了自己的利益,不考慮別人的痛苦。假如現在還沒有孩子。也不要隨便考慮離婚,說不定後來的女人比你現在的老婆還不如。

那就更加麻煩。聽哥一句勸,還是原配的好!

12樓:在步行街釣蝦的木荷

感覺你想做小白臉啊靠吃軟飯啊!你也是個沒本事的人啊那麼好的老婆不要還想離婚有能力的女人會要你嗎感覺你真的是拉圾

13樓:

確實是你的錯!有句話叫身在福中不知福!你已經做了對不起你老婆的事,等你離婚找了一個你認為事業上能幫襯你的人,你會慢慢發現你錯了!

14樓:婚姻律師劉輝

自己的妻子能做到這份上已經可以了,知足吧,不要輕易選擇離婚

15樓:

建議三思而後行,慎重選擇離婚。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你的婚姻應該是比較幸福的。有的時候,你目前所要擺脫的,恰恰是別人很希望得到的;你目前感覺比較美好的東西,經過一段時間的洗禮後,未必會一直美好下去。

組成家庭不易,且過且珍惜。

16樓:李保忠律師

看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已經破裂,可以選擇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自願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7樓:久安

確實很垃圾,離吧,別打著為別人好的名頭說冠冕堂皇的話,離了你她還能找更好的,渣渣。

18樓:皆有可能

協議離婚是解除夫妻關係的一種形式,指夫妻雙方自願離異,並就其他問題(主要是財產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合意,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可即可解除夫妻關係的離婚方式。在婚姻法學理論中,又將協議離婚的法律程式稱為登記離婚,指必須由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雙方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登記。我國《婚姻法》將協議離婚表述為雙方自願離婚。

《婚姻法》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是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目前我國的協議離婚由《婚姻登記條例》規範,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屬於行政登記管理程式。需要說明的是,現實中某些離婚夫妻存在這樣的誤解,即認為雙方只要簽署了離婚協議書,婚姻關係即自動解除。

這種觀點是不對的,雙方的離婚協議只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登記後才發生法律效力,這道行政程式是必不可少的。

起訴離婚在理論上又稱為裁判離婚,指對夫妻一方或雙方提出的離婚請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決定是否准許的離婚方式。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雙方同意離婚但就財產分割問題及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一方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19樓:匿名使用者

她就是這樣的人,婚前就知道該不該結婚,為何結婚才想這樣問題

20樓:葉孤閒華

首先,婚禮和法律意義的結婚是兩碼事;

其次,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才是法律層面承認的合法夫妻,而辦理結婚儀式並沒有法律意義;

最後,如果婚禮前,並沒有領取結婚證,那麼談不上離婚,因為本身就沒有結婚!如果辦理了結婚證,那麼舉辦婚禮跟離婚也沒有太多的關係,並不影響以後的離婚意願。

21樓:

一個女人願意幫你她剛開始肯定做的很慢,你要多理解她,不是每一個女人都願意為你做一切事情的,希望你好好對她

我到底該不該離婚,我究竟該不該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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