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四庫全書
使用者要是要和所屬公墓做溝通。如果使用者沒有使用,可與公墓業務處協商,代為轉讓,如果定製產生材料費的會扣除相關費用,使用者估計會損失一點。
墓地分為兩種,一種是墓穴,一種是壽穴。墓穴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埋葬故人的墓地,而壽穴通常意義上指為病重的人提前準備的墓穴,而買了之後,病就好了,而且活的很硬朗, 那麼這個墓穴就叫壽穴,那麼壽穴估計可以退的概率大一點。
但是我們平臺的墓地,是北京以及北京周邊範圍的合法墓地,那麼北京市墓地一般都是合法經營性墓地,也就是埋葬逝者骨灰的墓地,按相關規定,是不能退的。因為經營性公墓,管理辦法規定:墓穴是憑火化證、死亡證明購買,買了不退、不換,以防炒作墓地。
2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與公墓**方協商。買公墓本身屬於使用權出讓,你們實際已籤屬使用權出讓合同,這種情況下要退,屬於你違反合同規定,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總體來說你這個屬於買賣合同關係
那麼就需要具體看你們買賣合同中關於退的規定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
也就是說既沒有退說也沒有說肯定不退
那麼就可以協商解決了
如果協商不成可去法院訴訟
按公平原則估計判會退一部分
4樓:好心情站
這個,不好判斷,要看當事人雙方合同的約定或者公墓管理機構的具體規定。可以與對方協商,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如果符合同的解除條件,也可以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墓地不能退有法律依據嗎
5樓:高輝律師
墓地不能退是有法律依據的。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墓地買了一般是不能退的,因為地區情況不同,解決辦法也不同,而且下面的建議僅供指導,使用者要是要和所屬公墓做溝通。首先,墓地分為兩種,一種是墓穴,一種是壽穴。墓穴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埋葬故人的墓地,而壽穴通常意義上指為病重的人提前準備的墓穴,而買了之後,病就好了,而且活的很硬朗,那麼這個墓穴就叫壽穴,那麼壽穴估計可以退的概率大一點,但是北京的墓地,是北京以及北京周邊範圍的合法墓地,那麼北京市墓地一般都是合法經營性墓地,也就是埋葬逝者骨灰的墓地,按相關規定,是不能退的。
因為經營性公墓,管理辦法規定,墓穴是憑火化證,死亡證明購買,買了不退,不換,以防炒作墓地。如果使用者沒有使用,可與公墓業務處協商,代為轉讓,如果定製產生材料費的會扣除相關費用,使用者估計會損失一點。使用者因為自己的原因,想要把家中老人的墓地遷走,正常情況下,是不可以轉讓的,因為把骨灰遷出來視同放棄墓穴使用權,這個墓穴當時買的時候就是隻有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土地永遠是國家的,也就是說以後這個公墓遷出後應該沒有對這塊墓穴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案情複雜或對此有疑問的,建議你電詢律師以便詳細分析,必要時委託律師介入維權以避免損失。
6樓:中顧網陳靜律師
不動產買賣合同,完全可以不要的,你可以退如果對方有過失 沒過失的話要賠償違約金的
7樓:
廣東胡律師:
國家並沒有法律規定墓地買了不能退,只要未使用憑合同來執行,不過有可能會因為你們的違約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8樓:匿名使用者
買墓地也要籤合同吧```屬於合同法````不過你們可以協商
9樓:匿名使用者
幹嗎要退啊 墓地和房地產一樣啊
01年買的 早就增值了賣啊
前幾年找人託關係買的公墓能退嗎?
10樓:姜家安康
應該是不好退吧。如果公墓升值了,你應該是不會去退的。如果公墓貶值了,商家肯定也不願意。
也不知道你拖的人的關係有多硬,關係足夠硬的話,應該是能退掉,但是你這種違約的行為不受人待見。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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