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房子如果是父母給孩子用於結婚、組建家庭、居住,那麼這首先適用家這個法律概念,再適用房產概念就是僅僅法律必須使用時才適用,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必須使用,就別提房產了
2樓:歪貨假打
2017婚姻期間父母贈與的房產,婚姻存續5年後,也不屬於共有房產的。。。
父母贈與的房只要沒有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永遠就是個人房產的。別說5年,就是50年也不會成為共有房產的。
因為個人房產本就是個人的,只要不去賣掉獲收入,再去購房,或者加上另一方名字,就不會成為共有房產的。
3樓:
您好,是否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需要結合當時贈與的具體情況。如果婚後,一方父母並未明確只贈給自己子女,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參考《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4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如果沒有特別說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特別說明,可以見《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廢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寫贈與了誰?還有貴重物品如房產,婚姻8年及以上會變為共同財產,這一條法律已經廢止了
6樓:李永輝律師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財產除非明確歸一方所有,否則還是算作共同財產的。
7樓:晴有獨鍾
婚期內所得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17關於房產繼承有什麼新政策?關於父母生前贈與房產與繼承房產費用有區別嗎?
8樓:鑽誠投資擔保****
生前贈與和去世後房產繼承的區別,如果是父母子女等之間的直系親屬、指稅費方面,沒有太多區別。
要說區別只是:在房主生前已經贈與給父母的,免除了以後繼承時親屬之間可能產生的紛爭,如果是死後繼承,可能會有公證費用、不必要的紛爭等。
如何看待婚前男方買房,讓女方出裝修費的行為 ?
9樓:33珊
填坑小能手又上線了。今天講講「男方婚前買房,女方出錢裝修」裡的坑,大家拿起筆開始劃重點,這是必考知識點!
前不久,一個朋友諮詢我一個事兒:她和她男朋友通過相親結識,朝夕相處了幾個月,確認過眼神,彼此是對的人。雙方想好了託福終生,於是兩家人開始討論結婚事宜。
結婚事宜無非就是彩禮怎麼給,給多少,房子誰買,車子誰買這些細枝末節的事情。
男方家裡不算富有,在小縣城剛按揭買了一套房子,毛坯房。據說為了買房,已經花光了家裡的六個錢包。因此,男方家提了一個建議:
「結婚是兩家人共同的事情,男方家既然已經買了房子,女方家能否出錢裝修,這樣男女雙方就可以順利地結婚。至於彩禮就多少意思意思算了;車子的話,以後小兩口賺錢了再購置。」
對於彩禮,女方家倒不強求,多多少少無所謂;車子更是無所謂,代步工具而已;出錢裝修,也可以接受,畢竟都是為了孩子的幸福著想。但我朋友總覺得**不對,想來想去沒想明白個所以然。對於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我已經有了大致的預判。
我非常嚴肅地告訴她:「男方出錢買房,女方出錢裝修」這事兒,一定要慎重又慎重。原因很簡單:
男方婚前購置的房子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花錢給房子裝修,裝修會成為房子的一部分。裝修不會改變房子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的事實,相反,你將失去裝修的所有權。
倘若你們能夠一輩子相濡以吐沫,白頭偕老,倒也無妨;但如果你們有一天婚變了,結果很有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房子是人家的,裝修也是人家的。
說好聽一點是給點遣散費,讓你拎包走人,說不好聽一點就是讓你淨身出戶。
10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前男方買房、女方出錢裝修,離婚時該房產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可是裝修物都附著於房產上,隨著房產一併被帶走。那麼,出錢裝修房屋的女方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案情簡介
張先生與李女士結婚1年多,因感情破裂離婚。雙方簽訂離婚協議,約定婚前張先生購買的房產歸其所有,存款歸李女士所有,雙方簽字後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後來,李女士認為,這房產雖然是張先生婚前購買,但她還出了10萬元對該房屋進行了裝修,現在這些都成為男方的,自己僅拿到了幾萬元的存款。
雙方協商數次無果,無奈來到哈爾濱仲裁委員會調解中心尋求幫助。
案情評價
本案中,離婚協議明確約定房產歸男方所有,並有雙方簽字,李女士屬於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且無證據證明李女士在簽訂該協議時受到欺詐、脅迫等情形。因此,該協議合法有效,雙方應按約定履行。但本協議雖然約定房屋的歸屬,卻對房屋附屬物歸誰所有未作約定。
李女士對張先生的婚前房屋進行裝修,屬於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的情形,根據法律規定,這種情況下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並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經過調解員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了和解,張先生同意支付李女士裝修折價款5萬元。
哈仲提示
涉及身份關係的離婚、確認婚姻效力等糾紛不屬於仲裁受理範圍,但離婚後的財產分割等財產性糾紛仍屬於仲裁受案範圍,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此類糾紛。
標準仲裁條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常識
仲裁機構獨立於行政機構,仲裁機構之間也無隸屬關係。在仲裁過程中,仲裁庭獨立進行仲裁,不受任何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亦不受仲裁機構的干涉,顯示出最大的獨立性。
11樓:
關於婚前男方買房,讓女方出裝修費的行為,我認為還是比較合理的。我們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分析:
從男方角度分析。社會中還是普通家庭居多,家裡有礦的只是少數。而中國的樓價屬於偏高,隨著物價**,工資則沒有大的漲幅,男方買房本身就已經很吃力,甚至用了家庭絕大多數積蓄。
補充一些拓展內容:以一個普通公務員為例,剛工作工資基本屬於兩千一二左右,除非工齡特別長,能超過兩千五,兩個月的工資也買不到一平房子,所以基本都是家裡給出錢買房。又有多少人的工資沒有公務員高呢?
從女方角度分析。一是家庭是夫妻共同居住所用,理應為家庭做貢獻。二是雙方共同努力打造的家庭,雙方都會比較珍惜。
三是可以有效減輕男方家庭負擔,雙方家庭都不會那麼累。四是生活中也許會遇到有歧視心理的長輩或丈夫,我曾親眼見過夫妻吵架時,老公喊房子是我買的,裝修是我裝的,你給我g。也就有了從古至今,女方一受委屈就回孃家。
而如果房子有你的貢獻,你就可以大方的說,房子是我家出錢裝修的。
我們再綜合分析一下:
從法律角度講,如果你為這個房子做出貢獻了,即便產權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一旦有訴訟離婚行為,你同樣將按照比例得到賠償甚至房產。從家庭和諧講,房子是年輕人結婚時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倆人攜手共同答好「人生第一課」,有助於夫妻和睦。而且不論男女,在法律意義上都必須孝順贍養雙方父母,為男方家庭減輕負擔,也是為自己生活減輕負擔,同樣受益。
綜上所述,我認為婚前男方買房,讓女方出裝修費的行為是比較合理的。
12樓:
不合理。
聰明的女人才不會男方買房,女方裝修!
聰明的女人都是會對自己的人生進行投資的女人,只是方向不同,但大致不過兩種:
一是投資結婚物件
二是投資自我
昨晚就第一點和同事進行了些許討論,一致得出了一個結論:
千萬別找單純的白馬王子,兩個選擇,要麼黑白混血,要麼純黑馬。
當然,這個觀點成立的基礎是一段失敗的婚姻。
2023年修改後的《新婚姻法》對於家庭財產分割部分做出瞭如下的補充說明: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而對於白馬王子的界定:
但是一旦雙方感情出現危機,這層「白」裡的所有物質基礎都將作為王子的婚前財產和你say goodbye! 而婚姻存續期間,王子所產生的任何債務糾紛卻是 be with you forever.
黑馬卻大不相同,因為其所有資產都是屬於婚後部分,包括動產、不動產、婚後所有的經營性收入。即使婚姻出現危機,女方也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得到自己該得的一部分而不像「白馬」的妻子那樣慘淡。
據居理新房指數研究院2023年前五月的資料包告顯示,由於房產調控力度空前加大,大部分的購房需求都被抑制,堅挺下來的基本是剛需自住,而主力部隊恰是婚房一族。但是從購買家庭的分析來看,大部分是:
男方出資按揭作為婚前財產,女方支付裝修款項,未來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房貸。
這裡,喵小姐就想跟大家從《新婚姻法》的角度好好分析一下了:
首先,婚前登記在個人名下的按揭房產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後雙方共同還貸,一旦出現婚姻危機,房產的大部分增值都與女方無關,只有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還貸部分的價值折算會按照對半的比例分配給女方;
其次,裝修部分因為本身不具備增值能力而是大幅度的折舊,所以在財產分配時會按照當下的市場標準對裝修部分予以估算,進行折舊然後分配給女方。
所以,一旦婚姻出現危機,受損失最大的一定是女方。
這種情況下,居理新房的法務喵們真得跟大家提出一些建議,為了給自己更多的保障,與其支付裝修款項,不如將該筆款項支付在首付裡,夫妻雙方聯名購買共同支付首付,同時婚後共同承擔按揭還貸。
在中國,物權大於債券。公證書約束債券,房產證約束物權。
因此即使婚前房產是由雙方共同出資,但只落在一方名下且有公證書作證,婚後房產證署名一方擅自將房子賣掉,另一方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說到這裡,你明白了吧!
什麼是聰明的女人?聰明的女人才不會男方買房,女方裝修!
父母贈予房產免契稅嗎,父母贈與房產要交稅嗎
贈與過戶一樣需要繳稅的,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百分之一點五。如果是贈與人三代真系以內親屬 對贈與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或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 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受贈房產時,是不需要繳納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的,這幾類人採...
父母贈與房產給子女,還有權收回嗎
滕法 房產贈與能反悔嗎,可以撤銷贈與嗎?被贈與人需要履行哪些義務 父母贈與房產給子女,是有權收回的。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等行為,是有權收回贈與物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 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
父母贈與兒子的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侯敏昔惜文 新婚姻法規定出臺後,很多人對於共同財產產生濃厚的興趣,有些人在結婚前時的房產時父母給予的,很多人開始對於父母贈與的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個話題產生比較大的興趣,本文用一個具體的法律諮詢來為您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法律諮詢 1 某女和某男於2009年10月登記結婚,女方父母於12月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