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同居很多年後分手和離婚有區別嗎

時間 2022-03-11 00:50:19

1樓:西瓜

是有區別的,分手後你沒有一種向父母交代的責任,對孩子的撫養問題的困擾,離婚反之。

2樓:猴25751刈僬

戀愛,同居很多年。突然之間分手,其實有一種離婚的感覺,所以跟離婚沒有什麼多大區別。

3樓:求註冊

戀愛同居很多年分手之後,其實感覺和離婚沒有什麼多大的區別,因為在一起生活已經習慣了彼此。

4樓:曉淡

我覺得戀愛同居很多年之後分手和離婚還是有區別的,因為畢竟同居和結婚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5樓:小美

我覺得這兩者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因為同居也就像結婚住在一起一樣。分手了之後也會像失去了自己的戀人。

6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同居多年後分手和離婚有本質區別,因為後者是婚姻問題,結婚負的責任要比戀愛的時候要多。

7樓:阿舞子

戀愛同居很多年後分手和離婚最大的區別就是沒有辦理結婚證,沒有法律上的保護。但是戀愛同居所生育的孩子和結婚生育的孩子,他們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8樓:編號

還是有很大區別的,畢竟同居只是雙方有意願的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而並不是領了結婚證有一定的責任感要在一起一輩子這種,所以說結了婚之後再離婚相比於同居 之後再分開,會更加痛苦,誰知道哪來的麻煩也會更多。

9樓:卞冰槐

我覺得還是有很大區別的,畢竟同居只是雙方有意願的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而並不是領了結婚證有一定的責任感要在一起一輩子這種,所以說結了婚之後再離婚相比於同居 之後再分開,會更加痛苦,誰知道哪來的麻煩也會更多。

10樓:知哥67452謐偉

分手和離婚是有區別的,因為離婚是有法律保證的,而分手並沒有任何的法律支援,分手只是兩個人的事情。

同居後分手跟離婚有什麼區別?

11樓:松濤吸引力法則

如果兩人在一起已經沒意義了呢?比如說一點感覺也沒有,由於「錯誤」的理由走在一起。。。,那麼分開(離婚)你也給他定義成汙點嗎?當成解脫不行嗎?

離婚是不是汙點,你可以讓別人來判定,你來認可和執行;當然也可以你有自己的看法,這要看你願不願意去真正的思索這個問題。你在多大程度上附和別人的想法,你就在多大程度上受別人的影響,你困惑或煩惱的程度就有多大。

你用你的問題回答了你部分的問題。呵呵。

結婚和同居是關係的不同形式,其中某個形式並不能用自身來證明是最好的。你問的好,同居裡並不見得比婚姻裡更沒有愛,反之亦然。這全看你放進這個關係裡的是什麼。

不管哪種形式,只要雙方同意,就無可厚非。你可以用愛去充實它,也可以只是想從中得到一些什麼,比如說性的滿足,經濟保證,安全感,情感需要等(這也沒什麼,關鍵是這些是動機原因還是自然結果),全看你的選擇了。

12樓:乳酪寶寶豬

第一你不用取離婚證

第二你再結就是二婚

同居也是因為愛,只是責任更少了一點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因為寂寞

或者經濟

或者真有一點愛

最多還是一時的興起

14樓:匿名使用者

天下的缺德男人都該死!

結婚三年後離婚和同居三年後分手,區別在哪呢?

15樓:中修然

一個是夫妻關係,受法律保護,離婚時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就需要訴訟到法院解決。同居屬於非法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兩人分開後就分開了。求採納

16樓:凡塵丶澀祳

區別是離婚可以分雙方的共同財產,同居的是賠了感情失了青春還失金錢,好處是隨時都還是未婚。

17樓:假裝開心

結婚三年離婚,是你結婚了。 同居三年後分手,你還沒結婚。

18樓:花開院

就是一張紙,同居之後分手,你還算是單身,沒結過婚,結婚之後離婚,就沒那麼好的條件去選擇更優秀的另一半,很簡單

19樓:愛你

其實都一樣,只是心態問題。結婚、離婚是法律認可的,財產分割也可以經過法律途徑解決;同居、分手則不認可,什麼事情都是倆人私下解決,說不準同居時被掃黃的逮著也罰款,這叫非法同居。如果愛,就好好愛。

祝你幸福快樂

20樓:楓島

兩件事情的性質是不同的。 離婚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雙方合法的婚姻關係即夫妻關係,其中還涉及子女、財產的相關問題。通過民政或是法院裁決而取得的文書是有法律效力的。

究其根本而言,是有法律保障的。 至於同居後分手,現階段的法律不保護這張同居關係,即不禁止,但是原則上是不提倡的。而同居分手,也談不到法律的承擔上來,除非兩人在分手時有協議,通過協議確定一些財產和債權債務的處理,而這種協議首先要是真實、合法的。

21樓:尤因爵士

結婚後離婚,多了倆證啊…

未婚同居後分手,和離婚的人有本質的區別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本質區別在於,前者屬於未婚,跟人結婚直接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領結婚證了,後者屬於離異,以後跟人領結婚證,除了要帶身份證戶口本之外,還要攜帶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

同居分手了跟離婚有區別麼?

23樓:扶賀撥俊

糾結這個幹嗎呢,不是都分手了嘛。,又不會有人說你是二婚,怕什麼。,不要因為同居分手了,對你以後產生影響。,。幸福部分等級,爭取需要自己努力。,。

記得采納啊

24樓:渴侯飛鵬

當然有區別了,同居你又不受法律保護,結婚受法律保護。離婚有財產,同居分手沒有什麼財產吧。

25樓:汝桖柳

樓主你好,同居分手和離婚在本質上是沒有什麼區別,但是給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名聲是不一樣的...網採納

26樓:手機使用者

同居屬於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的。 離婚屬於法律程式,必須辦理離婚手續。

27樓:齋亦綠

有區別,因為結婚後離婚是要有法律效力的,而同居後分開沒有什麼法律效力!

28樓:牟圖碧辰陽

沒有區別、只是你們還沒有結婚、提前享受了婚後的待遇、

2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需要辦手續,而同居不要!

30樓:及如彤

。離婚都拿證了。同居沒有

31樓:德清

區別大了,離婚可麻煩 。

離婚和同居後分手女 區別大嗎 50

32樓:李美女記者

區別在於,婚姻之外,不受法律保護。好好商量一下。

當然覺得有所損失,可以適當要求補償,好好協商解決。

最怕是不甘心分手,成心刁難。處理妥當~

既然分手了,各自過好自己的生活才好。

33樓:飄零的狐狸

區別大離婚 主要是財產的分割 和孩子的撫養問題孩子的撫養 基本沒有什麼影響

但是財產的分割就有區別了

同居的分手 基本上是自己的東西拿走就可以了但是離婚 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之前沒有公正,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東西就要分割 一般是平均分割。

所以結婚證是女生的一道財產保護令。不是僅僅一張紙。

戀愛同居後分手的財產分割。

34樓:華律網

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雙方各自生產經營所得應該歸各自所有,如果為共同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同居雙方約定為共同財產的應該為共同財產。《物權法》第99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

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因此,在同居期間,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財產時,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關係解除,就出現了分割財產的必要性。《物權法》第104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因此,對於按份共有,可以根據出資額或者雙方約定確定佔有共同財產的份額,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無法區分份額的則平分。對於共同共有,則一般平均分割。

35樓:光思雨

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應首先向雙方當

事人嚴肅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危害性,並視其違法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民事制裁。但基於這類「婚姻」關係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體情況複雜,為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維護安定團結,在一定時期內,有條件的承認其事實婚姻關係,是符合實際的。為此,我們根據法律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對此類案件的審理提出以下意見:

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係,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總之他是沒辦法要回去的!!

36樓:

做啥事都是有代價的,做啥事也都是要講證據的。如果是贈送,有啥憑證沒有,就是你有啥證明是贈送的,他有啥證明是共同的或者就是他的。這個很關鍵,如果開始就是要騙你,他會留下很多證據,如果沒有,說明還愛你的,最起碼當時是愛你的。

至於如何分割,要先研究下,看看他的反映是啥。如果口氣很硬,說明事情沒有餘地,準備上法院吧。如果啥也好商量,那還說啥呢,兩個人搞定吧。

37樓:

現在就看你心裡怎麼想了。首先,車子,房子都是在你的名下,他有沒有什麼證明,是沒辦法要回去的,關鍵在於你心裡想不想還給他,他既然不想離婚,應該沒想過要把自己付出的東西都收回來的。你都賠進去3年的青春,就當青春損失費吧,要了吧!

然後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你還年輕,會有很好的未來!

38樓:理櫻花

他騙你,那麼財產既然都在你名下,你完全可以不用還給他,從法律上講,是沒有問題的。既然失去了愛情,那就用金錢彌補,也不失為一個好的良藥。也算作對他的懲罰。

不過主要看你願不願意懲罰他了。

3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你的啊 怎麼說都是他送給你的 你也不用覺得抱歉 因為畢竟是他先騙了你 跟他一起3年了 都欺騙你 還是有婦之夫 所以 我覺得 應該跟他聊一下 看他是不是真的愛你 然後 看看可不可以叫他跟他lp離婚 然後跟你註冊 可是如果你不怎麼在乎他 或者 他也不願意跟他lp離婚 那我覺得你就應該閃人了

40樓:

我搞不明白,你的意思不是還給他以前給你的東西嘛?怎麼感覺你在問他能不能強制要回去啊。做人要忠於自己的良心,才會快樂,我承認錢是很重要,特別對於一個好吃懶做的女人。

當然男人也一樣。我強烈建議你把他的都給他,不管什麼人,想要什麼都要自己去爭取,別要別人的東西。做人做成這樣才值得。

我相信那個男的不是存心欺騙,有時候真是身不由己。畢竟人都有包袱

41樓:柔綰青絲

如果他有家庭 那你就放手吧 他都是有家庭的男人 如果他真的愛你 他就不會這樣跟你三年 而不給你名分 放手吧 而且他有了家庭還在外面找 就是跟你在一起了 你就確定他不會再去找別的? 放手吧

42樓:52努力vs加油

那些都是他已經贈送給你的了,上法院的話你贏的機率也很大,你可以去諮詢律師,都免費的

我想問問,有很多談了很多年戀愛的最後分手了,是因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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