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定安
不作為的間接故意殺人.司機聽見後面有人來了,因此他覺得有人會救,這種主觀思想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自己做的事怎能寄希望於他人補救?
2樓:匿名使用者
假定樓主所陳述都已被確定,那麼我個人認為應當是過失犯罪,因為當時司機的主觀心態是不希望被害人死亡,而並非是放任及無所謂的態度,不應認為他是放任。
這裡有一個關鍵所在要多說兩句:
樓主所說的:轉念一想:「我把他仍著,後面的行人也會救他的。」這是從何得知的?如果這是一道題目,那麼該心態是已經假定成立的了,無疑構成
過失犯罪。如果是真實案件,司機自己陳述自己的想法,那麼就比較複雜了,要具體分析該陳述是否真實,還要從客觀角度分析當時是否確實有人在後面經過並且司機當時已知道,這都將直接影響案件的處理。
3樓:
憑我一個不懂法的人的理解,這不能叫過失致人死亡,這屬於交通肇事逃逸,依據交通法和刑法這個人應給3年有期徒刑,因為他不是故意撞的,而是意外,所以不能判死刑
4樓:忽然改變
如果是道題也就罷了,如果是實事,就是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罪,根據後果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定過失,或間接故意,與法律條文的精神明顯不符,我不想多在此抬槓,只能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無論怎麼樣去想,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應當依據法條辦理,
5樓:
應該是間接故意殺人,他的這種行為是明顯的放任態度,而導致的被害人死亡,屬於不作為的間接故意殺人。
6樓:
屬於間接故意殺人罪。
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因為從結果來看,並不是因為他不救死者才死亡的。間接故意的話應該是他放任自己的行為,輕信能夠避免,他輕信的是自己如果不救,後面的人也會救,結果是按他想像的發生的。他救和別人救之間相差的時間微乎其微,所以形成的結果(即死者死亡)是一樣的。
故意殺人和間接故意殺人區別,直接與間接故意殺人有什麼區別
直接故意殺人和間接故意殺人的區別要從行為人的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來考慮,在直接故意中行為人認識到必然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而採取一個追求該結果的態度,間接故意殺人中行為人只是認識到可能發生被害人死亡的結果而採取一種放任的意志因素,即被害人死不死無所謂的態度。間接故意殺人一般有三種形態 1 出於犯罪目的...
間接故意殺人
08年的案例沒有任何人會構成犯罪,更別說什麼故意殺人了。評價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犯罪,前提行為得違法。合法的行為怎麼會構成犯罪呢?追趕小偷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而小偷跳進河裡是小偷自己的選擇,他可以不跳到河裡。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相反如果在追趕的過程中,將小偷推入河中,則推入的行為就是違法的,也就...
故意殺人和間接故意殺人區別是什麼
法律快車 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的區別 1 認識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兩種情況,間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種情形 2 對危害結果發生的意志因素明顯不同。間接故意是放任結果發生,即聽之任之 滿不在乎,容認 同意危害結果的發生 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結果發生或明知道必然發生的情況下放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