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 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法院可判決離婚.
二.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第二次起訴沒有事實依據的,法院仍然可以不判離.並不是6個月後起訴法院一定會判離.
三.經調解無效,法院應判離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二年。
8.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9.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10.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1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3.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樓:靜的窒息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沒有判決離婚後,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在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通常情況下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的。法院判決離婚的前提就是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再無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
第二次再起訴離婚,很可能判離.還要看你們雙方有沒有特殊情況,比如說不想離的一方,如果離婚後生活困難,沒有經濟**等等.
4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的潛規則,一方態度堅決的,第二次都會判離婚。第一次一般都不判,特殊情況除外,比如一方發生針對人身的犯罪。
起訴法院第一次能判離婚嗎,如何第一次起訴就讓法院判決離婚?(急)!!!
百年孤獨空心菜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 結婚證 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
如果知道小三給他懷過孩子第一次起訴離婚能判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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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訴離婚,結果調解和好 再過月起訴,法院是不是應該
第二次起訴不一定會判離。只能說是判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 如果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決離婚。 六個月後起訴不一定就會離,我 一個案件,對方起訴四次後法院才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 如果有證據證明確實破裂了,則法院也有可能直接判離了。你若你第二次再起訴離婚,應當會比第一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