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年滿十六週歲未成年人把人腿給打斷,構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胡俊刑事律師
要看多大年齡的未成年人,如果未滿14週歲,不構成犯罪;如果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致人重任的要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如果已滿16週歲的,致人輕傷或者以上後果的,要承擔刑事責任,無論是否構成犯罪,其家長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把人腿打斷了是屬於輕傷還是重傷?判刑大概會被判幾年?
3樓:周律師
腿被打斷了,抄這個是需要公安機關對傷情進行鑑定的,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
(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三)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如果腿只是骨折了,那麼就不算是重傷。如果鑑定之後是重傷則有可能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除此之外,受害者的諒解書和對傷者的積極賠償對量刑也是有影響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會委託司法傷情鑑定,根據鑑定結論以及案件情況,第二百版
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權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如果你賠償到位,工作搞到位,可以緩刑。
6樓:wkx馨
當然是重傷!你腿給人打斷試試?判刑不知道,反正錢絕對是要賠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別作死了,沒膽子還打人腿
跟人打架把腿打斷了對方起訴了會被判刑嗎
8樓:林夕於小魚
你好,我是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根據你的問題,申請傷情鑑定: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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