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慕江離
嗯……這個是屬於民法中的特殊侵權,由於是在工作中又不存在免責事由所以對司機的賠償責任應該由僱主來負,但是如果司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僱主的賠償,而且如果工人有錯,僱主也可以追償。^_^樓主你考我們?呵呵……
哦,是這樣啊~你可以在網上搜搜特殊侵權那一塊,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範圍內的工作(必須是僱主授權或者是指定範圍內的工作,當然一定是合法工作,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中發生至人損害的事故,無論僱主有無過錯,都由僱主負賠償責任。所以說,那個致人損害的僱員的侵權責任由僱主來負擔,也就是說那個被損害的僱員的損失由於是工傷,所以也由僱主承擔裝賠償責任。
最高院《人身賠償解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根據這個案情判斷,應當是這樣,僱主和僱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一起賠,但是賠完僱主可以向僱員追償。不過特殊侵權的界定比較嚴格隨著案情變化可能界定有所不同。
o(∩_∩)o~
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是買方失手砸了司機,所以,對司機來講,他只管要買方負責,因為它是肇事者。但買方可以和主方協商共同負擔賠償。
3樓:小葉律師
沒說清,有關責任的問題,與過錯有關,也與義務有關,裝車是誰的義務這很關鍵。
您好!我有點是事想要請教您一下!很急!謝謝幫幫我忙!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很同情你,那個保險公司真可恨!
不過你先不要讓保險公司丟了,特別是法人代表!
現在必須在這個保險合同上找出問題,任何東西都不是無懈可擊的!
公道自在天理!
祝你早日討回公道!
5樓:可愛長耳
因為有說過,你父親我承擔30%的責任,而保險公司則是因為原來皮包公司就有所承諾,現在出車禍,皮包公司的確有責任,你可以找到那個司機和皮包公司負責人提起上訴
懂筆記本的進謝謝,懂電腦的進謝謝
這幾款電腦,最不能買的就是thinkpad的那一款,雖然很多人都說他有很高的價效比,因為有一個品牌在那邊,首先,我闡述幾個事實吧,1,thinkpad的定位就是商務機器,商務機器的話,最實在的就是在穩定,不要這樣譁眾取寵的表現的,外殼換成了塑料的,機器又重得不得了 2,這機器的配置也是虛高,有些東西...
請教兩句英文,懂的大仙進
1.你天生就擁有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也不一定是好處最多的,但它一定是適合你的。you are born with sth which may not be the best or the most benifical but it must be suitable for you 2.當你在為一件事糾...
懂周易的進,高分請教(另外還有高加分)
七星易龍 八字 己丑 辛未 庚辰 甲申 命局土旺 金旺 水弱 木弱 火弱。水為喜神,木為用神。行運不見水木不宜見火,只因命局土旺化火為忌神。若水木火三者並見,五行得以流通最為好。該命主是頭胎,命裡還會有一弟弟。名字伴隨一生,可從一定程度補偏五行。給小寶寶起名可補水木,或水木火。另外,要順口,響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