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急辭廠裡不批,後來我就礦工3天自動離職,按勞動法有沒有工資啊

時間 2022-01-06 23:25:12

1樓:

按照法律規定非試用期內的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目的是為企業提供足夠時間,去招聘人員,補充因你離職而產生的缺崗現象。所以作為員工也應該為企業的利益著想,不能為自己方便而不顧企業的利益。

同樣,即使你故意違反企業規章而離職,除非在入職時簽有培訓服務協議,須賠償違約金。除此之外,企業方不能剋扣你已提供正常工作的工資報酬。

依法遵守勞動法,並不是單獨要求企業一方面的,作為廣大從業者,同樣須認真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營造一個和諧,合法的勞動用工環境!

2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1、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及辦案實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只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2、因此你所說的情形,你只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即辭職),到期後辦理離職手續。

3、如果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申請立即離職,通常用人單位將會扣發相當於一個月的勞動報酬作為賠償單位的損失,其他當時就結算清楚。因此是有工資的,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籤勞動合同中提到期限中你沒有達到,那麼當月工資你有,上月工資沒有了。

4樓:亦林律師

如果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規定了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是可以這麼處理的,但是這不影響你已經工作的時間內的工資。

一般用人單位會以你沒有辦理工作交接為理由不發放工資,想要回來只能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了。

曠工3天,自動離職還有工資嗎?

5樓:闖籍

一般是有的。

但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有權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

自動離職工資如何算?

有合法的病假條就可以受到病假待遇。而且按照勞動合同法,病假工資應為工資的80% ,而且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並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根據你的描述,你是病假,應該向單位出示醫院的病休證明,要求按照病假處理。病假單位應當發放病假工資,一般是實際工資的80%,最低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你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 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

勞動仲裁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6樓:律圖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好多公司規定,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扣除其相應工資的三倍就可以了吧,也就是說扣你三天的工資再乘以3,其它的還是你應得到的工資吧!你具體再去問下有關人員.

8樓:朝華珺琦

需要據實結算工資。當然,你擅自離職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如單位對你有培訓且勞動合同針對培訓內容有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的話,你可能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不知道你單位為你繳納了社保沒,沒有的話就好說,直接以單位未為你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關係,還有經濟補償金拿。

9樓:中顧法律網法務

要根據公司對曠工的勞動處罰,來決定,有問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0樓:戴秀英金嬋

曠工三天自動離職,員工工作期間的工資是應該給會員工的。

根據勞動法規定,但是是不可以隨便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員工曠工三天期間不具有工資,但是實際上班所產生的工資按道理是需要給予員工的,單位是不可以剋扣或者不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法裡有沒有關於連續曠工3天就算自動離職的規定

11樓:低調額低調額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無明文規定「連續曠工3天就算自動離職」。

關於曠工,勞動法並沒有什麼明確規定,以企業通過民主制定的規章制度,並經過公示的為準的。就是說,如果企業依法通過公示的員工手冊中,有規定曠工三天就算自動離職的話,企業是可以要你辭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擴充套件資料

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為自動離職爭議。

根據《關於職工擅自離職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爭議處理範圍的覆函》(勞辦字〔1992〕45號),《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勞辦發〔 [1]  1994〕48號),《關於計算連續曠工時間問題的覆函》(勞社函〔1998〕5號)有關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

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

按有關行政覆函規定,這裡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用人單位應依據《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作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

12樓:張勇律師

關於曠工,勞動法並沒有什麼明確規定,以企業通過民主制定的規章制度,並經過公示的為準的。就是說,如果企業依法通過公示的員工手冊中,有規定曠工三天就算自動離職的話,企業是可以要你辭職的。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13樓:勤勞的老克

《勞動法》裡沒有關於連續曠工三天就算自動離職的規定。《勞動法》是這樣規定的:用人單位有權制定廠規廠紀,但不能和法律相違背。

用人單位依據這一規定製定規章制度,經一定的民主程式、不違背法律法規,且經過公示,是合法的,是可以生效的。如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員工連續曠工三天算自動離職,並無不當。

14樓:修身齊家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無明文規定「連續曠工3天就算自動離職」。

但連續曠工,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大多數公司會把這個寫入制度,或是明文載入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那麼公司用這個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合理合法的。

15樓:聞不倒

勞動法沒有提曠工,但曠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單位可以辭退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7樓:玉杵搗藥

沒有。但連續曠工,應該屬於《勞動法》規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至於具體怎麼處理,要依照用人單位的規定。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樣的規定,但企業的規章制度裡面可以進行這樣的規定。

縱橫法律網-廣東瑞輝律師事務所-謝志民律師

19樓:風雨同舟

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有的公司規章制度裡面進行這樣的規定

20樓:上官洛洛洛奇

連續曠工三天,就算自動離職,而且不用付工資!這合法嗎

因急事離職不批,自離有工資嗎?

2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有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2樓:匿名使用者

1.你以前遞交的辭職報告的原件或者影印件,上面的日期要清楚.

2.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去申請勞動仲裁(或打12333投宿你們酒店)他們可以在收到申請的60天之內給你做出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你的勞動合同要拿在手,一定要先仲裁然後才可以去起訴的,現在是法制社會一切講證據.

4.證據的收集:勞動合同的原件;工資條;你的考勤記錄明細表(這個你現在可能拿不到了);以前發放工資的證明;

你說你壓了二十天的押金,這個是一定可以退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是不可以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的,再說了你現在還是請假的你怕什麼,他們要是開除你要給經濟補償金的(做一年補償一個月),你們酒店收取押金就已經違規了你大可以放心跟他們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這個事情,酒店是開啟門做生意的他不可能因為你幾千塊錢而損失自己的名譽的.

最後教你一招絕的,實在不想麻煩的話就直接打**給電視臺呢,你也說了你們酒店有很多人的工資被拖欠,到時候他們也受益啊.

如果真的是不想在那裡做了就去弄吧,只要是通過合法的途徑我一定支援你.

祝你好運!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就符合勞動合同法關於解除合同的規定了.

自己提出辭職無須用人單位批准的,30日後就生效了,工資是必須給你的,上一天班就要支付一天工資,你自己要求離職. 在退工原因上屬於辭職,不能得到任何經濟補償,"二十天的壓金(押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按勞動法是規定,用人單位是不可以收取勞動者的財物的,(見第84條),你目前要有你遞交離職申請的物證(什麼時候、什麼地點、交給誰的、最好要有書面材料或證人),如果單位說你沒有提過離職,那還真不好解決。

申請仲裁要有勞動合同或協議書、還有你提出辭職的證明,你可以拿到押金和半個月的工資的。

我辭職公司不批,我就礦工三天公司當我自離,公司說上個月和這個工資都不會給了

最簡單就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不收費,不用律師 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要工資,如果還不支付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水6元 你趕緊向公司索要自離的證據和不給工資的處理檔案,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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