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夫妻財產分配原則:
1、《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五項,其中第一項是「一方的婚前財產」。
最高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上述法條表明,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的約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永遠是一方的婚前財產,無論共同生活多長時間,都不會將婚前財產轉化為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曾經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活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的,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隨著2023年《婚姻法》的修訂及上述關於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實施,該條規定已不再適用。
2、《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有約束力。 因此在婚前或婚後對財產進行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方的對外不具有約束力。
但如果在發生債務時,債權人知道的,對債權人具有約束力。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房子是女方婚後買的,就算是用女方自己的錢買的,一般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這個房子是由男女平均分割的!
如果雙方死亡,這個房子就是雙方的遺產,女方死亡的,房子的一半由男方和女方的兒子繼承(因為另一半是男方的財產),男方的子女沒有繼承權!男方死亡的,這個房子的一半由女方和男方和原配的2個子女和現在女方的子女一起繼承。
另外,我國婚姻法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所以不管同居多少年,都不是夫妻關係,必須要去辦理結婚證。
如果男方去世,男方生前欠下的債務要看是在婚後欠的還是婚前欠的,如果是婚後欠的,用於**開始的,則需要用男方和女方的共同財產來償還!
如果是婚前欠的,則跟女方沒有關係!由男方的財產去償還!
3樓: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以你父母的名義出資買房登記你的名下,根據《婚姻法解釋三》該房產可以屬於父母對你個人贈與,如果你以夫妻家庭共同財產出資,也可以,不過風險較大,
男女即使同居一生,都不會視為夫妻,2023年2月1日之前夫妻共同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可以認定實施婚姻,不過現在的都要求辦理結婚登記,
男方所欠債款,由男方的財產償還,不過如果你們沒有結婚登記的,你不用償還,
再婚夫妻財產分配問題
4樓:華律網
再婚後的財產,屬於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對財產確權,確定那些財產屬於死者個人所有。規定是,再婚前的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再婚後取得共有財產有一半屬於死者個人所有。
以上屬於死者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為遺產,有繼承人辦理繼承。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前提,要按照繼承法規定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親生子女和繼子繼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個人合法擁有的全部財產。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夫妻互為對方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再婚配偶與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遺產的繼承權。或許正因為平等地享有遺產的繼承權,很多子女會反對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約定各方的財產由各方子女繼承。
如果老人婚前對財產進行了約定,那就依照約定來認定;如未約定各自財產的權屬,那就只能按照法律依據來認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5樓:謝得三律師
「男方給女方的女兒提供生活費,一共1萬元」
這屬於男方對女方女兒的贈與。且贈與財產的權利已轉移,男方無權要求返還。
關於離婚,可協議離婚可訴訟離婚。
婚後所得(無論是哪方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以分割。除非夫妻雙方對婚內財產的歸屬另有協議外。
6樓:八三老人
對於贈與的錢財可以不必返還。
再婚家庭子女怎麼分配財產
7樓:華律網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通常情況下,再婚男女已具有一定的物質基礎,擁有數額不等的財產。在走入婚姻的同時,也將自有財產帶入了婚姻。但由於再婚家庭關係複雜,結婚時雙方對於財產沒有明確約定,導致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發生混同,再次離婚時會產生很大的麻煩。
9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前面有家庭兩個字,後面就講分配財產,前後矛盾。婚姻法第九條的一個特殊情況是再婚夫妻可以重新建立一個與原來家庭沒有關係的家庭,但是嚴格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特別是男方原來的家庭沒法繼續進行正常家庭生產生活,就不要這麼做了。一方成為另一方家庭的成員,就繼續原來家庭的生產生活,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原則,對家庭發展做出貢獻對子女進行了養育,以後孩子也能養活這一方
二婚夫妻,離婚的財產如何分配,夫妻雙方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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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二婚以後的財產分配跟繼承問題
華律網 再婚後的財產,屬於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雙方當事人的婚內財產及婚前財產約定,只要意思表達真實,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有遺囑,則按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繼承。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二婚家庭離婚財產怎樣分配
您好,我是平臺的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二婚夫妻離婚財產的分割 1 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 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3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 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