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再婚後的財產,屬於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雙方當事人的婚內財產及婚前財產約定,只要意思表達真實,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有遺囑,則按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繼承。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這裡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這裡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這裡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夫妻共同財產,應先將一半夫妻財產分離,剩餘一半屬遺產,由被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樓:匿名使用者
1、你父親再婚時,女方孩子已經年滿18週歲,不構成撫養被撫養關係,不得繼承你父親的遺產。
2、夫妻婚後收入除婚前有所約定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繼母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產,即便寫著一個人的名字,也有你父親的一半財產權,除非你父親明確放棄該部分產權。
3、存款有多少,你父親享有知情權,畢竟是夫妻共同財產,不過也沒有必要鬧的這麼僵化,最好還是你父親出面與你繼母把這件事情解決好。
4、對於你而言,你在你父親再婚時也已經成年,對你繼母的財產不享有繼承權,理由同1。
5、對於你父親一方財產的保護,建議第一明確現有財產(銀行賬戶、房產資訊),第二明確你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第三你繼母是否存在私下外債或者其他財產糾紛,可能會影響到家庭財產情況。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疑問請追問。
3樓:三十五年陳
房子看產權證,如果是你媽的名字,屬於遺產,由你媽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4樓:笨笨
此房產是父親和繼母的共有財產,繼母的兒子對其母親的財產有繼承權,對你父親沒有,因為繼母與你你父親再婚時,雖然與母親在一起生活,但他已年滿十八週歲,不能繼承你父親的財產。與是否在一個戶口上無關。
5樓:廣州陳一天律師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你繼母的孩子,對屬於你繼母的財產是有繼承權的,但其若要繼承你父親的財產,須要與你父親形成撫養關係,但你繼母的孩子未受到你父親的撫養教育,並無撫養關係存在,因此其對你父親的財產沒有繼承權。也就是說,你繼母的孩子對分屬於你繼母的那部分房產份額是有繼承權的。
2、你繼母說該房產有其孩子的一部分這句話,如果沒有將其份額贈與給她孩子或是他孩子在購買該房產時有出資行為的話,這句話是不成立的。
3、你繼母的孩子有權繼承他母親那部分財產的權利,但沒有繼承你父親財產的權利。
4、在沒有任何贈與行為的前提下,你繼母的孩子不享有你們家庭財產的權利。
5、即使將你繼母的孩子落戶於你父親的名下,所享有的繼承權還是不一樣。
6樓:做渺小的自己
不知道你爸爸怎麼想的,唉……為什麼我考慮到你下輩子沒人管的情況,不去鬧,你就不考慮我財產的情況。那我覺得你後媽的兒子也太佔便宜了,他老爸對他總不能不管,還有你老爸照顧他,還有你後媽照顧他。。。。不公平。。。
我想知道你們現在怎樣了,還有你提到的後媽我好討厭
7樓:草民學法
1、雙方當事人再婚後,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即確定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雙方當事人可以按照婚姻法19條的規定,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適用婚姻法17條、18條來確定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範圍。
雙方當事人的婚內財產及婚前財產約定,只要意思表達真實,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如果雙方約定了婚內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那麼即便婚內一方所取得的財產符合婚姻法17條規定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仍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雙方約定了婚內所取得的財產共同所有,那麼即便婚內一方所取得的財產符合婚姻法18條應認定為夫妻一方財產的情形,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雙方如果約定了婚內所取得的財產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按照具體約定的範圍及比例,來劃分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範圍。
2、雙方沒有婚內財產約定亦沒有婚前財產約定,婚內所取得財產適用婚姻法17、18條來進行劃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範圍。
3、雙方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或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較多,離婚時要求給予賠償的,另一方應給予一定的賠償
4、再婚夫妻,只要辦理婚姻登記,取得結婚證,就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彼此有權成為對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
再婚夫妻,如果與對方的子女形成了實際的撫養關係,那麼繼父母和與其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有權相互繼承遺產。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0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7條、18條、19條、24條、27條
再婚後的財產子女怎麼分配或繼承?
8樓: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法定繼承人包括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在該案中,李某的繼承人包括李某子女和現任妻子王某,如果和王某之子存在扶養關係,王某之子也是繼承人。
關於財產分配如下:
李某與亡妻建造房屋拆遷賠償款40萬中,李某享有30萬,李某子女享有10萬(李某擁有20萬,另外10萬從亡妻處繼承)。
李某與王某建造房屋拆遷賠償款10萬中,李某和王某各得5萬。
若李某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李某之女、王某、王某之子(若存在扶養關係)共同繼承其35萬遺產。
擴充套件資料: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樓:匿名使用者
李某之女能分得財,當然有財產可分啦!!!
李某再婚前的房屋是屬於李某、亡妻的夫妻共同財產。按法律是2人平分(1人1半)。
因為妻子已去世,妻子的財產按照繼承法規定:
在繼承開始後,並非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能同時參加遺產繼承,而是依法律規定,有先有後,而是分兩個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以妻子的1半房產按李某與女兒每人繼承1半遺產(各占房子的1/4)
所以女兒起碼有再婚前的房屋的1/4產權!!!(這個和其女的戶口是否從李某處遷出,1點關係也沒有。遷了戶口就不是你和妻子生的嗎??不可能~~)
再婚後的房屋,因為是屬於李某和王某的夫妻共同財產,因為2個人都還健在,各佔1半的房產,和其子女沒有關係……(如果李某想現在就將自己的遺產分配好,也可以現在分的……)
如果現在分遺產,就看李某是怎麼看待“王某與前夫生有一子”的問題了……(是否願意分自己的遺產給他……)從法律上看,“王某與前夫生有一子”,只要“王某”在“李某”去世之前沒有和“李某”離婚,那個兒子就肯定屬於李某的兒子,可以分割李某的遺產……(相反也一樣成立,李某的女兒可以分割王某的遺產)。
按法律上的:李某的女兒在李某死後可按第一順序:配偶、子女。配偶(王某)和子女(王某與前夫的一子、李某的女兒),共3人平均分割遺產。
即:李某再婚前的房屋(那3/4),和再婚後的房屋(1/2)進行平均分割。
每人可得李某再婚前的房屋(1/4),和再婚後的房屋(1/6)
按“李某再婚前的房屋作價賠償40萬,再婚後的房屋作價賠償10w”計算。在李某不想分自己的遺產的情況下:李某之女最少可以得到“李某再婚前的房屋作價賠償40萬”的1/4,即10萬元!!
(亡妻留給女兒的,至於父親是否想給女兒就自己考慮吧……)
二婚財產繼承問題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有權繼承的人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這三類都沒有的,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其中,配偶肯定是現在的妻子了,子女是婚生的,非婚生的,收養的,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你所涉及到的問題是繼子女的繼承權問題。如果沒有遺囑,那麼按照法定繼承,如果現任妻子帶來的女兒和你們共同生...
二婚家庭離婚財產怎樣分配
您好,我是平臺的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二婚夫妻離婚財產的分割 1 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 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3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 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
二婚夫妻的財產分配問題急,再婚夫妻財產分配問題
再婚夫妻財產分配原則 1 婚姻法 第十八條規定的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五項,其中第一項是 一方的婚前財產 最高院關於適用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十九條規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上述法條表明,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