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小廠子裡幹了三個月,不發工資了,錢沒有籤合同,現在辭職了對的。
2樓:資深財務管理答人
把手裡有的資料保管好,如下資料儘量收集,然後申請勞動仲裁。廠裡會把欠你的工資一分不差的發給你的。
1、需要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係;
2、資料收集齊後,申請勞動仲裁委起訴,可要求將扣除的工資補發外,還可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勞動關係是最關鍵的。如何收集證據證明我們的勞動關係:
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最好有單位蓋章)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可以到社保局列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蒐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最好有單位蓋章)。
4、蒐集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蒐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注:如無法蒐集到上述五種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6、同事的證言。
讓同事出書面證言,但此類證據需注意的兩點是,一是打官司時,出具證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證;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也就是說他需要有出具該證言的能力。
7、蒐集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檔案。
比如用人單位下發的含有勞動者名字的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資料。
8、蒐集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檔案等。
比如最為常見的代表公司簽收快遞,該快遞單一般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9、錄音、錄影、**。
有些勞動者可能什麼書面證據都蒐集不到,如果這樣,就需要勞動者去創造證據,比如錄音、錄影和拍照。錄音最好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雙方勞動關係事宜的錄音。拍照和錄影最好是拍攝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內上下班的情況。
10、蒐集網路資訊。
現在很多企業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網路上進行,碰到這種,用人單位網頁登記的各種公告或訊息,或者勞動者與相關人員的去qq等各種即時聊天資訊的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據勞動關係的證據。但這類證據有些難點,比如:聊天資訊的證據需要證明聊天的雙方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這個一般很難做到。
另外,網頁或聊天記錄在作為證據前需要先公證。
11、蒐集手機簡訊與**錄音。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具體
事宜時的手機簡訊往來和**錄音也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但與qq等聊天記錄有同樣的問題,必須先證明手機號的主人身份。
12、蒐集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理結果。
如果勞動者窮盡一切辦法都無法蒐集到上述任何證據,那麼只有最後一個辦法,就是嘗試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讓其幫助勞動者蒐集有利的證據。為什麼說是嘗試,因為此方法不在勞動者的掌控範圍內,最終能否蒐集到有利證據,需取決於諸多因素。
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可以,有資金往來即使有勞務僱傭關係的,可以向勞動局申訴,勞動局會受理的。
4樓:陸家嘴解鎖
你可以去試一下,不能白給他幹三個月的活啊,咱們是養家餬口的人,還沒到去公益活動勞動的地步。
我在廠子幹了三年半,沒簽勞動合同,也沒交社保,我辭職不幹了,廠子連基本工資也不給
我在私人廠子工作因效益不好,我不想幹了老闆說工資要年底發,我應該怎麼辦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1.勞動局 2.電視臺 這類問題一直是比較普遍卻又比較棘手的事情。像勞動局反映雖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卻又費時費力還傷了彼此的和氣。建議你可以和你們老闆說說你的情況。你的情況我也經歷過的,如果說你的老闆是比較通情達理還好說一點,但要是執意不給還理直氣壯,那就難辦了。如果是你的老闆...
在以前廠子不給交職工保險不幹了一年多幾天能把保險錢要回來嗎
既然你已經辭職不幹了,以前單位也沒有給你繳納養老保險,現在你就不能再向廠子要保險錢了。說實話,你這種情況之下想要把保險的錢要回來,我覺得有點難。畢竟的話,你還要找各種各樣的證據呢。你好,廠子不給交職工保險,如果他扣了你的保險的錢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沒扣的話,你是要不回來的,你只能要回你自己的那部分 ...
在一家咖啡店上班不到月,現在不想幹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