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4399地圖創造者
我對這種情況表示同情。確實,誰遇到這樣的情況,都挺為難的。 象這種對方負全責的情況,本身就應該拿錢出來**傷者,這於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
你沒有提到,交警部門是否對該起事故進行賠償調解。這是個比較重要的環節,也是對方出錢的依據。所以,你一方面可以找交警部門要求賠償調解,強迫對方拿錢;另一方面,可以嘗試和事故車輛的保險公司聯絡,(雖然通常情況下,非特大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會墊付醫藥費),但是按照程式,這種儲氦臂教賺寄辮犀播簍傷人案件,保險公司是會派專人和傷者聯絡,告知其與理賠相關的費用規定。
你可以趁此機會,請求他們從旁協助你找對方,拿錢出來繼續**。 前面兩種方法是比較文明的,講道理的。如果確實沒辦法了,你當然可以天天到對方的公司啊,住宅啊找他,要求他拿錢出來繼續**,這是你們的正當權利,一定不要讓權利「睡覺」哦~~~~~呵呵,這是下下之策了 上述建議,僅供參考
2樓:潘增飛
也許他們在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警察知道這事怎麼處理。積極賠償可以減輕刑事處罰,這種情況肇事方(責任大)已經處於嚴厲處罰的範圍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國內機動車保險條款有「代位求償條款」,可以把車險保單找到仔細看一下。
簡單說,如果責任方拖延不賠錢,可以將向對方索取賠償的追償權交給自己的保險公司,而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
前提是:
1.如果是雙車或者多車事故,且交警部門明確了事故責任;
2. 持有有效的車險保險單,投保了車損險,且事故在保險公司的責任範圍內
交通事故受傷住院費由誰墊付
4樓:百科達芬奇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5樓:人人哦哦哦課
一般情況下,車方先行墊付的,待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後可進行詳細計算;傷者自行墊付,痊癒後根據法律規定理賠;車方和傷者協商墊付,待後期理賠時詳細計算。
如果出現雙方都沒有錢墊付醫藥費的情況,那麼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6樓:用車小知識
今天給大家分享下,如果開車發生有人傷的事故,司機有義務墊付醫療費用嗎?希望今天這個分享對大家有幫助。
7樓:
交通事故醫療費怎麼墊付?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如果是因為別人的過失導致的,由責任人負責墊付。
9樓:dear我在上課呢
有責方如果不墊付的話,可以自己先出錢**,留好票據,出院後起訴有責任,法院會判決有責方賠償的。你是哪兒的。感覺對你有幫助請採納
10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中,醫藥費的問題,在事故責任劃分沒下來前,一般是傷者自己拿錢看病,等責任劃分下來了,可以要求肇事司機按照責任劃分的比例墊付醫藥費,但有的肇事者還是不墊付,也只能是傷者精子拿錢看病,傷者實在沒錢的,可以在拿到認定書後到法院起訴肇事者,要求法院判決肇事者墊付醫藥費,還可以要求肇事者的保險公司墊付交強險範圍內的1萬元醫藥費。
這些墊付的錢,等到傷好出院後,要求肇事方一併賠償。肇事方還是不賠償的,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判決肇事方賠償的。
交通死亡事故,肇事者和車主為父子關係,肇事者負不起經濟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因交通肇事造成受害人經濟損失的,肇事者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車主和車輛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 身...
交通事故肇事者全責,但肇事者死亡應該找誰賠償
找車主可要到不少,至少保險內應先給你們,最好請個律師吧,這個事故有點大,不請可能吃虧,小事故和大事故處理方法是不同的,有人死有人殘,事主死物主應怎麼辦?這些都是問題,快請律師吧,交通部門都很難搞定,法院是維一途徑。 與各位同行 由肇事者的遺產賠償。1985 4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
法律為何不懲罰肇事者,交通事故法律肇事司機逃逸,肇事車怎麼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 2000 33號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