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傷情鑑定機構結果出了不告知結果合法嗎

時間 2021-09-09 06:07:40

1樓:匿名使用者

傷情鑑定必須告知當事人,否則就沒必要鑑定了

2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傷情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告知相關當事人。

【鑑定時限】

對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3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鑑定意見】

鑑定人鑑定後,應當出具鑑定意見。

鑑定意見應當載明委託人、委託鑑定的事項、提交鑑定的相關材料、鑑定的時間、依據和結論性意見等內容,並由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

通過分析得出鑑定意見的,應當有分析過程的說明。

鑑定意見應當附有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鑑定意見的審查與告知】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鑑定意見進行審查。

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鑑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人。

派出所不給受害者看傷情鑑定結果是否違法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受害者有知情權!可以要求他們給你看並且就傷情結果做出處罰!如果輕傷或以上是故意傷害罪!屬於刑事案件!不給看,可以去投訴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第七十二條為了查明案情,需要對專門性技術內問題容進行鑑定的,應當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

第八十一條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鑑定意見進行審查。

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鑑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鑑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鑑定意見覆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的,應當將診斷證明結論書面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收集證據,去監察委投訴辦案警員違法辦案

去鑑定機構做了交通事故傷殘鑑定 做完了他們也不給我們鑑定結果 他們說鑑定結果會直接給法院 這樣合理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這個鑑定是誰申請做的,法院職權申請做的,當然是給法院的。但是如果是你自己申請

做的,那麼它不給你,肯定就不合理了。而且還要看看你這是不是刑事案件,刑事

案件的話,可能人家還需要多調查一下的也很難說。但你作為受害人向機構告知鑑定結果應當是合理的,合法的,他們沒有合理原因的話都應該告知才對,你可以再去問問,再不給可以向相關機關投訴。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在訴訟中進行的鑑定,通過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那麼鑑定結果是要直接給法院的,由法院再給雙方當事人。總之最後你會知道鑑定結果的。

傷殘鑑定機構選擇,如何做傷殘鑑定?在哪裡做有效?

baby無知的螞蟻 進行傷殘鑑定是需要根據事故性質的不同來確定傷殘鑑定機構。如果是工傷的傷殘鑑定是需要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管理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而侵害事故是需要向處理的司法機關申請,由司法機構開具委託書之後到指定的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依據 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

在檢察院可以做傷情鑑定嗎?檢察院有權利推翻公安機關的傷情鑑定

小小乖兔紙 鑑定意見屬於證據的一種,是司法機關在偵查過程中聘請專業人員所做的鑑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規定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 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 鑑定程式...

我傷情鑑定做好了是輕傷二級我是在市裡做的

沒有限制重新鑑定的次數,但申請重新鑑定的,應當具有正當理由,經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查同意後重新鑑定,否則不予重新鑑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人身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