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印章適用刑法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時間 2021-08-30 11:12:04

1樓:華律網

犯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本罪侵犯的物件是公文、證件、印章,且僅限於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和印章。所謂公文,一般是指國家機關製作的,用以聯絡事務、指導工作、處理問題的書面檔案,如命令、指示、決定、通知、函電等。某些以負責人名義代表單位簽發的檔案,也屬於公文。

公文的文字可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書寫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所謂證件,是指國家機關製作、頒發的,用以證明身份、職務、權利義務關係或其他有關事實的憑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樓:野馬幫何莫

偽造事業單位的印章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這裡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標準,各地不盡一致,請向當地律師諮詢為宜。需要說明的是,不論是構成犯罪還是予以治安處罰,以這種提供虛假材料的方式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偽造公司印章,是違反治安處罰法還是刑法呢?

3樓:簡簡單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偽造、變造或者買**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檔案、印章的」的規定,對於刻字業違反管理規定承製公章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給予行為人或者企業的負責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如果私刻、偽造、變造公章,則應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4樓:華律網

犯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本罪侵犯的物件是公文、證件、印章,且僅限於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和印章。所謂公文,一般是指國家機關製作的,用以聯絡事務、指導工作、處理問題的書面檔案,如命令、指示、決定、通知、函電等。某些以負責人名義代表單位簽發的檔案,也屬於公文。

公文的文字可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書寫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所謂證件,是指國家機關製作、頒發的,用以證明身份、職務、權利義務關係或其他有關事實的憑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樓:泰安法正所律師

很簡單,這個主要看情節、看社會危害度。如果要是隻是簡單的偽造印章,沒有使用或者使用了沒有產生多大的危害的話,就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偽造印章給他人、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的話,就適用於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6樓:匿名使用者

同一例行為可從主觀和客觀方面根據所造成的後果來追究處罰方式。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以非法獲利為目的而偽造公司印章,客觀上已經給公司在經濟或名譽上造成了一定損失的,將根據《刑法》第280條追究刑事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

8樓:律圖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應當立案。此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偽造單位印章適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還是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9樓:維權律師

偽造單位印章罪是個行為犯,原則上具有偽造單位印章的行為即構成犯罪,但是具體還得看情節和後果,如果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的就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就適用《刑法》的規定。

10樓:土狼阿德鐵軍

適用《刑法》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主要依據是行為的危害程度——也就是專法院、檢察院、公屬安機關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構成刑事案件的,按照《刑法》處理,構不成刑事案件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因為您所說的具體情況及後果都不是很清楚,所以不能很確切的說明了

偽造印章適用治安處罰法還是刑法??

11樓:仰鴻煊依獻

偽造事業單位的印章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這裡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標準,各地不盡一致,請向當地律師諮詢為宜。需要說明的是,不論是構成犯罪還是予以治安處罰,以這種提供虛假材料的方式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12樓:3707圈圈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適用刑法。

根據刑法第280條第2款的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應當立案。

該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相關說明:

一、若偽造國家機關的印章,則不構成本罪。

二、本罪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

三、本罪在客觀上僅表現為偽造,即製作假的印章。

四、注意本罪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章罪的不同,關鍵是看印章的主體性質。量刑差距很大。

13樓:爭取

治安處罰法,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就是刑法了

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怎麼區分?

14樓:哭給對方

二者侵犯的客體都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所以並沒有明確的界限,需要辦案機關根據行為人的主管惡性、所造成的後果來判斷。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與盜竊、搶劫、詐騙、搶奪機動車相關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法釋〔2007〕11號】

第二條 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累計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偽造、變造、買**家機關證件罪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累計達到第一款規定數量標準五倍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中的「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可以得出

第一,該罪屬於行為犯,如果不規定追訴標準,似乎只要存在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或印章行為,即構成該罪,但上述理解明顯不妥。而且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偽造、變造、買**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這也說明上述行為情節較輕的不以犯罪論處,筆者認為應明確標準以平衡法律體系之間的關係。

第二,目前司法機關處理該類案件,一般是根據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與盜竊、搶劫、詐騙、搶奪機動車相關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來認定的。雖然該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累計3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偽造、變造、買**家機關證件罪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但是,上述司法解釋應僅針對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對其他的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認定僅具有參考性,不能直接作為認定構成犯罪的根據。

拓展資料

偽造、變造、買**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買**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

任何偽造、變造、買**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從而破壞社會管理秩序。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國人大網

關於辦理與盜竊、搶劫、詐騙、搶奪機動車相關刑事案件具體應用

15樓:初巨集義

什麼怎麼區分?你可以看一下國家的相關的法律法規。

16樓:來自獅子林率真的銀耳

沒有一個能說清楚的。。。給點實際案例也好啊

關於私刻公章是什麼罪?怎麼處理到底?

17樓:雪人晒太陽

私刻公章是私刻公章罪,私刻公章罪是指個人或者其他組織私自篆刻其他企業公章的行為。私刻公章是一件違法的事情,無論有沒有用作商業用途上,都可能會遭受到處罰。

處罰:1.私刻公章,情節輕微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檔案、印章的。

2.私刻公章,達到一定情節的,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或者【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有關治安管理處罰法49條,有關治安管理處罰法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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