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沒落的王族
法條樓上各位已經列出了,我回答你的補充問題。
1、「法院判的這段時間會不會算到坐牢的時間裡面去?」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說,之前被拘留和逮捕,在拘留所被羈押的日子都算在內。
2、「從抓的時候起算。要多久時間才能判出來?」
a、公安機關立案程式
部分案件會經過盤問和繼續盤問的程式,主要是巡警在巡查中碰到一些可疑人員,如小偷小摸之類,另外是對於已立案案件中證據尚不充分的嫌疑人((一)被害人、證人控告或者指認其有犯罪行為的;(二)有正在實施違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為嫌疑的;(三)有違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攜帶的物品可能是違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贓物的。)根據《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繼續盤問的最長時間不超過48小時。
一般的案件經過受害人或群眾報案後立案。對於立案,存在的問題是,公安機關為了追求破案率,對部分普通案件,如盜竊、搶奪等後果不是很嚴重的,存在不破不立的情況,也就是說報案雖然受理了,但是在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前並不立案。當然,現在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加強了監督,根據修改後刑訴法的規定,應予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檢察院提出,由檢察院進行立案監督。
公安機關受理控告後的一個月內應告知控告人是否立案查辦。在決定是否立案前,必須聽取控告人的當面陳述。對決定不立案的,應將不立案的理由告知控告人,控告人如不服,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請求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接到控告人複核請求後,應填寫《控告複核登記表》,並在十五日內複核完畢,將複核意見答覆控告人。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三條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
b、拘留、決定逮捕的程式
拘留的時限,根據刑訴法的規定,一般為3日,最多為37日。但是現實情況中,普遍為37日,除非案件確實太簡單。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檢察院決定的時限為7日(包含在上述37日內)。
c、公安機關偵查的期限
根據刑訴法的規定,一般自逮捕之日起為2月,但在特定情況下,經上級和省級檢察院批准最多可以延長到7個月,這些情形由於手續比較複雜,一般的案件很少進行延長。大多數案件自逮捕後2個月內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即使公安機關確實還需要繼續偵查的,也通常採取先移送審查起訴,再由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的方式延長偵查時限。當然這會佔用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
但是在許多情況下,對檢察院來說,寧願公安機關在正式移送案卷前將證據查實一些,否則,若在移送之後發現案件需要補充證據再讓公安機關進一步收集,會更加費時費力還不一定有預期的效果。
當然,對於偵查未果或者雖然確定了嫌疑人但未抓捕歸案或者未對嫌疑人實施拘留逮捕措施的案件,偵查時限沒有明確的規定。有時,聽到受害人說,嫌疑人由於跟公安有關係,所以公安立案後遲遲不予偵查,這種時候應該怎麼辦?筆者認為,這可分三種情形:
一是受害人的認識跟公安的正常辦案程式有偏差,一些案件不一定對嫌疑人採取羈押措施(當然這種情況在刑事案件中比例較低),公安可能已經進入正常偵查階段,只是還沒結案;二是確實存在案件積壓的情況,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證據收集上的困難,需要司法鑑定等等,也可能是辦案人員辦事拖沓,但與腐敗無關;三是如受害方所想的,辦案人員存在徇私枉法的情況。如果是前兩種情況,當事人只能等待或者催促辦案人員;如果是最後一種情況,又有比較確鑿的證據,可以控告辦案人員。
d、審查起訴的時限
根據刑訴法,一般為1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再延長半個月,也就是總共1個半月。但是如果案件需補充偵查的,可以兩次 退回公安機關,每次1個月,再加上每次退回後的審查時間,這樣共有5個半月的時間。這5個半月的時間,基本上檢察院可以靈活掌握,既可能是真的案情不清,證據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導致,也有可能因檢察員個人的工作安排而發生變化。
e、一審審判程式的時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為一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兩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十日。
此外,根據規定下列期間不計入審理、執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對被告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託、指定辯護人,法院決定延期審理的,自案件宣佈延期審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準備辯護的時間;
(三)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後,合議庭同意延期審理的期間;
(四)刑事案件二審期間,檢察院查閱案卷超過七日後的時間;
(五)因當事人、訴訟**人、辯護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法院決定延期審理一個月之內的期間。
2樓:午夜學徒
如果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和使用,並且數額較大就可能構成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犯持有、使用偽造的貨幣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總面值3000元人民幣或者幣量300張以上為巨大),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總面值10萬元人民幣或者幣量1萬張以上),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使用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的,且數額較大構成持有、使用假幣罪。
50元顯然不夠數額較大的標準。(起點4000元)
雖然不夠《刑法》處罰,但是已經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2條。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對違法人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罰款。
4樓:
如果知道是假幣還用那就違法了,具體看數額。。。如果不知道的話就不算
5樓:匿名使用者
在你知道這是假錢的情況下,50元也是犯法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這個情況屬於違法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適用
7樓:
對犯罪來講,達到大量才構成犯罪。
廣東省公安廳下發的《關於加強打擊假幣違法犯罪若干問題的意見》,對明知是假幣而故意持有、使用,但未達到刑事追訴標準的違法者要處以行政拘留,如有詐騙前科(詐騙兩次或多次)則將進行刑事拘留並送**。廣東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局相關負責人稱,像有些商店貼張假幣提醒市民,嚴格意義上說也是違法的
廣東新出臺的規定,就是說。使用少量假幣,可能被刑拘或者**總之,用一兩張問題不大。對於不知道是假幣而使用的,無責任,但是即使是不構成犯罪或者違法程度。對於假幣還是不用為好。
算不算犯罪
這還用想麼?只要你有相關證據能證明他的確是收了你23000元 哪肯定是可以勝訴的 我的愛 你被騙了,趕緊報案吧,說不定再他揮霍完之前還能找回一些 所謂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
出軌算不算犯罪,出軌違法嗎???
華律網 婚外情是影響夫妻關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那婚外情要坐牢嗎?與婚外異性通姦 同居違反 婚姻法 規定的忠實義務,但婚姻法並沒有規定與婚外異性同居的法律後果。但是如果是由於婚外情而導致夫妻離婚的話,有婚外情的一方是屬於有過錯的,財產分割會照顧無過錯一方。另外如果已婚者與他人公開的以夫...
殺人算不算犯罪,精神病殺人算犯罪麼?
您好 您所謂的 欺負 是什麼?如果是持械殺人,當事人迫不得已做出的行為可以認定為無罪,或者居留一段時間,但都不會是故意殺人罪。但是其他種類的,比如打架,等,就屬於故意殺人罪,要負刑事責任,不管他出於什麼目的。 欺負的概念比較模糊,如果指的是進行 殺人 搶劫 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