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打官司能贏嗎?社會真的那麼黑嗎

時間 2021-08-30 09:50:43

1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規定,律師不得向委託人就某一案件的判決結果作出承諾,更不得為建立委託**關係而對委託人進行誤導,作虛假承諾,接受委託後也不得違背事實和法律規定做出承諾。也就是說律師不準承諾官司“包打贏”。雖然不能說官司“包打贏”,但一般碰到這種問題的時候,律師都會給你分析你所掌握的證據非常有利,給你剖析案情讓你覺得這個官司打贏的機率很大,而不會有律師直接就給你說打贏打不贏他們也不敢保證的話,如果是直接就這樣說,那你這個官司贏的機會比較少。

打不贏打得贏官司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據,當然不排除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個人打官司也是有很大機會贏的。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關係啊,你已經工作了一年了。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公司一年了還沒跟你籤合同,視為和你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到底訴不訴訟,那要看你的了,主要看看訴訟成本。

祝你能勝訴!

2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捨得花多少錢請什麼樣的律師了。如果請到了比社會還黑的律師,那。。。

3樓:

可以的,如果不行的你就委託律師辦理。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證據充足的話就行,你去找一點關於法律的書看看。要了解彼此,才能百戰百勝!

5樓:韋爾奇汙染

第一打這場官司的動機是什麼,權衡一下你將付出什麼,回受的什麼。

第二多諮詢幾個律師,聽取不同的聲音

第三打贏和打不贏對你的影響是什麼及帶來的後果第四有候你打贏於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你更能瞭解這個社會,去懂這個社會的一些淺規則

6樓:小棋流火

別的我不知道,只要你有理有據,只要你合法,他們違法,那麼只要你堅持贏的就是你。記住最簡單的一點,法院是你要告的企業開的嗎?顯然不是,再說了,就算他們在法院有人,你也可以再上訴。

不過你做好心理準備,也許這是場持久戰...

還有要勞動法幹嘛,就是保護勞動者的,另外上面的網友說的很正確,你都給他們幹了一年了,只要能證明這點,你們無論籤沒簽合同,都算確立了勞動關係

最後說一點,你自己沒把握或者有的東西不清楚去問問律師或者找律師**,記住是律師事務所找的正規律師,不是法律服務所找的阿貓阿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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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我的啊 打官司注意事項 應當確定你糾紛是否是屬於法院的受理範圍,或者在向法院起訴前有沒有其他前置程式。比如勞動爭議案件,一般需要先經勞動仲裁後法院才會受理。應當確定被告是誰,也就是要告哪一個。如果沒有準確地確定被告,告錯了人,有可能法院不受理你的起訴 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會因此駁回起訴或者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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