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扣押物品問題,於公安局扣押物品的問題?

時間 2021-06-05 09:12:51

1樓:醉意撩人殤

公安機關扣押物品規定有《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部分內容如下,詳細內容參考參考資料。

根據《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涉案財物,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過程中,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扣留、調取、先行登記儲存、抽樣取證、追繳、收繳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從其他單位和個人接收的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檔案和款項,包括:

(一)違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於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

(三)非法持有的淫穢物品、毒品等違禁品;

(四)其他可以證明違法犯罪行為發生、違法犯罪行為情節輕重的物品和檔案。

2樓:正氣長春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扣押的物證、書證所開具的扣押清單為一式三份,寫明物品或者檔案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重量、質量、特徵及其**,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一份交給持有人,一份交給公安機關保管人員,一份附卷備查。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公安機關在辦理治安案件時,扣押物證、書證所開具的清單為一式兩份,寫明釦押的理由,被扣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特徵,由辦案人民警察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簽名後,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有見證人的,還應當由見證人簽名。

兩者相比,辦理刑事案件扣押物證或書證時,多了一份交給公安機關保管人員的清單,這樣作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犯罪嫌疑人在被執行強制措施時,被扣押的物證或書證丟失、損壞等情況的發生。

於公安局扣押物品的問題?

3樓:seyen媛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公安機關在辦理治安案件時,扣押物證、書證所開具的清單為一式兩份,寫明釦押的理由,被扣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特徵,由辦案人民警察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簽名後,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有見證人的,還應當由見證人簽名。

兩者相比,辦理刑事案件扣押物證或書證時,多了一份交給公安機關保管人員的清單,這樣作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犯罪嫌疑人在被執行強制措施時,被扣押的物證或書證丟失、損壞等情況的發生。

4樓:

民事律師胡志海:

你可以去紀委舉報。

5樓:匿名使用者

罵人也有罪?真是可笑,你可以把事情通過網路的**來給他施加壓力.

我國公民有言論自由權,是法律規定了的,他們這樣做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你一個人的力量太小,建議把事情透明化,放在網路上擴大,接受廣大人民的支援.

我想要不到幾天,你那個縣書記,估計就**了.水能載舟,也能覆舟.一滴水的力量太小.還有我們這些同胞兄弟在支援你.這力量就是大海.

6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這樣的事情?各地各標準,不知道有事沒事。

公安局扣押物品公安局如何處理

7樓:匿名使用者

確認車歸何人所有來:如源果是贓務,車毀了那是公安局人員失職,通過舉報後由檢查機關追究相關責任。如果是個人合法財產,車毀了,由公安機關直接照照價賠償,如不償,起訴成功率百分之百。

如果是公家財產,由單位出面搞定相關事務。

公安局在什麼情況下扣押物品不需要開物品扣押清單 5

8樓:小碧說電影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檔案,應當查封、扣押的都應當當場開列清單。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檔案,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查封、扣押財物、檔案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9樓:天際徵鴻

只要扣押物品必須開清單 而且必須當場開列清單一式兩份 有物品持有人、在場見證人簽字後 一份交持有人 一份附卷備查 違反上述程式是違法的

10樓:不知所起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檔案,應當查封、扣押的都應當當場開列清單。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檔案,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查封、扣押財物、檔案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11樓:匿名使用者

扣押必須開具清單,不開就是違法

12樓:

不會的!都會有單子!

13樓:手機使用者

沒有的,或者直接有收繳清單!

公安機關扣押物品規定有哪些,公安機關扣押物品問題

醉意撩人殤 公安機關扣押物品規定有 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 部分內容如下,詳細內容參考參考資料。根據 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涉案財物,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過程中,依法採取查封 扣押 凍結 扣留 調取 先行登記儲存 抽樣取證 追繳 收繳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

取保候審後,被公安機關扣押的物品什麼時候可以取回

在刑事案件中,對於被扣押後應當退還的財物只規定 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主 但是,應當在財物被查扣後多長時間內查明與案件無關卻沒有規定。這樣,就必然導致 應當在三天內退還原主 的規定實際上是一個無期限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64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

怎麼控告公安機關,怎麼控告公安機關

將具體的證據材料提交到紀委或者是監察委 古人云,民不跟官鬥,你控告公安,隨便一頂帽子都可以壓死你。可以去紀檢督察部門,但是你要有足夠的證據,而且要實名舉報,一定要有把握才能行動,因為會受到反撲的。向人民檢察院反映舉報。公安機關有個政治處或督察處,你可以找他們上一級單位的這個部門。得看你說的 違法亂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