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娛樂這個feel倍爽兒
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
1、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
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可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
2、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開發商在**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3、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購房人通過**信、傳真或**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第三步: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至此,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
2樓:
**不被河*蟹的答案是
相信黨,相信國家,------上法院,告其違約。
將被河*蟹的答案是
某名人講過,世上沒*有救世主,權利要自己爭取。
認倒黴,上*告,上*訪,撒*潑,流*氓,威*脅,綁*票,刀*刀*見*紅,諸般手段,看您的損失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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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還能要回房款嗎?以下六種情況可以
3樓:搜狐焦點
有各種原因導致購房者買房之後想退房。但往往售樓部會告知大家交了首付之後不能退房。實際上,有以下六種情況你不僅能要回你的購房款。快看看吧~
1、購房合同無效:如果開發商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法律規定,該購房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退房。比如說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形下就與購房者訂立購房合同,類似這種在開發商在沒有取得相應手續下訂立的合同,應屬於無效合同,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
2、購房合同被依法撤銷:對於購房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或者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開發商以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購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購房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交房時的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的,或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而合同中又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3、面積誤差: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凡實際測量的與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或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的,購房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房價款利息。
4、開發商沒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或者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開發商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發生地基基礎沉降超過允許變形值,鋼筋混凝土構件產生變形、裂縫,磚石結構沒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等質量問題,並經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6、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起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賠償損失。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如何退房?退房的流程及注意事項看過來
4樓:搜狐焦點
第一步、購房者發出的退房通知
購房者可以通過**信、傳真、**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退房申請。若因為開發商的責任導致退房,則由開發商自己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房子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若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如果是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案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
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並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退房注意事項:
1、保險退保手續不要忘
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商繼續賠償。如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開發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3、定金雙倍退還
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
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
業主最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如果拿到房產證後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鑑定過程,然後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後辦理退房手續,過程較複雜。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1-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