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獵盡骯髒千人歌
國家沒有這方面的建設工程標準規定,但應該以不影響通風采光為標準。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5層樓以下間隔距離一般情況下是前(向陽面)4後8左右3米。
高層建築後面(北面)是高度的1.5倍左右。
樓間距國家標準規定:可以用:
樓高:樓間距=1:1.2比值計算。
按照國家規定(設計規範)以冬至日照時間不低於1小時(房子最底層窗戶)為標準。間距是用建築物室外坪至房屋簷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時的太陽高度角。就是用樓高除以tan(a),tan(a)就是各地冬至日正午太陽高度角的正切。
擴充套件資料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裝置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2樓:
有個自家小樓想在周圍圈圍牆,應該離牆多遠適合
3樓:偶爾不懂
這個涉及退讓地界的問題。
1、一般小區邊界建設的房屋,需要退讓鄰居的地界一定的距離,保障相鄰地塊的合理開發使用。
一般雙方的樓都應該退讓各半。
以6層樓,不到20米高估算,如果當地相距30米不影響一樓採光,那麼雙方各遠離圍牆15米多。
2、按照規劃規範,建築物、構築物要不影響相鄰採光、通風。
房子到圍牆不到2米,牆只要不高,就不會影響到採光、通風。
採光冬至日不小於2小時。
因此,就是涉及一個退讓地界問題,只要相鄰地塊同意了,還行。
不然,相鄰地塊蓋起來樓房,就可能遮到你家,影響你家的採光。
現在,你要維護你的權益,要知道相鄰地塊所有權人的意見才行。
農村前後房屋間修建圍牆時在間距,高度上有沒有什麼規定
4樓:day嘎嘣脆丶
並沒有高度的限制規定。
在合法的範圍內怎麼修房屋,修成什麼樣的房屋,都是自己說了算。
但是出於道德,前面房屋圍牆如果修的過高,那麼後面房屋便照不到陽光。採光度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很重要的。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考慮到左右鄰居的圍牆,一般是齊高的。間距儘量向後靠吧,你就那麼點地方,就是別人家的房子高了當住太陽了又能怎麼辦,他再怎麼當也不能把的樓上當了吧
6樓:匿名使用者
高度沒有,長度有,你要是一塊地上只有你一家那稍長點沒事,要不是就你一家那得和別人家一樣長才行。
自家後牆窗戶與鄰居家在建圍牆應保持多大的採光距離才算合法?
7樓:不離不棄
後牆窗戶與領居家在建圍牆應保持最少圍牆高的0.8倍
樓間距的比例最少不能低於1:0.8就是距離不能低於房高的0.8。
《物權法》規定(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8樓:匿名使用者
樓間距的比例最少不能低於1:0.8就是距離不能低於房高的0.8^_^
杭州農村前後房屋間修建圍牆時在間距,高度上有沒有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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